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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心。
范顺暗骂道,震碎了这一手细菌,还是留下红肿的印记。
血口又一次张开,层层褶皱中暗涌电光。
可不知为何,面对假蚁,恍惚间好似提不起攻击欲望。
假蚁堪堪起身,头上顶起两只触角,两眼漆黑,嘴变成四瓣唇的口器。
红蚁蛛,靠在红蚁部落伪装成红蚁以捕食红蚁的蜘蛛。
触角能拟态与蚂蚁一样的信号,进化以后,能把拟态成多数种族同等的气息。
南兴天在最新的《新竞纪报》中,发表过关于精核的研究报告:
“异兽的本质,是通过进化在‘所有动物都在进化’的更加残酷自然界里拥有存活能力的,加速、异变进化的动物。
一般,动物把自己赖以生存的能力变得更强大,把短板尽量消除,让其加速进化,不被自然淘汰。
虽然看上去是毫无逻辑的基因突变,但除了速度更快和不通过遗传进行进化以外,都意外严格遵守达尔文定律。
而异能,是让动物拥有对抗天敌的能力。人类获得异能,不是直接获取,而是基因借鉴精核的基因,进化出适合自己的异能。
人类的天敌是丧尸,所以异能对数为了克制丧尸而进化。”
「红蚁蛛」触角本来的作用是模拟红蚁信号,进化后的「牙红蚁蛛」触角是为了模拟进化的红蚁群那更复杂的信号。
异能「天择拟态」,是为了让多数对自身有威胁的个体认为自己是同类,从而逃脱,或是捕食。
但对丧尸的拟态效果最强。
因为只有丧尸才是人类天敌。
好似记忆残缺的异样感令范顺格外别扭,脚下这个蝼蚁一样的同族,将枪口对准他头。
若是平时,范顺必定在他开枪前反杀,可现在,他像个啥B一样愣着。
“你是谁来着……”
砰——
子弹没有打中范顺,反而向棉卫方向射去。
棉卫的枪被蓝火焚烧,顺着插管烧进棉卫血管中,撕心裂肺的疼。他想拔掉插管,另一只手却被踩住动不了。
棉卫早就看见了他,也尝试过攻击、闪避、逃离。
可郜昌会飞、身子硬、速度快、力量大,还会用火,根本不是棉卫能对抗的敌人。
郜昌中了枪,打穿了翅膀,打中脊骨,但无所谓了,直升机的机枪几乎一半子弹都在他身上,不差这一点。
“你向我开枪啊……”
郜昌绷直后背运动一番,焚掉体内的子弹,用尸气填补弹坑,但脊骨中弹,好像伤到了神经,身子变笨拙了许多。
“天子哥,你傻逼啊,我他妈中枪了!”
坏了!
第一次面对这种级别的敌人,假蚁在外界算是顶尖的等级,早就忘了和这群变态的差距,在他们面前弱小无比,天择拟态又怎么能完全控制他们!
“咏龙词。”
假蚁提前在天台边跳下,与电光白龙的腹部只隔毫厘擦过,迷彩披风的末端就被烧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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