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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维以抓起她的手,忽然说:“现在对我来说,其他人都没关系,我只希望你一切都好。”
陆筠微微抬起他的手,低下头轻轻吻了吻他的手腕,“这个工程结束后,我们一起回国吧,你带我去看看沅西好不好。我听钱工说你这些年做太多次好人了,这次不要再做好人了。”
吴维以颔首,回答,“好。”
时间已经不早了。她开心地笑了笑,站起来离开。她的脚还未痊愈,走路依然深一脚浅一脚。她在屋子里站了片刻,才小心翼翼的推门,偷偷看了看外面,确认四周再也没有人抬脚离开。
吴维以也跟着离开房门。
外面差不多是半夜了,悄无声息,厚了一个晚上的云层忽然以诡异的速度薄下来,上半夜在云中滚来滚去的月亮刹那间在两人面前露出了真容。银色的光芒四处荡漾,照耀着着被露水打湿的道路,层层叠叠的山林、水光粼粼的河水。
真是月色撩人。
二十六
吴维以是吃百家饭长大的。三岁的小孩子在小乡村里活下来不是太困难的事情。
山民都是淳朴的,惦念着他母亲吴月的好处,又可怜这个没爹没娘的孩子,因此多方照顾。只要地里还能长出东西,就有他一口饭。
但衣食能解决,读书的问题却随着年纪的增大日益突出。他直到九岁才第一次走入校门。好在他的确是有罕见的读书天赋,一路念下来,小学在一年级跳到二年级,四年级跳到五年级,才算赶上了正常的读书年纪。
对于很多大山里的孩子而言,读书是改变生活的唯一途径。吴维以比谁都明白这个道理。
他进了那个小县里的重点中学,六年顺利的念下来,因为成绩实在太过优异,学校当成了宝贝,全减免了学杂费,还提供给他生活费。
中学阶段,他花了大量的时间吸取知识。不光是书本里的,书本外的更是。读书可以修炼人的气质,潜移默化改变人的性格,更增加人的智慧。这一点在吴维以身上体会的尤为明显。他做事得体,待人接物也很有分寸。脊梁总是挺得直直的,平时说话不多,但都很有想法,文质彬彬,从容不迫。
以至于他每年寒暑假回乡时,寨子里的长辈都很惊叹,都说你果然是你爸爸的儿子,真是个读书人的模样,很像他那个时候啊。
吴维以这个时候就会沉默下来,于是寨子里的大人们都心照不宣,不会再提。
直到最后他考上了北方那所全国最好的理工大学,这是当地的大新闻,也是若干年来第一个能考上那所大学的人。这在当时是绝对的大新闻,乡政府出资赞助他上了大学。
或许是因为看书很多,他也沉稳得多;上大学并没有被大城市的灯红酒绿迷醉了双眼,也不会羡慕有些同学可以挥金如土。他比别人懂事得早,也早就过了羡慕别人的阶段。每个人的出生都不一样,世界上从来没有真正平等的事情。他过得很坦然,抓紧时间勤勉地念书,依然不忘学习课内课外的一切知识,周末去做家教挣钱,每年学院里最高奖学金获得者总是他。
所以他的大学比高中还要忙碌。吴维以没什么钱,不可能在穿着打扮上花力气,但总是衣着整洁,衣服洗得非常干净,走到哪里都让人觉得清爽而阳光。如果说他继承了他母亲罕见的美貌,那么也可以说他继承了他父亲的身高,他个子很高,略微偏瘦,身材修长;至于眉目五官,那更是无可挑剔。男生钦佩他努力学习,女生更是很喜欢他,他放下笔,从图纸上抬起头的时候,总能发现有女生悄悄盯着他看。
稍微胆子大一点的女生会跟他表白,他总是婉拒。谈恋爱对他来说,是太奢侈的行为。他没有那个钱,更耗不起那个精神。
生活中的一切都走上正轨的时候,他遇到了温晓。
那是在大三上学期十一月份发生的事情。他上完自习准备回宿舍,骑着车从湖边路过时,却看到一个女孩站在阴暗的角落,扶着树吐的一塌糊涂,隔老远都能闻到浓郁得要命的酒精味道。
吴维以稍微一愣,就看到女孩的身体就像一节节断掉的竹竿那样瘫软了下去,眼看着就要顺着树瘫到地上,甚至滚到湖里去。
吴维以向来不是看到别人有苦有难熟视无睹的人,心里一紧,立刻过去扶起她。女孩身体软的跟棉花一样,根本站不稳,呼吸都是酒精的味道。这时候已经很晚了,除了他们,这里没有旁人,连找个帮忙的都看不到。他略一思考,半扶半抱带着那个女孩去了最近的教学楼。
他扶着她去了水房,让她一口气吐了个干净。然后才扶她起来。此时才终于看清楚她的脸,愕然发现,她竟然满脸泪痕。
吴维以心下怜悯,找到纸巾沾了凉水小心翼翼擦干净她的脸,擦掉她头发和衣服上的污迹;扶着她找到了间无人的通宵自习室,让她在最后一排靠近暖气旁的凳子上躺下。毕竟是北方的十一月,再怎么靠近暖气,可睡下了到底很冷,她慢慢蜷缩了身体,吴维以脱下外套搭在她身上,自己则坐到一旁看书做题,等着她醒过来。
身上盖了件衣服,女孩觉得暖和多了。眉目微微一动,睡得更沉了。吴维以估计她这个晚上大概是不会醒了,困意弥漫上来,他渐渐熬得受不了,也打起盹来。
醒过来时大概是半夜,侧头发现那个女生也醒了,披着他的衣服,一只手支着头,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看。
吴维以可算松了口气,问她:“你好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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