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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第1页)

欲招缪撒,欲造“蒲鞭”,

说今年已尽,这等事,待来年。

刘半农自己加了两条注释:

缪撒,拉丁文作Musa,希腊“九艺女神”之一,掌文学美术者也。

“蒲鞭”一栏,日本杂志中有之;盖与“介绍新刊”对待,用消极法笃促编译界之进步者。余与周氏兄弟(豫才,启明)均有在《新青年》增设此栏之意;唯一时恐有窒碍,未易实行耳。

在这一年将尽的夜里,展望即将来临的一年,想到要做这样那样的事情。“欲招缪撒”这一点,看来可以解释为打算进行文学创作。“蒲鞭”一栏,刘半农的注释说得太简单了,很难推知鲁迅他们当时的具体设想是什么。也许,后来把范围扩大了一点,不仅限于新出书刊的评介,而兼及于社会批评,也就是《新青年》从第四卷第四号(1918年4月)开始的《随感录》这个专栏吧。在杂志的第五卷第三号(1918年9月)上,鲁迅发表了《随感录二十五》,接着,他在这一栏里发表了好些篇短评,后来都收在他第一本杂感集《热风》里。几年之后,他在这书的《题记》中回忆说:

我在《新青年》的《随感录》中做些短评,……有的是对于扶乩,静坐,打拳而发的;有的是对于所谓“保存国粹”而发的;有的是对于那时旧官僚的以经验自豪而发的;有的是对于上海《时报》的讽刺画而发的。记得当时的《新青年》是正在四面受敌之中,我所对付的不过一小部分。

就在刊出刘半农的《除夕》这首诗的同一期杂志上,还刊出了钱玄同与刘半农的“双簧信”,正好反映出《新青年》杂志“四面受敌”的情形。这篇标题为《文学革命之反响》的读者来信,实际上是由钱玄同执笔,把社会上反对新文化运动的种种论调集中起来,摹仿复古派的口吻,用“王敬轩”这个虚拟的署名写给《新青年》编辑部的,同时刊出刘半农写的针锋相对痛加批驳的覆信。只是这覆信的措辞轻薄,连什么“鲜灵芝”、“刁刘氏”都写进去了,反而引起反感,削弱了批判的力量。后来《新青年》同人也很觉懊丧。

这是1918年1月的一次和过去学生的聚会,三个月之后,鲁迅就创作了《狂人日记》。

鲁迅在《新青年》上发表的第一篇是小说《狂人日记》(第四卷第五号,1918年5月)。早两年,他的表弟阮久荪,大姨母的儿子,忽然精神病发作。鲁迅就近观察了他病中的表现,才促使他写这一篇的吧。这是一篇政论性很强的小说。作者没有为人物形象的塑造和故事情节的安排花费许多心思,他几乎是把自己的一些思想通过小说中主人公的口直接呼喊出来,对几千年来中国吃人的宗法制度和旧礼教作了愤怒的控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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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坏这铁屋的希望(4)

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1918年8月20日,鲁迅在致许寿裳的信中谈到了这篇小说,谈到中国历史是一部吃人历史的这一思想。这信中说:

《狂人日记》实为拙作,……前曾言中国根柢全在道教,此说近颇广行。以此读史,有多种问题可以迎刃而解。后以偶阅《通鉴》,乃悟中国人尚是食人民族,因成此篇。此种发见,关系亦甚大,而知者尚寥寥也。

这里所说的“吃人”,当然是一种象征的、比喻的说法。实际上,它说的是几千年来专制主义(宗法家族制度以及礼教都是它的组成部分)对人的摧残。小说刚刚发表,就得到了响应。成都吴虞写了篇《吃人的礼教》(载《新青年》第六卷第六号),说:

我读《新青年》里鲁迅君的《狂人日记》,不觉得发生了许多感想。我们中国人,最妙是一面会吃人,一面又能够讲礼教。吃人与礼教,本来是极相矛盾的事,然而他们在当时历史上,却认为并行不悖的,这真正是奇怪了。

《狂人日记》内说: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我觉得他这日记,把吃人的内容,和仁义道德的表面,看得清清楚楚。那些戴着礼教假面具吃人的滑头伎俩,都被他把黑幕揭破了。

吴虞这篇文章举出了不少中国史乘记载的真正吃人的事例,例如《后汉书·臧洪传》说臧洪“杀其爱妾,以食兵将”,《新唐书·忠义传》说张巡守睢阳,也是从杀妾以飨军士开始,吃完了围城中的妇人,接着吃男夫老小,一共吃了二三万人。吴虞说,他们为了自己“在历史故纸堆中博得‘忠义’二字,那成千累万无名的人,竟都被人白吃了。孔二先生的礼教讲到极点,就非杀人吃人不为功,真是残酷极了。一部历史里面,讲道德说仁义的人,时机一到,他就直接间接的都会吃起人肉来了。……我们如今应该明白了:吃人的就是讲礼教的,讲礼教的就是吃人的呀!”

在这篇小说中,鲁迅通过“狂人”的口,表示了他对于将来新的社会制度必将到来的坚定信念:

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要晓得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

你们要不改,自己也会吃尽。即使生得多,也会给真的人除灭了,同猎人打完狼子一样!——同虫子一样!

《狂人日记》发表的时候,第一次用了“鲁迅”这个署名。这是很有意思的。它不但是鲁迅第一篇用白话文写的小说,而且是新文###动的第一个最可贵的收获。正如他自己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中说的,这一篇“算是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它在中国现代思想史和文学史上都是一篇重要文献。

《狂人日记》发表之后,“便一发而不可收”,接着又写了《孔乙己》(1918年冬)、《药》(1919年4月)等等小说。

小说《孔乙己》,是通过一个少年人(酒店学徒)的眼睛,来看一个不幸的读书人的境遇。“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

这个小学徒发现:在他那酒店的顾客中,“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一句话,就把这人的境遇写出来了。就是这件“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的长衫,表明他不属于那做工的“短衣帮”,而是 “士”人一类。可是他又这样穷困,已经不能“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只能同那短衣帮一起,站在柜台边上喝上一杯。

在酒店里,他常常让人随意取笑。回答这些取笑,他“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小说写了这样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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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坏这铁屋的希望(5)

有几回,邻舍孩子们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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