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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对所有认识的男性进行配对的女性来说,是多么的美妙啊。
想想看。整个布局里看起来价格不菲的浅色壁纸和纯白粉暗花的最便宜的那种地砖居然毫无违和感,客厅里摆在墙角在后面留出一片空地的木质柜子,两套沙发中间围空地放垫子铺成床,茶几再在外面围一圈,这是何等的审美观?
厕所里的水池和水龙头都安那么高,偏偏淋浴器低得让人要一下子碰到头,浴缸明明是普通的白瓷却非要烧上血滴状花纹,普通的软白地毯一沾水就会变成诡异的血红色,还有每隔一分零四十四秒就闪一下就不给你好好照明的节能灯…这神布置简直可以去拍鬼片了何必大材小用!
有了媳妇不要妹妹的大哥瞥了胡千夏一眼,一副大爷样对着自己的亲妹妹勾了勾手指。胡千夏会意把面包拿过来,大哥却又不紧不慢看了她一眼:“吃过了,你吃吧。零食给我。”“不——”胡千夏作痛心疾首状,“那是我刚买的,复习很辛苦的,我需要安慰!”
简直太坑爹了。不到十分钟就被闪瞎眼的胡千夏在忿忿不平地走进自己的客房的时候还在这么想。事实上,这家三个卧室,一个隶属于她,另一个原本属于哥哥,还有一个被改造成了书房。只是她正想推开门,刚刚还窝在沙发上的大哥居然就突然出现在了她背后:“夏夏,你的房间在那边。”
多温柔的语气,多亲切的昵称,胡千夏几乎要被感动了。可那地方是书房!连张床都没有!“给你铺了。”像是看出胡千夏想法,凌零无辜耸肩,冲她解释道,“夏夏,你大可放心,书也都挪走了,按你原来卧室布置的。”
贼心不死的胡千夏硬是推开门往自己原来的房子里瞟了一眼,差点被吓趴下。诡异的布置。床上放着帐篷,墙被漆成纯黑色,灯是纯白,柜子是红木。黑白红三色分明简直丧心病狂得像进了鬼屋,这到底是何等干得漂亮的设定?
那边二人腻腻歪歪过来了,胡千夏这才一脸心不甘情不愿地溜到书房去。
凌零帮余云枫整理了一下衣领,不紧不慢地问他:“宿主,身体残留的情绪好点了么?”“好多了。”余云枫无谓耸肩,把翘到自己眼前的碎发拨回鬓间,“虽然还是搞不懂之前为什么那么撕心裂肺地喜欢一个男性傻逼,而且看到他就心痛,不过和你这么演了几天,反而觉得开明了起来。”
往日时光如吉光片羽纷繁扑来。那时候十九岁的余云枫,在最狼狈的时候,每每是苏奕把他从深渊里拉出来。那位阳光灿烂的少年眼神干净笑容明亮,不管什么天气都格外符合他那个小太阳的外号,温暖而光明,于是余云枫的感情成功从友情升级为爱情,一发而不可收拾,每天满心满眼都是这颗小太阳,仿佛甘愿为他去死,而毫不计算代价。感情越来越深,终究到了泥足深陷的地步。
余云枫叹了口气。世上再无一个满心欢喜,明明一身世故却非要为了那人变得干净明亮的余云枫。十九岁的余云枫可以义无返顾的为一个人倾尽全力,不加丝毫矫揉地骑着老式自行车带着苏奕转过本城的大街小巷,十九岁的余云枫可以毫无保留的信任苏奕为他而生为他而死,十九岁的余云枫可以倾注所有的感情去爱一个人,不管那人爱不爱他。
而他不能。不管怎么样,都做不到。
算算都快一千多岁的人了,他实在是没那个余力去用一生来守护,为了一份无果的感情,就算心疼,也不愿斩断。
第176章 完结世界
剧情的齿轮显然已经开始缓缓转动了。余诗蔓上了高二,而余云枫也成功进入了大学。余诗蔓嘛,自然和这一部的女主迟梓漓一起入校,对了,还有黎安城。而余云枫自己,要到后期才开始打酱油呢,目前还无事可干。
余云枫和苏奕的关系还是上辈子那样,不过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以前是余云枫玩命地跟在苏奕屁股后面跑,苏奕不屑一顾,而现在余云枫依然跟在苏奕屁股后面跑,但不再玩命了,而两人也颇有些志同道合的味道,就连之前总是被苏奕骚扰的余诗蔓都松了一口气,感觉自己又活过来了一样。
只不过,这次多了个凌零。
“宿…云枫,手腕扶正,惯用脚后撤。对,稳住重心,别乱晃,瞄准靶心,扣扳机,好!”凌零毫不吝惜地鼓励了一番,眯着右眼拿左手在左眼前做了个动作,然后轻笑着夸奖道,“这次不错,八环。”
余云枫无谓地耸耸肩,一脸随意地冲他微笑,然后两个人心领神会地不知道为什么开始轻轻地笑了起来,两人之间气氛之甜蜜简直让人无法相信。苏奕一脸目瞪口呆的看着两人——等等,这是他的场地,他的枪,教授余云枫的明明一开始也是他…这什么时候的事啊?!
胡艾歌耸了耸肩。他坐在不知什么时候多出来的悬浮在半空中的转椅上,玩着不知何时已经长得很长却无法修理的头发,笑嘻嘻地撑着下巴围观这些人。沈萌很是帅气的一步步浮空踏上与他平齐的位置,然后找了个好角度围观这些人的神情和动作。
他的声音不会传达给这里除了沈萌以外的任何一个人,于是他也开始变得无所忌惮了起来:“诶诶诶,我说沈萌啊,你觉得我大哥和大嫂配不配?”“嗯。配。”沈萌一脸无可无不可的瞥了那两人一眼,然后继续专注地凝视着胡艾歌。胡艾歌一脸纠结地叹了口气:“真是的,问你等于白问啊…算了。”他专注地凝视着,脸上突然浮现起了温柔的神情,“多好啊…大哥,大嫂,还有夏夏。都那么幸福,我也…很开心哦。”
“我知道。”沈萌点点头,依然是那副无可无不可的神情,眼里却浮现出来很罕见的温柔。
胡艾歌将手背在脑后,抬头望向天花板,好像能透过那里看到灿烂灼目的阳光一般。然后他叹了口气。
“我曾经做过一个梦。梦里小的时候父母背对着我头也不回地离去,我踉踉跄跄地在后面跟着,摔倒时疼得嚎啕大哭。等我爬起来的时候,什么都不见了,我看见大哥和夏夏远去的身影,然后猛然发现自己也已长大,只是自己的意识仍然幼稚的留在原地,不肯放手。”
那么多年了,他再幼稚,毕竟也是一百多岁的人了,这些事,早就看开了。
他只怕诺干年后,他们都离世了,什么也和他没有牵绊了,那才是真正的可怕,真正的孤独。然后等到再久一点,世界毁灭,如果他还存在,那么大概也就已经崩溃了。
人就是这样,年轻的时候希望不断成熟,然而又总给自己带来伤痛,于是任时间缓缓流过,轻轻治愈,静静等待。可好不容易痊愈了,又发现自己已然匆匆老去,于是又开始盼望着年轻,最终希望破灭了,于是只能日日希望不再老去,然而就连这些,也是不可能实现的,人总要老去,最终死去。可好不容易得到了永生,却又开始恐惧永生。希望总是那么美好,然而一切总不能十全十美。很少有人想过,希望破灭之后的绝望吧。
这时,恰逢系统抬起头,目光撞上胡艾歌一脸寂寞的表情,想笑又忍住了,然后叹了口气。
余云枫看见系统抬头,正要抬起头来看,没注意,砰地一声子弹朝天射出去,正中胡艾歌胸口。胡艾歌就一副流海上沾了脏东西一样的神情,使劲朝他翻白眼,然后看着那枚子弹穿过自己,飞向不远处的天花板,没嵌进去,再掉下来。
【后来余云枫把那枚很有纪念意义的子弹捡回来了,还在中间穿了个孔,拿原来一枚项链上的银链子穿了过去,戴在脖子上。余诗蔓也问起过这件事,得到的回答是,这时他第一枚正中红心的子弹,必须要好好珍藏——虽然半个专业的余诗蔓完全看不出子弹有哪点像是进入过别的东西的。】进入剧情后的某个阴天。余云枫刚洗好头发,系统按照剧情提示在开的小店里坐着,一手编程,一手拿着毛巾给自家声称生活不能自理的逗比宿主擦头发。虽然只用了一只手,但他的手速依然奇快,速度让【尤其是余云枫】人瞠目结舌。
小店门前的红白夹杂的风铃响了一下。余云枫抬了抬眼皮,有着墨绿色眼睛的青年走了进来,那青年显然有着极好的相貌,精致的脸孔和身体比例,全身上下没有一个地方不像正常人,但全身上下却没有一点人气。这分明又是个越过了“恐怖谷”的人造人,同凌零一样,甚至比凌零更加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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