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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四片面包,还有一份老哥喜欢的报纸。
我和老哥就着灿烂的阳光和盛开的花,在阳台上,边看报,边吃早餐,边愉悦地说点什么。
有时候,老哥也会来点小创意,端着装满早餐的托盘来敲门:“ROOMSERVICE,ROOMSERVICE(客房服务)”。我一听,翻身爬起,大笑着说:“先生,我没叫餐呀?”
如果是在周末,或者并无要紧事,早餐之后,我们会喝喝茶,听听音乐,看点画报,或者翻翻自己喜欢的杂志,让心情放松,放得很松很松。
浪漫午餐的花样就更多了。
和自己的爱人共进午餐,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有时,我和老哥只是一起吃个快餐,但两个人就可以多吃几样菜,你夹点菜到我碗里,我夹点菜到你碗里,温馨就来了;有时会约好去湘菜馆狂吃一顿,辣得热汗直流,相视大笑的样子,很好玩;有时,阳光正是我们所喜爱的那种,那就会共进阳光午餐;也有奢侈的时候,当海浪亲吻礁石时,当波光在太阳下跳舞时,当海风清爽地吹过来时,我和老哥轻轻碰着杯,那种情景,是醉人的浪漫,人生至少应该有一次吧。
老哥常和我共进午餐,他说:“我最喜欢跟你吃饭了,没有任何目的,没有任何压力,可以什么都不说,也可以什么都说。”
浪漫的方式很多,怎样浪漫并不重要,给点心情宠爱自己和爱人,这就是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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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刻,有爱人就好
午后,如果想“偷得浮生半日闲”,如果又被阳光诱惑,想邀爱人晒晒太阳,或者喝杯咖啡,看看夕阳,快乐会放大N倍。事实上,你虽然偷走了半日,可时间并不会减少,任何人都不会有损失。地球离你半日,还很圆。
有一个下午,我感觉一天的工作差不多了,就去离报社较近的别克·乔治咖啡厅喝咖啡,喝着喝着,抬头一看,老哥进来了。我一喜,待他坐定,马上打电话问他在哪里,他说:“正想打电话邀你来别克·乔治喝咖啡呢,你怎么刚好打过来了?”我说:“那我过来了啊。”不到半分钟,我神奇地坐到了老哥的对面,把他吓了一大跳。
有时我不太想喝别人煮的咖啡,就央老哥回家煮咖啡:“没有一家有你煮的好,不如回家咱们自己煮。”老哥得了表扬,又省了钱,当然同意。
于是,在某个下午,我们会从各自办公室直奔家里,用虹吸壶煮上两杯蓝山咖啡。作为特别助理的我,会恰如其分地放上了老哥喜欢的蓝调做背景音乐。
还有的时候,老哥并无马上要办的事,就会来点小策划:“我们去西丽果场看夕阳吧,有湖,有山,有荔枝林,有玫瑰园,正好边散步边看夕阳。”这样的邀请,当然是诱惑。
于是,在西丽果场的荔林里,在清澈见底的湖边,我和老哥手牵着手,漫步。在那个长满水草的草滩边,面水,看夕阳,直到红彤彤的太阳全部落入湖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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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夕阳无边无际地笼罩过来,湖水在眼前依次燃烧出各种颜色时,什么也不要管,不要管天边的云层有多变幻,身边的荔林有多迷离,远远近近的小鸟、蟋蟀是否要回家,这一刻,有爱人就好,什么也不要管。
晚上,哪怕是在家吃着最平凡的晚饭,没准也能来点趣味和浪漫。
有时,我们的晚餐是我和老哥合作的“家宴”,洗菜、切菜、做菜、准备佐料,这是一套流水线,如果两个人一起分工合作,可以让流水线又快又好地完成“家宴”工程。那种“夫唱妇随”或“妇唱夫随”的温馨,是最平凡的温暖,又是最难得的和谐,如果再各自吹捧一下,那成就感又得成倍计算了。
还有的时候,我们会在家搞点小型擂台赛,老哥、我、贝贝大姐(我的大侄女)、二姐四个选手的晚餐挑战赛,或一人一个菜的拿手招牌菜大赛,都能把厨房变成紧张的竞技场。最后,评委们为了照顾自己撑得过圆的肚子,通常会忘了比赛结论,或者对比赛结论敷衍塞责一番之后,另择吉日举行决赛。
而贝贝,作为最具有一锤定音资格的评委,总是摸着滚圆得像西瓜的肚子宣布:“今天是我最撑的一天。”作为本次大赛的结束语。
浪漫,其实就是这么简单,就是这么美。它可以在一天当中的任何时候来到,可以在一年当中的任何时候来到。它不需要太多,却给我们很多。当我们感受到了那一刻,当我们记住了那一刻,那时候的爱,就丰满了自己的心,那时候的细节,就感动了灵魂,那时候的精彩就打扮了人生。
那一刻,有爱人就好,那一刻,我们制造了天堂般的感觉。
我喜欢他?
我和老哥认识于一个浪漫的偶遇,不过显然没有浪漫到一见钟情。
一面之缘后,在缘分的驱使下,我们开始了一周一个回合的通信。那时候,老哥在武汉,我在长沙,我们都在读书。那时候,没有任何比通信更先进的表达方式。不像现在,手机和电脑完全颠覆了等待的滋味。随时可以打电话、发信息、发E…mail、直接在网上聊天,还带视频,想见的人总是触手可及。
我们只能算好彼此寄信的时间,一收一个准地从收发室拿到自己的信,然后编上号,马上写回信。我们借助传统的邮递员,而不是现在的数码符号,来表达着彼此。对善于书面表达的人来说,妙笔确实可以生花,而且写字可以涂涂改改,甚至撕掉重来,直到满意为止,所以,信上所表现的那个人,托想象力的福,可能要比实际的好得多。
所以,几个月以后,一个晓雾朦胧的早晨,当老哥通宵坐火车穿越我的梦,来到我们宿舍外面时,原来设想一眼就认出他的情景,成了真正的想象。我站在宿舍楼门口,往站着好几个男生的“望爱坡”上看了好一会,才依稀辨认出老哥来。
他站在那群男生中间,带着平常的眼镜,穿着平常的衬衣,平常的身影,平常的笑容。认出他的那一瞬间,我不禁在心里大叫一声:天啦,他怎么那么平常!
我曾经想要高大威猛的男生,他能在我跌倒的时候,一把抱起我,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向医院,他能抱着我一口气转三百六十圈,他能让我骑在脖子上跳劲舞,他爱运动,体格完美,他懂艺术,有丰厚的涵养……我回忆着曾经的种种假设,心情复杂地带着老哥在校园里转着,七上八下地不知道要说什么好。
那两天,我只是略带欢欣地尽着地主之谊,带着老哥在岳麓山、湘江一带流连,常常惆怅地偷眼看着他,心想,这位让我已经投入了不少心情,却显然并非我所愿的男生,他就是我的男朋友?
我清楚地记得,那次送老哥去火车站时,离发车还有两个小时,我们在离长沙火车站最近的晓园公园候车。那天下着雨,我们坐在一个圆形的亭子里,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老哥那时候话不多,也不主动找话,更不会问我什么。
他只是等着我来发问。当时酷爱疯玩的我问他:“会跳舞吗?”他笑着说:“不会”。问他:“会踢足球吗?”他笑着说:“不会。”问他:“会溜冰吗”他也笑着说:“不会”。我连续问了他五六样,他都笑着说:“不会。”我大叫一声:“天啦,你怎么连牛都不会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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