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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电梯门一开,露出一间宽阔的大厅。地板上铺着粉色朦胧的地毯,恰到好处地掩映着玫瑰特有的光晕。就在“电梯间”门的正对面有一道玻璃门,上面标着“泰特有限公司”的字样。门后,罗兰又看到一间小厅,一个女人坐在书桌旁,显然是在自言自语。大厅的右门附近,有两个男子穿着西装。他们正在闲聊,双手插在口袋里,貌似十分悠闲,但罗兰看出他们并非如此,而且他们带着武器。他们身上的西装剪裁精良,但一贯对寻找枪支踪影十分谙熟的人总能找到它,只要对方有枪在身。那两个男子大概在门厅前起码聊了一个多小时,或许都超过两个小时了(即便是精英强将,也很难保持更长时间的全神警惕),只要电梯门一开,他们就装作在聊天,实际上随时准备行动——只要有任何不对劲的征兆。罗兰敢打包票是这么回事儿。
但他没多看他们一眼。只要他确定他们是什么人就可以了,他一出电梯门就朝应该期待的物事望去。那是一幅黑白图片,挂在他左手边的墙上。那是一张约五英尺长、三英尺宽的照片(他原本以为这个词儿该读成:炸扁),周边围着精巧的相框,边缘完美地嵌入墙面里,仿佛探进非自然的、静止的、现实世界里的黑洞。三个男人都穿着牛仔裤、衬衫的领口敞开着,并排坐在围栏最高的一条栅栏上,靴子则抵在最低的一条栅栏上。罗兰不禁要想,自己曾看过多少次这样的景象啊!——或是牛仔、或是羊倌,就这样坐观一群烈性的野马,看着它们被烙印、被买卖、或是被阉割、被肢解?又有多少次,他也这么坐着?有时候身边还有老泰特成员的陪伴——库斯伯特、阿兰和杰米——他们会坐在他两边,就像约翰·卡伦和亚伦·深纽分坐在一个黑皮肤男人的两边,中间这人还戴着金边眼镜,留着白色小胡子。回忆只能让他疼痛,还不止是心疼,他胃里一阵痉挛,心跳加速。照片留住了这三人开怀大笑的瞬间,结果便呈现出某种永恒的完美,这样的瞬间是如此稀少而珍贵——人们乐于在那里、乐于袒露真我。
“公司创建人。”南希在一旁说道,听来既欣慰又悲伤。“这张照片拍摄于一九八六年,施工场地正在公休,那是在新墨西哥州的陶斯小镇。三个城市大男孩在牛仔乡村,不如这么说吧。是不是栩栩如生?”
“您说得很对。”罗兰说。
“三个人您都认识吗?”
罗兰点点头。他都认得,没错,但他从未见过莫斯·卡佛,也就是坐在中间的黑人。他是丹·霍姆斯的合作伙伴,也是奥黛塔·霍姆斯的教父。照片里的卡佛看似七十多岁,健康,精力充沛,但一九八六年的时候他实际上都快八十岁了。甚至可能八十五。罗兰提醒自己说,当然了,这里有一张王牌:就在这栋大楼的大厅里,他刚刚见识了那朵玫瑰。玫瑰好比活力之源,不亚于街对面的袖珍公园里的乌龟雕像象征的真正的马图林,但他有否想过这朵玫瑰含有某种福祉?是的,他觉得有。某种神奇的治愈功效?是的,他觉得有。那他是否相信自一九七七年至拍摄照片时的一九八六年间,亚伦·深纽的这九年生命意味着纯贞世界对老年人的药物理疗成果卓越?不,他不这么想。这三人——卡佛、卡伦和深纽——几乎是神奇地走到一起,在他们的老年岁月里不惜一切为捍卫玫瑰的安危而战。枪侠完全相信,他们的这段故事值得大书特书,很可能将是一部令人振奋的精彩之作。罗兰所信,其实很简单:一切只因玫瑰表露了感激之情。
“他们什么时候逝世的?”罗兰问南希·深纽。
“约翰·卡伦最先走的,是在一九八九年。”她说,“死于枪伤。他在医院里挣扎了二十个小时,时间很长,足够和每个人道别。当时他在纽约参加年会。根据纽约警方的说法,一场街头斗殴失控引发了这场悲剧。但我们相信他是被谋杀的,凶手是索姆布拉或北方电子公司雇佣的杀手。也许是个坎-托阿。以前也有过类似刺杀,但都失败了。”
“索姆布拉和北方电子都一样,”罗兰说,“他们都是血王在这个世界里的佣人。”
“我们知道。”她说着,指向照片左边的男人,她和他极其相像。“亚伦叔叔活到一九九二年。您是何时遇到他的……一九七七年?”
“是的。”
“一九七七年的时候,谁也不相信他能活那么久。”
“也是血王的手下杀了他吗?”
“不,是癌症复发。他死在自己的床上。我在他身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告诉罗兰我们尽力了’。因此我要将这话转告给您。”
“谢谢您。”罗兰听见自己艰涩的语音,希望南希能将之误解为简慢。很多人为了他尽心到死,难道不是吗?太多人了,从苏珊·德尔伽朵开始、从那么多年前开始。
“您没事儿吧?”她轻柔地问道,言语中透露出一丝同情。
“没事的。”他答,“我很好。那么莫斯·卡佛呢?他何时去世的?”
她一扬眉,笑了。
“难道——?”
“您自己去瞧吧!”
她指向玻璃门。这时,从里面走出两个人,他们经过书桌边显然在自言自语的女人,径直向他们迎来。消瘦的老者一头蓬松欲飞的白发,连眉毛都是同样的白色。他的肤色很深,但扶着他手臂的女人的肤色则显得更黑。他很高大——若不是驼背减去了几分,差不多就有六英尺三英寸——然而那女人就更高挑了,至少六英尺六英寸。她的容貌不算美丽,但带一种野性的飒爽。这是一张勇士的脸孔。
枪侠的脸孔。
9
如果莫斯·卡佛还能挺直腰板,就能跟罗兰平视。而现在,卡佛得微微仰起头来,可他还在一个劲地点头,小鸟啄米似的。看起来,他已经无法弯下脖颈;关节病症将僵硬的脖子锁住了。眼睛的颜色是棕色,可眼白部分浑浊得很,以至于很难分清瞳孔的边界,但无论如何,他那副金边眼镜后面充盈了喜悦的笑意。他还留着那撮小白胡子。
“蓟犁的罗兰!”他说,“先生,我是多么渴望见到您呀!就为了这个我才能在约翰和亚伦死后还活了这么久。放开我,就一分钟,玛丽安,放开!有些事情我必须亲手做!”
玛丽安·卡佛松了手,并看向罗兰。他没有用意念去聆听到她的思绪,也不需要那么做;她想对他说什么早就写在脸上了:要是他摔倒了,请您一定扶住他,先生!
可是这个男人,苏珊娜称之为莫斯叔叔的男人并没有跌倒。他抬起节瘤凸起、饱受关节痛折磨的老拳头,抬到前额,又弯曲了右膝,将自身重量完全托付给颤颤巍巍的右腿。“向最后的枪侠致敬,走出蓟犁的罗兰·德鄯,斯蒂文之子,亚瑟·艾尔德之嫡系传人。我,我们自称玫瑰的卡-泰特的最后一员,在此向您致敬。”
罗兰再次以拳触额,却不止是屈膝行礼,而是跪了下来。“向您致敬,莫斯叔叔,苏珊娜的教父,玫瑰的卡-泰特的首领,我全心全意向您致敬。”
“谢谢您。”老人说着,像个孩子般朗朗大笑。“我们终于在玫瑰之屋里相见了!曾经可能是玫瑰之墓呀!哈!快告诉我,我们没有把它变成玫瑰之墓!好不好?”
“绝不是玫瑰之墓,因为那么说就将是谎言。”
“说对了!”老人高声一喊,又发出那种豪爽的笑声。“可我乐得都忘礼数了,枪侠。站在我身边的这位俊美女郎,您若把她当作我的孙女也很自然,因为她出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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