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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第1页)

三月七日。

那天的雨,好象在用严肃的语调告诉我,今后的人生决非坦途。过度的紧张中,我抬起头来看着他,他微微笑着的高大形象又一次刻在我的心上。

三浦捻,二十八岁。

和他相遇在六年前。

那时我才十五岁,脸上还带着几分胖乎乎的稚气。虽说是五月的晴空,但东京的天空却绝非碧蓝,显得混地而迷蒙。

那天,我因为拍广告片来到砧电影制片厂的绿地公园。与摄制组约好的时间还不到,身穿学生服的我不愿意呆在车里,便走下车来。空气并不特别令人心旷神恰,我却尽量享受着从闷罐子里解放出来的自由。

这时,一辆白色的汽车进入我的眼帘,一个青年人在离我们那辆车不远的地方下了车。一瞬间,我和他目光相遇了。但我们彼此并没有打招呼。他穿一身蓝色运动服,让人一眼就会看出他很健康。当时我以为,他是一位来绿地公园练习的运动员。

过了一会儿,经过摄制组的介绍,我们才互相打了个招呼。他说了句“请多关照”,连个笑脸也没有就走开了。

摄影开始以后,我们也几乎没说什么话。我在他身上感觉到了一个迄今为止绝对没有遇到过的世界。他从不发出轻浮的笑声,以一种稳重的语调跟人说话,那种讷讷而言的语感,使人感到新鲜。到目前为止,只要一介绍说“这位是山口百惠”,几乎所有的人都马上对我报以微笑。且不说自己内心的踌躇,但总得笑脸相陪。

恋爱始于意外的发现———一我听谁讲过这句话。我也属于这种情况。在我眼中,他和其他人完全不一样。初次见面时他那种生硬的态度出乎我的意料之外,然而奇怪的是我并没有丝毫不快。

他毫不掩饰自己地生活。相反,也许我已经无意中沾染了演员的习性,在很多事情上不得不虚伪。

为了拍《潮声》这部影片的外景,我们到过一个名叫神岛的小岛。抵达的第二天,举行了影片开拍的记者招待会。有个记者问我们:“与神岛的居民接触以后,作何感想呢?”

以往的工作把我已经训练得能够圆满地应付这些了。我说:“哎,他们特别热情,非常好啊!”

接着,他也回答了。

“啊,我……,才来一两天,还不知道。”

我觉得心里隐隐作痛,对自己不知不觉逢场作戏、不露真言的行为感到羞耻。

拍摄这部影片之前,我们已经共同主演了《伊豆的歌女》这部影片。我一直没能和他亲密地交谈过。因为七岁的年龄之差,就象一堵厚厚的墙壁,隔开了我。他是个对我的世界没有丝毫兴趣的大人了。何况,主要是当时我也实在太忙了。一天时间被切割成几段,完全由时间表支配我的行动,而不取决于我的意志。那时连睡觉都由不得自己,我就在下一步行动的车里补充睡眠,常常到了工作现场还醒不过来。

我听到他的声音。

“还睡着哪?真够可怜的,累坏了吧!”

车窗外的脚步声远去了,朦胧之中,只有这句话留在我的心里。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的眼睛就开始留意他了。我留意他与一般年纪相仿的共演者们说话时的音容笑貌和话语,留意着他的一切,同时又为自己不能天真无邪地与他融洽相处而惋惜不已。这是什么缘故呢?我几次问自己,却越想越觉得失望。

不久,随着我们共事次数的增多,渐渐地可以交谈些了,偶尔,还能开个小小的玩笑。但是对于我这个本来就拙于言词的人来说,这也是一种痛苦。好容易开了口,却不知往下该说什么。回头寻思一下自己说过的话,觉得都乏味得很。这样,两个人的对话总是三言两语就中止了。这也是因为我已经意识到他是一个异性,而我又没有一个女性的自信。

从第一天工作起,我就叫他“三浦君”,语气轻松得象是在叫学校里的同学。有一段时间,我实际上就是这样叫的,象是无意的、理所当然的。有一天,我对于称他为“三浦君”这个称呼突然有些犹豫起来。

比他小七岁的我,是不能叫他“君”的。我确实产生了这种想法。尤其是在我的内心深处,不管在他的名字后面加什么称呼,一提到他的名字,我就会感到些微的犹豫了。

我们就这样一起拍了广告片、《伊豆的歌女人》、《潮声》、《绝唱》、电视剧……,不知不觉我们被称作“黄金的搭档”。每天的时间我们几乎都是在一起度过的,和他在一起工作的时间长于见母亲和妹妹的时间。我并不喜欢说“感情变化”这句话,但是在我们共有的许多时间里,我都感到了开始那种“象哥哥似的”感情,已稍稍改变了方向。

一次,在晴海码头拍外景时,有一个我把头埋在他怀抱里的镜头。透过他厚厚的毛衣,我听到响在我耳边的他的心跳声,我想:“假如我成了以特别的感觉能够倾听这跳动的女性……”

这是千真万确的恋爱的体验。

——我对异性怀有幼稚的爱慕之心,是作为一个初中一年级学生的时候。

“喂,山口。这不是你妹妹的吗?”

说着,那个男孩子递给我一个白色布袋。这是上小学一年级的妹妹在双肩书包旁挂着的饮食袋。里面有杯子和画着漫画的尼龙桌布,角上还写着“山口淑惠”的名字。大概是妹妹走读路过他家附近,和小朋友玩闹时丢下的吧。

我说声“谢谢”接了过来。同这个人我从未特别亲热地交谈过,一点小事成了机缘。说是恋爱,恐怕过于幼稚,然而我却对他有好感了。话虽如此,我也并没有给他写信,也没有表明心迹。只有一次,作为圣诞节礼物,送过他一副手织的手套。

他是个活跃在羽毛球部的运动员,成绩也就是中上。他长得并不很高,也看不出什么个性,但他富于幽默感的谈吐和时常表现出来的毫不做作的优雅劲儿是很有魅力的。或许是由于我拙于言词,才对他的这一点羡慕起来。自那时起,我觉得要是交男朋友,就要同一个善于谈吐的人交往,这个心情成了我对将来的恋人的一个理想。

“象哥哥似的人”——每次被问到理想的恋人,我就要重复这句话。我是个长女,从很小的时候起就希冀着有个能在他跟前“撒娇”的“哥哥”。

我想对他撒娇,想天真地对他讲各种各样的事情。虽然我意识到了对他的爱慕,但却不能表达出来。我们相差七岁。他当时二十三岁,已经是个堂堂男子汉了。就是有个确定了的对象,也是很自然的。还是沉默下去吧!我忍受不了一旦说出口就破坏了和睦相处的那种关系。不是恋人也无所谓,就只算是工作的同伴而忍耐下去吧!我只害怕由于我前进一步而使双方困窘不堪。

从那时起,我开始希望成为电影演员。演艺界仿佛有一条不成文法:女演员比歌手有见识,好象歌手就注定进不了戏剧、电影也就是演员的圈子,歌手充其量只有歌手的风情,不可能有什么高深的演技等等。

有一次,我参加朋友的聚会,有位性格派女演员说:“我不象百惠,不是‘歌手’,所以唱不好啊。”这段开场白之后唱了一支歌。对她这句话,我可没有随和一笑的兴致。我觉得象受了嘲笑,还觉得自己当歌手好象是犯了罪一样。

的确,歌手是简单劳动,无非是每天翻来覆去地唱一支歌。是一项时间匆忙紧张的工作。 与几乎以自己的意志行动的“女演员” 相比,歌手是为维护自己这尊“偶像”而完全听命于演出事务所的工作。人们只是从外表上看到歌手没有个人的意志和感情,说“真可怜呀”这句话里,暗含着嘲讽。

有一次参加演剧。当时我的日程紧张得要命,从一个录音室到另一个摄象室,从学校到工作场所,每天忙得团团转。在演剧摄象室里,比我资格老得多的演员们穿好服装等着我,我跑来只拍我出演的场面,马上又得匆匆离去。这必然打乱了演出的进度。那时候,一位老资格的女演员提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我因为没有听过本人直接跟我说,也不知是真是假,但我感到她对于按照我的日程表行动是有抵触的。我觉得很对不住她,但另一方面我也想到这是毫无办法的。我还不至于不谦逊到这种地步:自己是主角所以周围都得随和我。然而,只要在演艺界的体制之下,我认为有些事就非得服从它不可。而且这个体制又不是我能决定的,我自己没有为此而赔礼道歉的机会,也没有这个权利。不过,以这件事为转机,我不得不越发承认歌手是不足道的了。

他是演员,我是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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