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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放在阳台上。也懒得去管它,碰上周日,闲着无事,有时在阳台上转转,也看看它。你还别说,这个家伙还挺“皮实”,既不浇水,也不施肥,还不偷懒,长得挺快。几个月下来,两根交叉的竹竿上,已被那缠绕的藤条和绿叶布满,有点茂盛的样子了。
一天打扫阳台,老婆说,干脆把它搬到楼下去,接着地气,长得可能还更快一点。楼下有一个荒废的花坛,里面疯长了许多野草,也有一些月季和菊花。于是我们把它抬下楼,扔在了杂草丛中。
放到野外去,也不去管它了。我有时出差,十天半月不在家,再忙起来,就把它忘了。楼下看自行车的张大爷,和我关系较好,他知道花是我的,也顺带给浇点水。这样从春到秋,转眼过去一两年。我偶尔路过,也看看它,长得大多了。叶片肥硕发亮,长得真好!
忽然一下心中十分喜欢它。也牵挂它了。自认识了金银花,我在许多地方见过它,有的好大一片,大得吓人!可在我心中的,还是我家的这盆金银花。那是真正我的花。我把它从小养到大,看着它从孱弱的、瘦小的一枝,到枝叶披纷,就像我的孩子。人,是个感情动物,和一块石头呆长了还生情呢!何况这是一丛有生命的植物,它会呼吸,会开花。——仿佛还会生气!
会生气?!可不!——那天我出差几日,回到家来,到阳台上一看,喝!金银花被“请”回家了!蓬蓬勃勃,真神气!披披挂挂,占了小半个阳台,真是绿得可以!老婆对我说,我看它长得好,把它搬回来了!根本弄不动,根子已长到地底下去了!我一气乱拨,张大爷和我两个人才抬回来!
我见它长得好,回来也罢。给我们制造一点氧气吧!开始几天,我没事就到它面前转转,真是长大了啊!叶片深绿肥大。一天早上,我忽然发现不对劲了,坏了!它的叶片开始发蔫了!我赶紧大叫:不好!不好!老婆!金银花不对劲了!
长这么大不容易。若死了就太可惜了。没有办法,我赶紧把它搬下楼去,它太大了,我抱着它时,身上披的都是!
原来搬走时的凹槽还在,里面湿湿的,泥土发黑。我又原封不动,把它放到了凹槽里。
你别说,还真灵验!它一到那就神气巴旺了起来。没几天,叶片挺直了!泛出绿油油的光。一看,就知道它心情不错!你这个家伙!吓死人了!是在露天喝露水喝惯了,回家“水土不服”了吧?再过些日子,它居然有一根最长的藤条,已攀到了一棵小松树上。藤干,也粗多了。
有时吃饭,和老婆说起它。
老婆说,地气很重要,它要接地气。
我说,是风中有精灵。风一吹,它就醒了。是的,汪曾祺的《葡萄月令》说,二月里要刮春天。风摆动树的枝条,树醒了。树枝软了,树绿了。
那天中午,它给我一个惊喜!有两朵花,——只有两朵!仿佛骄傲似的支立在枝头。哈,你开花啦!怎么也不说声!就这么不声不响的开啦!
我对它说:“宝贝,你开啦!”
赶紧回家报告老婆,没进门我就大声地说:“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想不想知道?”
老婆实在是机灵的,她简直就是我肚里的蛔虫。她小声说:
“是金银花开了吧?”
“是呀!是呀!开了两朵,鼻子碰上去,蛮香的!——你下去看看?”
我一脸的得意:我说是风中有精灵吧?风一吹,它就开了。老婆说,不!是地下有精灵,百花仙子一声令下:“开!”所有的花就开了!
这几天,我的金银花,花朵已开了满枝头。在这个5月,这个满世界鲜花盛开的5月,我的金银花也开了,和百花一起,开放在这个美丽的时光里。
新雪美人
多年没有这么大的雪了。搓棉扯絮,下了两天,城市安静了下来。早晨上班,马路上几乎没有车辆,人们在雪地上歪歪扭扭地走着,三三两两,边走还边说笑。冬天的全副武装都用了起来:围巾、帽子、手套。女人在真正的冬天才显出美来。哈出的气是成团的,脸颊由于寒冷变得红红的。她们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有的露只出两只眼睛,于是便有了些神秘。
这个城市的女人还是可爱的。有人说,女人因可爱而美丽。其实美丽是很重要的。前天见报上一标题:大城养眼,小城养心。此言有理,养颜必先养心,于是这座南方的小城是适合女人的。我的几个女性文友,便是明证,她们机敏有趣,容颜亦多姣好。都说写作的女人皆为丑女,也不能一概而论。这座城市就是个例外。
我走在这个琉璃的世界,和那些行走的男人和女人们并肩而行。人们的心仿佛一下子都放了下来,没有了平日匆匆的脚步和慌张的样子。城市慢了下来,于是便安静了。这样的悠闲很难得呵!雪中的城市另一番模样,仿佛是个童话。我用心地走着,可空气是新鲜的,吸入身体似乎是冰凉的清水从头顶灌入脚底,人清清爽爽,眼睛仿佛也有了雪的光辉。我见那些女人穿红戴绿,走在雪上,似乎在钢丝上,扎叉着手膀,女人性喜夸张,于是腰肢柔曼,有动感中的美丽。而我眼前的这个女孩,则反弹琵琶,她穿了雪白的羽绒服,直接将帽子从头裹下,我瞥了一眼,清眉顺目,胸口一袭绿色的围巾。她两手插于衣兜,于是身体便自然摇摆,择地而行,仿佛猫步,走在清晨干净的新雪上,似乎是一只小小的兽物,在自然的林中。
这样的行走是有益的。它不仅适合于身体,而且适合于心灵。我走过环城公园的一丛雪松,那高大的树枝上压着白白的新雪,可是并不萧瑟,反更飒爽。这才是雪松。走在我的前面,有一对男女,女高男低,女主动将手套于男的臂弯。因脚下艰难,一时分开,一会儿又套上。我心自忖:这一对夫妇,也甚有趣。可走了一会儿,我听他们之言,并非夫妻,乃为同事。那女子丰腴适中,一副浅紫色的围巾拢不住那一头青丝,自有一番妇人之魅力。他们从容而行,理直气壮。感谢这清晨的雪,它是我们搀扶在一起理由,并且十分自然,入情入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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