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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侠秀秀:楔子
古代人规定小女孩足不出户,秀秀却例外,因为她是个孤儿,孤儿一般是不会被管束得太严。
小时候的秀秀和别的小姑娘没什么两样,扎着两小辫,喜欢穿花衣裳收集小布偶,玩些绣花儿、跳皮筋之类的小家子游戏。收养她的是个专门帮人送货的小镖局,镖头捡到她的时候还不是干这行的,本来也没打算收养这么个女娃(国人历来重男轻女),后来在她身上发现了本练武的书,学了几页,会了点武艺,于是开了镖局,这女孩也就顺道养着了。
和那个时代的大多数人一样,镖头懒懒散散没什么野心,只要能赚点小钱维持生计就知足了,所以那本书也没再深入琢磨。见秀秀差不多懂事了就把书还给她叫她自个儿收着,并一再强调这本书“本来就是你的”。
镖头觉得自己的这点本事完全是趁着人家还小,没经同意偷偷学来的,心里有愧,没好意思自称是秀秀的爹,害得这丫头心里没个着落,老是以为自己跟孙猴子一样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
懂事了的秀秀有时也挺想了解自己的身世,她觉得答案一定就在这本书里边,常常翻看。那时候她还不识字,看不懂,只好暂且收着。
有一次秀秀跑去私塾找小伙伴玩,上课铃摇响的时候,教书先生老眼昏花,把她也轰进了教室,小丫头听完一堂课觉得老先生摇头晃脑的样子怪有意思,就时常化装成假小子跑去私塾,一两年下来,倒也识了几筐子字。后来想起那本书,又拿出来翻看,看懂了些东西,于是她的这一生从这里开始,大致有了个方向。
“镖头镖头,我怎么会有一本武林密笈呀?”秀秀也管镖头叫镖头。
“收起来收起来,别让人知道,招贼呀!”这本书一直都是镖头的心病,老觉得象欠了别人的钱。
“为什么呀?”秀秀不懂。
“别问了,你女孩子家也用不上这书,你,你就当是你爹娘留下的信物收好就成了。”镖头唠唠叨叨——孩子我也养大了,书也给她了,但愿将来它的主人别有什么误会。
“我爹娘?”秀秀瞪着大眼睛。
“玩去吧玩去吧,我烦着呢。”镖头撵她。
“哦。”秀秀悻悻地离开,胡思乱想了一会儿,就躲回房间研究起这本书来。
实际上,在那个时代,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靠一本什么好书就练成绝顶神功,就象现在读书的孩子们,同样的课本,有的可以念成一个会走的书柜,有的只能局限于识字。所以,暂且别指望我写出一个通过武林密笈练成飞天侠女的成人童话。我要交代的只是,小女孩秀秀看着书好奇,就瞎练着玩,过了几年就成了一个会武功的女人。
会武功的人除了开镖局,有的投靠大户人家做保镖,有的进官府做侍卫捕快,只是僧多粥少,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找到好工作,于是绝大多数武人只得浪荡江湖——或落草为寇,做没本钱生意;或行侠仗义赚点名声以期出头之日——后面这部分人就是人们常说的游侠了,为数不少。
游侠和强盗一样,干的都是在刀口上舔血的勾当,看似浪漫,其实既辛苦又不安全。所以,除非万不得已,习武的女孩子是不会轻易选择这个职业。古代女孩们的人生使命就是把自己保养好,长大方便别人帮说个媒嫁掉了事。
秀秀成为游侠就是万不得已,镖头生病死了,镖局也就散了。由于事出突然,镖头又没老婆,临死前光忙着分钱给员工,忘了找人给秀秀说媒,年方二八的秀秀没人指点,拿着分的十几两银子不知道该干什么,想想自己除了武功没别的什么本事,就懵懵懂懂地背起一个包包和一把刀到处闯荡去了。
一、走夜路,遇见丑丑的强盗 (1)
秀秀长得和她的名字一样,娇小秀气,却一点也不显得不起眼,因为这丫头很喜欢大红色的装扮,见风吹着,一团火似的,分外的引人注目。
没了安家的地儿,小丫头就想去找找自己的亲爹娘,她琢磨着爹娘一定不在附近活动,只有到很远的地方才能找到他们。这是秀秀选择成为游侠的理由——当然,也因为她长大了,实在没什么事可做。
镖头的丧事办完后,秀秀换回红妆,走出了晃荡了十六年的小山镇,站在城门口,看着远处昏黄空旷的天和地,咬了咬嘴唇,就迈开了踏入江湖的第一步。走了半个时辰觉得挺累,又跑回城,花五钱银子买了头毛驴。
古代的交通不太发达,城镇和村庄大多座落在有河的地方,便于人们取水,所以,道路都是沿着河走。那会儿的人口也比较少,都集中在城镇里,广阔的平原上就这一条长长的道,每隔百来里地会有个村或镇的,夜里如果从很高的天上往下看,沿河的路象一条长线,串着零零落落的闪光的珠子——住人的地方总有灯火。
在城与城之间,只有傍河的泥路,基本上不会有人烟。没人烟的地方,常有狼或老虎出没,看见独自行走的人就跑上去把他吃掉,很不安全。而真正的危险,则是一些做没本钱生意的武人,也就是强盗。
拦路的强盗有两类:样子长得比较厉害的,就自个儿守着路边的树,见有行人来了就喊:“这树是我种的,给钱!”你要敢回他:“你种树就种树呗,关我屁事?”他立马就拿起刀砍掉你的头;另一种是三五成群,这些家伙见了独自赶路的人就不问青红皂白了,上来就杀掉。强盗们杀完人,就拿光尸体上的钱,跑去附近的城里象寻常人一样吃喝嫖赌,等钱花完了再回来做强盗,很遭人恨。送人送货的镖局,就是这么个背景下的衍生之物。
说了这么多,主要是想交代这样一件事:秀秀这次上路很凶险,不是闹着玩的,而不是说秀秀的勇气可嘉。之前没人跟她说过独自走城外的路是很危险的事,就算有人说过她也不当回事,小姑娘还是初生牛犊。
路上,秀秀骑着毛驴,哼着歌儿,东张西望。四处静悄悄,和城市里很不一样,于是很开心,觉得当游侠是件快乐的事情。
几个时辰过去了,天快黑了,路还是路,没看见前方有什么目的地,肚子饿了人也累了,秀秀想起忘了买点吃的东西带身上,掉转驴头想回去,可是回头望了望,家乡小镇早就在视野中消失了,犹豫了半天,只好暂时忘了饿继续朝前走。再走一会儿,秀秀忽然发现:呀!城外没有茅厕……
幸好还不想尿尿。秀秀拔起背上的钢刀,挥舞着驱赶头顶上乱飞的蚊子,一边拍着毛驴的屁股催它快走。
走到一片小树林边,事儿总算是来了,树林里传来男人的哼哼的声音,听起来相当的痛苦。秀秀勒住毛驴,咬着手指,构思着林中的情形:树林里一定躺着个人,是被坏人杀的,后来他没死又醒过来,觉得被杀的地方很疼,所以叫唤。
秀秀从驴背上跳下来,拿着刀小心翼翼地朝小树林走去,远远听那人又哼了一声,呼哧呼哧直喘粗气。秀秀的心砰砰乱跳,寻思着里面的人会不会全身都是血——那多可怕!踌躇了一下,没敢再走进,就喊了声:“里面有人吗?”
暗处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一个粗声粗气慌慌张张的回答:“没人,别过来!”
秀秀说:“哦”
想了想又说:“那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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