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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外站着两个人,一个是大堂的经理,我们打过几回照面;另一个壮年男子长得很高大,穿休闲的西服,有着一副和蔼可亲的面容。
“贝拉,对不起打搅了,这位大夫想与你谈谈,请你配合一下好吗?他是对面那位画家的心理医生。”
心理医生向大堂经理致谢后,就走进了我的房间。我趁此去洗手间梳妆了一下。
“你好!我叫罗伯特。你是贝拉?”他微笑地与我打招呼。
“是的,我是。”
“听到你的名字有好久了,尤其是这段日子以来,每一次我的病人都会提起你。他努力要求我帮助他记起你曾经在他生活中出现过的影像,他为此几乎饱尝了心灵的苦苦折磨,到了快要崩溃的地步。贝拉,你确实能肯定他出现过你的生命中吗?”
我茫然地看着心理医生的眼睛,我不知道该怎样来回答他。
第十章 裸画(下)
“罗伯特先生,我想我也是你的病人。”
“不,不,是我的朋友。”他没有那种职业的眼神,而是以一种让人感觉亲和的力量来贴近我的内心。
“贝拉,先这样,我们不谈画家的事。而把你想说的,想问的,想不通的,搞不清的,通通讲给我听。把所有的痛苦压抑都转嫁到我罗伯特的身上,好不好?来,孩子,说吧。”
我点点头,孩子般地依顺着他。
“是这样,我是个中国人,故乡在上海。但我在纽约生活。我在纽约既不工作也不读书,就当我在华尔街工作的美国未婚夫的家庭主妇。对了,他叫格兰姆。美国的‘9·11’事件你总该知道的吧。我就在那天遭遇到我人生最大的不幸。因为那天上午10点是我的婚礼,你知道我们为什么会选择在那一刻结婚的吗?因为我们是在12年前的这一刻初次邂逅的。12年对中国人来说是一次轮回,有着周而复始的意义。那天是格兰姆的休假,原本不用去世贸大厦北楼的办公室,完全可以逃过一劫的,但偏偏你说会那么倒霉。我们在去教堂路上的车中热烈拥吻,我的口红不小心印在了他的白色领结上,刚好车经过他的办公室,他突然想起在办公室还有另一条崭新的白色领结,于是就跑去替换了。其实照美国习俗来说,就算是像我们这样同居已久的新郎新娘在结婚那天也应该装出是各自奔赴婚典的,新娘有娘家的人护送,婚礼上则有自己父亲亲自将女儿托付给站在神父身旁的新郎……但偏偏,我在纽约无亲无故,我的新郎不忍心让我一个人孤零零地去教堂,就放弃了美国人的习俗,而按照中国人婚典的习惯,即新郎新娘同坐一辆婚车去参加结婚大宴。但是,格兰姆去了办公室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世贸大楼的火光将他吞噬了……
“差不多在很长一段时间,我情绪极度失控,相当自责,总觉得自己对格兰姆的爱成了一种罪恶。并且,我在发生‘9·11’之后的第四个月回到了故乡,选择在自己的出生地来结束自己沉溺在万般痛苦中的生命。
“我在上海一个叫和平饭店的百年酒店客房里割脉自杀,但却被一个叫John的美国男人救了。对,我还没介绍过他呢!John是我在那趟从纽约回上海的飞机上邂逅相遇的旅客,他的一双儿女也在“9·11”事件中丧身了。也许是上帝的安排,让他来陪伴我生命最后的日子。获得了新生的我和John产生了感情,在他那颗充满着人类关怀的心灵感召下,我重又振作了起来,我决定把自己以往的故事写成一本书。于是在“9·11”一周年的时候,《9·11生死婚礼》诞生了——那是我献给我亲爱的格兰姆和所有“9·11”罹难者的。
“我去了挪威的森林疗伤,找到了我的那座精神的音乐宫殿——神秘花园,同时我与John也深深地相爱了。但是好景不长,就在我们憧憬着美好未来想生儿育女的时候,一场又一场持续不断的梦境扰乱了我的平静,那些梦境竟然感觉比真实还真实。在梦里,格兰姆告诉我,他其实并没有死,而是失忆和遭到毁容了。我问他在哪儿?他含含糊糊地说是在我们曾经入住过的巴黎贝拉古堡酒店。起先我不相信,以为自己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罢了。但一想起格兰姆以前两次梦境中的话都应验了,一次是说他为我留下了生命最后的遗言,我马上打开电脑一看,果然!另一次是说让我去挪威的森林寻找疗伤的心灵乐曲,我又找到了,就是神秘花园(对了,在神秘花园的浸润之下,我完成了我的第二本“9·11”心灵之书——《贝拉的神秘花园》)。
“于是,抱着宁可白去一趟也不可错失的想法,我就来到了这里。我的直觉告诉我那个丑陋的画家,对,就是你的病人,他就是我的格兰姆。在我意识清醒的时候,我又觉得他并不是,我经常这样想:会不会格兰姆肉身虽死了,但灵魂却依附在他的身上,随后每天晚上当他睡着了就悄悄地脱离他的身体飞到我的梦境里,与我缠绵无尽。会不会是这样呢?我进入了一种混沌迷离的状态,我被这种病态的疯狂折磨得不像样儿了。我完全逃避现实,与外界几乎是隔绝了音讯,没有人知道我在哪儿?在干什么?我一次次想在那个画家那儿获得证实,但他偏偏什么都不记得了,连自己是什么国家的人都一无所知(还说自己名字叫什么“蓬蓬贝”,是你告诉他的),惟独除了那次大学时代的印度之旅。天哪!你说我该怎么办呢!他身上确实有不少格兰姆的印记,譬如,他的身高体形、耳朵旁的那颗痣,他的嗓音,甚至他那已经变形的眼睛里那抹小小的海洋般的蓝色……”
我用平静的语调滔滔不绝地诉说着,我的目光投在前面的墙壁上,却什么也没看,看见的就是那个丑陋的画家和格兰姆交替地在我面前晃动,他们像两具黑白的幽灵自由地出没于我的置身之地,说来就来,说走就走。
罗伯特大夫专注地听着我的叙述,随后用无限温柔的声音对我说:“贝拉,我很同情你的遭遇,更为你与格兰姆之间惊天动地的爱情而感动。我想说的是,你应该赶快回去过原先正常的居家生活,比如最好的方式就是当妈妈。我很多有心理问题的女病人,后来都是在成为母亲后完全正常起来的。还有你最好这段时间也不要再写作了,那样会让你分辨不清真实与虚幻的界限的,我知道文学的境界是越混沌越有幻境,就越有艺术感,但生活还是需要从幻境中走出来的。”
“可是,罗伯特,你还没有解开我的心结,对那位画家、你的病人,据你所了解到的情况,你认为会有这种可能吗?他会不会真是我的格兰姆?”
“贝拉,亲爱的孩子,格兰姆已经在天国了。他的灵魂本可以安安宁宁地永生,却因为在人间的你这么难以割舍,所以,他的灵魂一直在风中飘荡,苦苦地追寻你……他就像一只本应朝着天空飞去的轻盈的风筝,但线的一端却被你紧紧地抓在手中不放,所以只能在半空中低旋,飞不到天空也降不到陆地上。所以,孩子,你听我说,不要再沉溺于过去的那一切了,人活在世上的日子是短暂的,你们将会在某一个被载入永恒的时空中相聚。到了那时候,你们在上帝的祝福下就再也不会分离了……然而现在,你就过自己正常的人间生活吧。相夫教子,生儿育女,尽到一个妻子一个母亲的义务,好好快乐地生活。你知道吗?你要让格兰姆获得灵魂的安宁。就只有让自己重新快乐起来。你在尘世有多么幸福,他在天国就有多么安宁。孩子,来,松开你的拳头吧。对,把手中那根一直紧握着的线放掉。对,就这样,让那只悬在半空中的风筝自由自在地飞翔……”罗伯特拿着我的右手在示意着。
“那么,罗伯特,你是说那位画家不可能是格兰姆?”
()
“这个问题也许并不需要我来作答了,除了你处于迷魂状态时的臆想以外,没有第二个人会那么虚拟联想的。”
“为什么?”
“一个美国男人的口音是这样的吗?你的格兰姆有这么高的绘画造诣吗?你没有听到过他用他的母语法语说话吗?”
“那么如何解释他身上那么多的格兰姆印记?他的身高体形、耳朵旁的那颗痣,他的嗓音,甚至他那已经变形的眼睛里那抹小小的海洋般的蓝色……”
“具有这些特征的人应该是不会少吧,更何况你处于混沌状态时的那双眼睛,那双耳朵,那个鼻子,甚至那种感觉也同样是混沌的。为什么当你在阳光下的大街上行走时,你就会认定你的格兰姆已经不在人世了呢?相信那一刻的感觉就对了。”
“可他一会儿的工夫又在我的梦境里出现了呀。”
“不是他自己出现的,是你死死拉着他不放。就像刚才我对你说了,他肉身死了,但他的灵魂存在。那灵魂感应着你的一切,只要你拉着他不放,他就对你不忍心割舍,就这么简单。但是他已在天国,你让他那么不安宁,孤魂四处飞散,未免太……”
我没有再说什么了,我陷在了死一般绝望的边缘。我的眼神黯淡无光,但那一刻并没有流泪,也没有恸哭一场。我就这样呆呆地看着面前的罗伯特,他宽阔的脸,他仁慈的眼睛,他高耸着的鼻子以及薄薄的嘴唇一分一合的时候,露出的那两排犹如美国玉米般整齐而略有些雌黄的牙齿……渐渐地,罗伯特在我的面前消失了。就在那个位置我看到一团火团样的东西扩散了,形成一团燃烧的火焰,向着四面八方喷射。我丝毫没有想逃循的愿望,任火光映红我的眼,烧焦我的发,吞噬我的身体,我进入了前所未有的狂喜状态。我伸展着,无限地伸展着自己,像一只火光中重生的凤凰那样舞蹈……
真正的我将燃成灰烬,而我的灵魂终于可以从我凡尘的肉身中剥离出来了,载着我的格兰姆那一颗爱魂而去。
那一晚,巴黎的雨倾盆而下,那是我在巴黎最后的一夜。我通夜无眠,我走到窗前,把窗子打开,让夜雨的清新空气吹入。我将头伸出窗外,接受雨的洗礼。这时积郁了一天的眼泪终于排山倒海地喷发出来了,我仰头号啕大哭。再见了,我的天国;再见了,我的格兰姆……
当巴黎欲晓的时候,我的耳边响起英国诗人埃米莉·狄更生的一首诗:
当喧哗与躁动的心将慢慢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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