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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时的我看来,那是多没面子的事,在一个女孩子面前,在自己喜欢的女孩子面前,居然什么都说“不会”,甚至都不会换一种方式回答。显然,老哥根本不会玩,更不懂什么是浪漫,我当时这么想。
不过很奇怪的是,老哥完全不以为然。他波澜不惊地笑着,实话实说地答着,好像那说“不会”的人是我。他仿佛没看到我惊讶的表情,一点都没有顾及我的反应,也完全没有要迎合我的意思。他浅浅地笑着,一副很自在的样子,他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模样。
我一时无语,穿过雨帘,望着晓园里迷迷蒙蒙的一切。心想,这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我喜欢他?
这个看起来青涩涩的男生,这个当时看来像白水一样无味的老哥,在回到武汉之后,继续着他一周一个回合的信,继续把才情洋溢在信纸上。
我不知道把自己交给了谁
老哥不慌不忙地,一点一点地写着他的信,后来居然让我像喝白水一样,渐渐地习惯了有他,也渐渐形成依恋。
1994年的暑假,老哥邀我去武汉玩。我没有买到座位票,在火车上站了好几个小时,到他们宿舍一冲完凉,就坐在椅子上睡着了。
第二天早晨醒来时,我发现自己合衣睡在老哥的床上,他睡在隔壁空旷的宿舍里。他看我醒来了,就说:“你昨天太累了,在椅子上睡着了,我把你抱到床上去的,衣服也没脱,不知道睡得舒不舒服。”
老哥见我有点犹疑的样子,补充说:“我就看了你一小会儿,我抱你过去的时候,感觉你就像一个玩累了的小妹妹,真的,一点邪念都没有。”我听后不好意思地笑了,觉得自己不免太“小人之心”。
老哥后来欢快地做着“地主”,他带我去东湖,去磨山植物园。就像一个老哥领着小妹在游玩,他不急于表现什么,也不使出浑身解数赢得我的好感,那种感觉就好像我早就是他的了。甚至对于我的提议,他也会否定。
那天,老哥带我去参观著名的黄鹤楼,我们坐巴士在长江大桥边下,我第一次看到了长江。虽然没有滚滚的江滔,水也就像黄河水一样黄,但那毕竟是我们国家的第一大江,是地理、历史、文学书里无数次写到的母亲河,我背过的有关长江的诗词,少说也有上百首吧。我有点激动,提议说:“我们一起走长江大桥好不好,走过去,再走过来,然后再上黄鹤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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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这是个很有纪念意义、很浪漫的提议,没想到老哥说:“不好,桥上车来车往,全是尾气,再说天气太热了,你会很难受的,可能走到一半,你就想往回走。”
我听了非常吃惊,我曾经有过很多古怪得多的提议,跟我一起玩的男生都会全盘接受,不会有任何折扣,没想到这个家伙,会拒绝我。我靠在桥栏杆上,看着浑浑噩噩往前涌动的江水,有点生气,有点乱。
老哥不动声色地站在我的身边,静静地看着长江水,我用眼睛的余光望着他。他戴着一副有点老土的近视眼镜,穿着暗花的枣红色衬衣,一条土灰色的休闲裤。看不出他有多优秀,也不知道他有多少魅力。而且,他已经牵过我的手,还亲了我。虽然才见面的时候,不知道会牵手,牵过手后,不知道会亲吻。既然都吻过了,那不是把自己的人生都交出去了吗?我心乱如麻。
“难道,从此就要和这个人过一辈子了吗?”我简直要喊出来,看着长江水,突然惊慌,突然茫然。
那一刻,我不知道把自己交给了谁。
老哥迎风入住了我心里(1)
现在回忆认识老哥之初,我感觉自己像个精明而保守的买家,只有发现老哥值得爱时,才把“量化”后的爱,小心谨慎地掏出去那么一点点。
所以,和许多一开始就进入疯狂状态的人不一样,我最初对老哥的爱,一直怀有某种忐忑不安。虽然明知道爱,可并不知道爱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直到后来,我决定考经济法的研究生,蓄精养锐已久的老哥,终于像一个农夫,分到了他的第一块土地,他开始施展手脚,准备耕作,准备收获。
我本科学的专业是中文,要跨专业考经济法的研究生,众所周知,文学的感性思维与法律的理性思维正好是两个极端。老哥只用了大半年的时间,把我从这个极端,领向了另外一个极端,使我成为我们学校第一个公费考上经济法研究生的中文系学生。据说,当他查到我的分数,确认我是全校应届毕业生的第一名时,一个人在宿舍里狂笑了好几分钟。
在那个大半年的时间里,当时在读研究生的老哥,在我身上身兼多任,作为我的法学启蒙老师,他使出浑身解数,教了一个最难缠的学生。
他给我买来几十本我必须要看的法律书,圈出了许多重点章节。那些书对当时的我来说,就像一个刚学会拼音的小孩,突然要看一本厚厚的书,而这本书满是文字,没有任何拼音。老哥只好一点点为我注音,他在法律专业上的功底,也从此崭露头角。
对于一个看惯了风花雪月文字的人来说,要去读懂枯燥的法律书,无异于要钢琴家去求解高等数学难题。老哥只好将我要学的法学教材,用文学的语言进行讲解,将法律的三段论思维模式,从古希腊神话的精髓开始演绎,经过艺术的长途跋涉,拐弯抹角地进入我的大脑。他曾经不爱多话的嘴巴,在文学与法学之间驰骋着,一旦寻找到我能听懂的话,就喜出望外地表达出来。
我迷恋形式和氛围,背《诗经》喜欢在晓雾弥漫的岳麓山上,读《春江花月夜》要去湘江边,看恐怖小说必在静悄悄的深夜……我只有做足了形式的工夫,才能让内容水到渠成地配合心灵。而法学的形式永远单一而严谨,过分强调因果而无任何意外,过分相信证据而与浪漫的形式无关。老哥因材施教,发扬我的学习传统,在潺潺的小溪边给我讲民法,在幽深的竹林里细说经济法,在朦胧的暗夜给我讲法制史,他感慨地说:“没想到学法律可以这么浪漫。”
不过,作为一名要招数用尽才能略偿所愿的老师来说,他也不会忘了严厉,哪怕那位学生是他的至爱。1994年的那个暑假,老哥给我布置的暑假作业,是看完十本法律书,基本上是四年的经济法本科生一半的教材内容,我差点当场晕倒。但老哥说:“这个暑假是最关键的打基础阶段,必须得看完这十本,不打折。”
我不能回家,否则双抢农忙季节,农活必定缠身,一定完不成作业。也不能呆在长沙,酷热难当不说,一日三餐要花费,下个学期的学费还得找出处。最后,我找到了一个三全其美的办法,去做全天候家教,有饭吃,能赚学费,还能顺带享受风扇的降温安抚,然后再想办法看完那些可怕的书。
那个暑假,我在长沙近郊一个建筑包工头家做起了家教。白天轮流教三个孩子语文、数学、外语,三个孩子要么比赛出丑,要么比赛干蠢事,一个暑假下来,难分高下。晚上,我教胖得只能买睡衣当外衣的女主人跳交谊舞。她家有个舞池,先生常在家搞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流行的派对,女主人因为生气先生总是抱着别的女人跳舞,琢磨出里面的暧昧后,发誓自己也要学会。
于是,孩子们白天的课程一结束,女主人就把舞池的灯全部打开,怕村民们看到,她赶紧紧闭门窗,打开音响,调出不容易被偷听到的音量。她不舍得开空调,也不计较摇头摆尾的风扇所制造的噪音,与音乐声的势均力敌。
其实,音响完全不用打开,因为无论我多么费劲地提示,她还是听不到节奏和鼓点。善良的她担心把我的脚踩碎了,自己把高跟鞋脱了,打着赤脚跳交谊舞。她似乎发誓要把交谊舞的优雅,糟蹋得像被野猪拱坏了的白菜。我闭着眼睛奋力地想着此番家教的三大好处,才压制住要夺门而逃的狂想。
老哥迎风入住了我心里(2)
我们跳舞时的情景,完全就是一只仙鹤在跟企鹅拼命,使足了劲,才能拉动她摇晃一下。一个小时的交谊舞课程下来,我成了盐水里捞出来的白菜。
有一天晚上,谢天谢地,停电了——我不用教女主人跳舞,终于可以整晚看书了。但与此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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