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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阳慢慢睁开眼睛,两道有如实质的青光射出,瞬间,又回射到他自己的身体里,浑身一阵舒爽,脸上顿时露出了微笑,充满了阳光,与他平时杀人不眨眼的造型,看起来绝对是两个人。
自从修炼成火神之体以来,还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全神贯注的吸收过一天太阳精华,皮肤上青光一闪,一阵关热的气息四散开来,原本因为夏季而没什么水分的空气,就更加干燥炎热起来。
离金阳六米远的一尘子也跟着睁开了眼睛,看着金阳身上的青光,顿时一阵嫉妒,同样是修炼《火神真解》,这差距为什么就这么大呢?胸中尽是不平之气。
更加可恨的是,他一尘子的境界明明比金阳要高出一阶,但两人在一块打坐吸收阳光中的火元灵力的时候,绝大部分全部都金阳给掠夺了过去,根本就没有可比性。
一尘子微微捏动手印,原本平常的四周,突然闪现出一阵红光,整今天台都笼罩在一红光结界中,这是一尘子最得意的防护法宝,‘红光宝鉴’,空间微微一颤抖,‘红光宝鉴’化成一道红光,飞射进到一尘子的天灵之中,消失不见。
看了看一脸微笑的金阳,心中暗暗嘀咕道:“有火神之兵的加持,吸收火元灵力的速度比起我起码要快上五倍,看来要不了多久就能超过我,妈的,得加把劲,这小子心狠手辣,要是我失去了应有的价值。估计会第一时间成为他的补品。”
就在这个时候,一道血云闪了过来,血光一阵缠绕,化成哈得斯,原本已经像死人的脸,此刻显示的更加苍白起来,但金阳却能感觉得到,哈得斯地体内已经天翻地覆。不管是血魔尸气。还是黑暗魔力,都得到极大的提升。
哈得斯出现的瞬间,就哈哈笑道:“哈哈,老板。我找了你一天,但怎么找也找不到你。那个血魔老鬼,也就是我那个什么师傅说。他也感觉不到你在那,原来你和这个家伙躲在这,难怪你这么多年来从未找过女人,难道你喜欢……?
在这玩……”
话还没说完,哈得斯就尖叫起来,一道青光四射的剑气突然刺破他的衣服,激射出去,在空气中留下一阵尖锐的破空声,傻眼的看着永服上那只有尾指粗细的洞,心中有点惊骇。
昨天一个晚上地时间,哈得斯借肋‘血灵戒’地帮助,完全消化过仑斯血液中所包含的能量,实力大涨,金阳从来没有显露于人前,所以哈得斯也不知道,金阳到底达到了什么境界,但想来也不会高过自己太多,现在这么一比,立刻明白其中的差距。
立刻尴尬的一笑,嘀咕道:“别这么小气,不就是开个玩笑吗?别介意,哈哈,我给你带来了好消息。”
金阳刚刚也只不过是开个玩笑,慢慢站起身来,坐到太阳伞下地塑料制椅子之上.拿出一瓶红酒和几只水晶杯,嘀咕道:“说吧!如果不是好消息,马上让你闻闻烤吸血鬼的味道。”
哈得斯刚刚吸沽化完仑斯地血液,看着金阳幽雅的把一水晶林倒满琥珀一般地红酒,连忙抢了一杯,一饮而尽,意未由尽的舔了舔舌头,这才说道:“伦敦来了不少血族高手,看来仑死被杀的消息,已经传回到亲王的耳朵里。”
顿了顿,再拿起一杯红酒,一饮而尽,微微平息自己的激动,这才继续说道:“我从这些强大的气息中,感觉到一股熟悉的气息,虽然当年只见过一次,但我可以肯定,绝对不会出错,正是仑斯的父亲,鲁尔特·容魔尔这个侩子手,他是杀害我母亲的凶手,我绝对不会认错。”
看着哈得斯再次激动起来,金阳立刻露出了微笑,继续给哈得斯那空空的酒杯内满上琥珀一般的红酒,说道:“来,哈得斯,再来一杯,不要激动,千万不要激动,这家伙肯定会死,我保证,我以我的名誉保证,他肯定会死,而且一定会让你亲手杀死。”
哈得斯慢慢萎了下来,坐到椅子上,端起酒杯,再次一饮而尽,这才稍微平静少许,神情有点不自在,虽然他没有表现出杀气,但眼神中去格饰不住的闪出一股杀意。
金阳看了看他,微微一笑,说道:“哈得斯,我一直有个疑惑,四年前,我救你的时候,你还只是一个体内能量只有‘一阶’的纯血后裔,如何有能力从整个容魔尔家族偷出家族至宝,虽然‘阿修罗’一族神器‘灭天’很大一部分能力被封印起来,但容魔尔族绝对不会认不出这宝贝,你拿什么能力偷出它?”
听到这,哈得斯眼中寒光一闪,手中顿时闪出一丝血光.虽然也是暗红色,但却有他独特的地方,不同与血魔尸气或者血族天生血能,寒气四射,强大的气势让金阳也不得不动容。
血光出现的瞬间,一尘子再次吐出‘红光宝鉴’,把三人都包围在当中,阻挡这股气息散发出去,从这气息中,一尘子能感觉得出,其中所包舍的洪荒气息,隐隐有股和金阳当初所使用的火神之兵相比较。
一股死气四散开来,浓厚的血腥味弥漫空气当中,哈得斯的背后猛的伸出一银光四射的翅膀,双眼中净是血光,浓厚而阴森,用仿佛来自地狱一般的冰冷语气,对着金阳说道:“老板,你这是在不怀疑我哈得斯吗?”
看着四周的红光,金阳微微一笑,全身猛的燃烧起青色的火焰,熊熊的火焰直冲天际,说道:“噢,不,不,不,哈得斯,你是了解我的,如果我在怀疑你,早就会干掉你,我向来都是宁愿杀错一千,也绝不放过一个,既然来问你,我就是绝对相信你,我仅仅是心中有点疑惑而已。”
→第174章 收买 下←
哈得斯依旧冷冷的看着金阳,感觉到金阳那真诚的眼神,稍微放松了少许,而且金阳所说的话也很有道理,虽然他不知道金阳到底达到了什么境界,但有一点心里很诗楚,就算是他现在已经达到亲王的境界,金阳身边的这个老怪物一尘子,只用一个手指也一样能拈死他。
想到这,哈得斯眼神微微一暗,银光四射的翅膀瞬间收回,身上的血光也跟着消失不见,但手心的那点血光却依旧散发出阵阵寒光,犹豫了一下,授慢把手抬起来,威受到其中的奇寒无比的气息,微微叹息了一声。
然后看了看金阳,低声说道:“老板,或许你不相信,根本就不是我偷出这东西,而是这东西吸引我去那间密室,然后它主动射进到我的体内,后来被家族发现我松自进入密室,就一直被追杀,在你救我之前.就是它救了我,如果没有它,在那么多高手的追杀下,我恐怕已经死了不只一百次。”
金阳微微一笑,脸上终于有阵如释重负的神情,微微瞥了瞥不远处的一尘子,看见后者缓缓点了点头,这才说道:
“恩,和我猜的差不多,没想到你一个‘阿修罗’一族的杂血后裔和一个人类女人的后代,竟然能得到‘灭天’的青睬,真是天意。”
看了看沉默的哈得斯,金阳接着说道:“哈得斯,我上次答应过你,帮你恢复阿修罗之体,但那时在纽约,缺少了最重要的原料,可这次不同,来到血族大本营。原料绝对充足无比,必定能帮你恢复阿修罗之体,恢复真正‘阿修罗’一族的实力,到那时,别说一个小小的大公爵,体内能量才达到‘七阶’,就是十三氏族一起上,你使上神器‘灭天’。一样可以来个全歼。”
话一出。哈得斯顿时收回手心的血光,满是激动的看着金阳,刚刚地那一丝不快瞬间被他抛向了九霄云外,说道:“老板。你说的是真的?原料是什么?告诉我原料是什么,我一定尽快找齐。等我找齐原料,修炼出阿修罗之体。第一个就要把鲁尔特这个混蛋干掉,不,不,我要先杀光他全家,让他也感受到失去亲人的滋味。”
金阳看了看激动无比的哈得斯,语气突然转冷,不含丝毫感情的说道:“原料就是血族,确切点说,是血族本身拥有的心核,每一颗血族心核中都拥有一丝‘阿修罗’一族遗留的烙印,只要收集到足够地血族心核,我就可以利用‘灭天’地无上魔力,帮你重新塑造阿修罗之体,恢复实力。”
哈得斯的双眼顿时变的寒冷起来,冷冷道:“既然如此,那就让整个血族灭绝,杀光所有的血族,取出他们地心核出来,我已经恨透了这个肮脏的种族,我要尽快修炼出阿修罗之体,摆脱这肮脏地身体。”
金阳微微一笑,收回身上身上的青色火焰,从异次元空间内拿出三瓶红酒,扔给哈得斯与一尘子一人一瓶,自己也开了一瓶。
看着哈得斯毫无顾忌地喝下红酒,金阳立刻微笑起来,说道:“血族肯定会被灭族,除了帮你恢复本来面目,还会给你增加一万名强大的属下,不过在这之前,我需要你向我效忠,哈得斯,我们是兄弟,但如果你恢复了阿修罗之体,事情肯定会有变化,现在我也不好解释,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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