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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少年与推理(代序)
宣慧
外国文学中有不少杰出的小说以少年为主人公,比如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以及高尔基的《童年》。在他们笔下,“童年”这个伟大的神话被揭穿,不再是幸福、忧伤与甜蜜的同义词,而代之以悲伤和辛酸。他们赋予少年主人公过早的成熟和智慧,如果生在一个动荡的年代,这些少年会比一般孩子承受更多的苦难。约翰·哈特的《最后的孩子》的主人公便是这样一个少年。小说第一章第一句就是“强尼从小就看透了人生”。
要是有人问他,为什么他看起来和别的孩子不一样?为什么他这么沉稳老练?为什么他的眼神那么深邃,仿佛会吞噬光线?那么,他会告诉你,因为他从小就看透了人生。在他还很小很小的时候,他就已经明白,世上没有一个地方是安全的。庭院、后院、游戏场,甚至郊区宁静的小路。没有一个地方是安全的。没人能够保护你。
童年,只不过是一种虚幻的想象。
在强尼眼中,童年只不过是一种虚幻的想象,约翰·哈特赋予了他笔下的少年一个“老灵魂”,成熟、智慧、勇敢、有担当,在小说中他甚至比那个硬汉侦探亨特坚定。妹妹下落不明、父亲离家出走、母亲整日泡在药物和酒精里,并跟另一个男人纠缠不清。强尼知道,曾经幸福的家庭已不复存在。然而,即使全世界都不站在他这一边,他也要坚持自己的信念。
约翰·哈特构思了一个错综复杂的故事,采用双线叙述,一条线是少年强尼的探险,一条线是警探亨特的破案,一个逐渐逼近真相,一个陷于各种误断,而两条线的汇合处便是真相大白之时。设置谜团、安排伏笔、编织完美的推理,这些对约翰·哈特来说已经驾轻就熟,他的出道作品《谎言之王》便显露了他这方面的惊人才华,最终同时入围“爱伦·坡奖”“安东尼奖”“巴瑞奖”“麦卡维提奖”四项大奖,而第二部小说《顺流而下》更是证明这点。完美的推理和悬疑不是问题,关键是要能在形式和技巧之外表达出更丰富和深层次的东西。在《顺流而下》中,他努力尝试这个写作目标,并且取得不错的成绩(《顺流而下》获2008年爱伦·坡大奖),但是《最后的孩子》才是将此发挥得淋漓尽致的作品。美国《新闻与观察》说:在哈特成长为一名严肃作家的历程中,《最后的孩子》标志着新的里程碑。
也许哈特的作品会让人想起雷蒙德·钱德勒的“硬汉派”推理,同样是代表男性的粗犷风格,与精巧、细致和诡异的日本推理截然相反。哈特作品的背景都是远离都市的小县城,有大片的农场,有密林、河流、矿坑,虽置身于美国中西部城镇的景色中,但却体会到作者淡淡的乡愁。《顺流而下》的背景罗恩县便是哈特度过童年的地方,《最后的孩子》中强尼深入小镇黑暗的深处,在荒野密林中遇到巨人。环境赋予哈特的作品南方哥特式的惊悚与恐怖,同时又使作品带有史诗的意境。
哈特是个敢于冒险的作家,虽然才推出三部作品,但每次都会尝试新的题材。《最后的孩子》将“童年”与推理结合,为读者刻画了一个真实可信的少年主人公形象,这样即便读者不是推理粉丝,也会喜欢这样的故事。在推理中加入流行元素,改变单一的推理主线,提高推理小说的文学内涵,也许这就是推理小说今后的发展趋势。
《最后的孩子》使约翰·哈特一举囊括大西洋两岸最高荣誉(同时获美国“爱伦·坡奖”与英国“钢匕首奖”)。《华盛顿邮报》更是盛赞约翰·哈特虽仅出版三部作品,但感情刻画之深沉,写作技巧之炉火纯青,已经达到马克·吐温、福克纳等前辈大师的文学高度,并预言年轻的他终将成为大师级的作家。这个美国推理小说界的新生领军人物会不断给读者带来新鲜的阅读体验。
序 曲(1)
黑漆漆的柏油路穿越乡间,仿佛一望无际的田野上烧出一条长长的、焦黑的伤疤。尽管路面上方看不到蒸腾的热气,但司机已经感觉得到热浪快来了。天上的阳光火热刺眼,还有远方蓝天大地的交界处,那地平线像一道灼灼闪耀的白光。司机知道,热浪快来了。他推推鼻梁上的太阳眼镜,瞥了一眼后照镜。从挡风玻璃上方那面后照镜,可以看到车内的全景,看得到每一位乘客。三十年来,他在那面镜子里看遍了人生百态:青春貌美的少女,落魄潦倒的男人,酒气冲天的醉鬼,失魂落魄的疯汉,胸部高耸的妈妈抱着脸蛋红润的小婴儿……司机的鼻子比狗还灵,眼睛比老鹰还利,一公里外就嗅得出有没有危险,一公里外就看得出一个人是什么来路。是市井小民,还是亡命之徒,他一眼就看出来了。
司机盯着后照镜里那个小男孩。
那孩子看起来像个亡命之徒。
他的脸被太阳晒得黝黑,鼻子都脱皮了,但黝黑的皮肤底下,隐隐看得出来脸色呈现出一种病态的苍白。可能是因为缺乏睡眠,也可能是因为营养不良,或者两样都有。他两颊削瘦,颧骨突出。看得出来他年纪还很小,大概只有十岁。满头黑发凌乱如杂草,而且剪得参差不齐,看起来像是自己剪的。他的衬衫,还有牛仔裤膝盖以下,都已经破烂到变成一条条的碎布,而脚上的鞋子已经差不多磨穿了。他大腿上摆着一个蓝色的背包,两手紧抓着不放。不知道袋子里装的是什么,不过,可以确定的是,里头东西已经不多了。
那孩子相貌清秀,但最令司机惊叹的是他的眼神。他眼睛又大又黑,眼珠子转个不停,仿佛已经摸清车上坐的是些什么样的人。这里是北卡罗来纳州的沙丘。早上,火辣辣的阳光,一辆破破烂烂的旧巴士。车上的乘客堪称是当地形形色色居民的缩影:六个到处流浪的临时工,两家大人小孩,几位老人家,另外还有几个模样看起来像退伍军人的家伙,打架打得遍体鳞伤。而坐在最后面的是几个浑身“画龙绣凤”的混混。
司机注意到,男孩的视线老是瞄向走道对面那个男人。那家伙油头粉面,模样看起来像业务员,身上的西装皱巴巴的,脚上穿着一双弹力休闲鞋。另外,男孩也一直在打量那个黑人。那黑人两腿中间夹着一本破破烂烂的V《圣经》和一瓶汽水。男孩后面的座位坐了一个老太太,穿着蕾丝洋装。她好几次凑到前面去找男孩问东问西,但男孩总是轻轻摇摇头,回答得小心翼翼。
噢,老奶奶,我不是。
他就这么淡淡回了一句。老太太坐回位置上,手抓着眼镜上的链子,手指上一条条的青筋清晰可见。她转头看着车窗外,眼镜反射着阳光,闪闪烁烁忽明忽暗。每当巴士经过路边的松树底下,绿意盎然的枝叶遮蔽了阳光,她的眼镜就会忽然变暗。车子里也是一样,阳光忽明忽暗闪烁着。司机打量着那个西装皱巴巴的人。他脸色苍白,满头大汗,一副宿醉的模样。他眼睛小得异乎寻常,目露凶光,令司机感觉很不自在。他动不动就会扭一下身体,翘起二郎腿,然后又放下,或是弯腰凑向前,但很快又往后靠,手指在膝盖上轮番敲个不停。他的西装裤太大了,皱巴巴的。每次他的视线瞄向小男孩,他就会咽一口唾液,然后很快又移开视线,漫无目的地东瞄西瞄。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序 曲(2)
司机看起来懒洋洋的,可是他说什么都无法忍受乘客在他车上胡搞。要是你喝得酒气冲天,或是一副混混模样,或是在车上大声喧哗,他绝不会给你好脸色看。打从他出娘胎之后,他妈妈就是这样教育他的。尽管时间已经过了五十年,这种根深蒂固的习性永远改不了。所以,司机一直盯着那个小男孩,还有那个油头粉面目露凶光的家伙。司机看着他,而他则是一直看着小男孩。过了一会儿,司机注意到小男孩掏出一把刀,而那家伙忽然整个人往后一缩。
小男孩的动作显得漫不经心。他从口袋里掏出那把折叠刀,用大拇指翻开刀刃,然后就这么拿在手上,大家都看得到。过了一会儿,他从袋子里掏出一个苹果,然后拿刀子开始削皮,动作干净利落。破破烂烂的座椅,脏兮兮的地板,整个车厢里弥漫着一股老旧的气息。但一刹那,车厢里忽然香甜四溢。尽管驾驶座上飘散着浓浓的柴油味,但司机立刻就闻到了那股浓烈的苹果香。这时候,小男孩又瞄了那个人一眼,瞄瞄他那瞪得大大的眼睛,瞄瞄他那张狡猾而疲惫的脸。接着,小男孩把刀刃折回去,把刀子放回口袋。
司机松了一口气,眼睛又看向前面的马路。接下来的几分钟,他专心开他的车,没有再去注意他们。有那么一刹那,他忽然觉得小男孩看起来很眼熟,但那种感觉很快又消失了。三十年了。他调整了一下坐姿,笨重的身躯往后一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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