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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武原本是想要把这款旗袍做成京都城富太太喜欢的样子的,毕竟不管是什么年代,社会上的人都是分三六九等的,十款衣服里边儿,其中九款面向普通群众,而这款旗袍则是要掏空京都城富太太的腰包,目的十分明确。
然而林武没想到的是,这款衣服做出来之后,林武越想越觉得适合沈顺慈的气质和身材。
“妈,您觉得怎么样?如果觉得好看,可以上身试试看。”
说着话,他就把旗袍送了过去。
林武不知道的是,沈顺慈对旗袍有着一种特别的钟爱。
幼年时期,她母亲的教导就是要穿旗袍、碎步走,慢行兼优雅,温柔且高贵。
后来即便是家道中落了,沈顺慈也依旧把母亲的教导保留了下来,始终把旗袍列在守卫。
粗布麻衣她能穿,只是不喜欢罢了。
后来家里条件好了一些,她又重新穿起了旗袍。
沈顺慈出身名门,从小就学习女红,绣工尤其了得,即便是粗布麻衣也能被她绣出漂亮的图案。
如今这旗袍拿在手里,沈顺慈一下子就被勾起了会议,同时也被这款衣服的款式和图案彻底吸引住了。
眼眸温柔的抚摸了旗袍片刻,沈顺慈转身走进了房间。
没过多久,她便出来了。
这一次,沈顺慈重新换上了自己最喜欢的鞋子,还是表面带绣花的那种。
推门出来的一刹那,沈顺慈是那样的婀娜,即便是上了年纪,也依旧不影响她惊艳众人。
尤其是她身上有着一股子旧社会大家闺秀的优雅气质,再加上岁月的沉淀,使得沈顺慈仿佛摇身一变,成了那画中的美人,让人看的心神摇荡不已。
低头仔细看了看,沈顺慈发现这旗袍穿在身上格外的合适。
“林武,这气泡不管是大小还是款式,都很适合。”
抬手理了理鬓角碎发,沈顺慈看向林武,给出了一个最终评价:“真的很漂亮,我很喜欢。”
这一刻,她的眼睛里有了光,脸上有了笑,对这件旗袍简直爱不释手。
那副模样,让唐清婉有些恍惚。
察觉到自己媳妇儿的神态变化,林武扭头看了过去,只见唐清婉双眼红红的。
“媳妇儿,你怎么了?”
唐清婉拉住他的手,轻轻摇头说:“没事,就是有些高兴。”
林武用来的握住唐清婉的手,微微一笑不再言语。
接下来,他们又看了看其他的款式的衣服,一番交流下来,沈顺慈最终答应了林武的请求,愿意做这款旗袍的模特。
晚上的时候,何润喜回来了。
一大帮人聚在一起,肯定是要吃顿好的了,于是林武就买了几个菜和几瓶酒,大家聚在一起庆祝了起来。
月上枝头的时候,林文忽然一拍大腿,像是想到了什么。
“哦对了,这次一共做了十款衣服,旗袍要让亲家母当模特,那其他的呢?咱们是不是也要找模特?”
“除了模特,场地的事情解决了没有?”
服装展销大会的事情,林武之前和他提过一嘴。
说白了,这服装展销大会就是大规模的摆地摊,到时候还邀请几个临时工人帮忙,没什么技术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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