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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义被恶梦惊醒,额上布满粘腻的油汗。眼前依然是松树、墓地、一望无际的麦田。西南风刮大了,像从一个巨大的炉膛里喷出的热气。汹涌的麦浪层层叠叠,无边的金黄中,有一泓泓银亮,像银的液体在金的液体里流动。一台烫眼的红色机器,在金银海里无声无息地游动着,机器后边,吐出一团团黄云。路上又走来走去着人,男人,女人,但无人理他。他心中燃烧起怒火,疯狂地啃松树的皮。树皮磨破了他的唇,硌酸了他的牙。他恨,恨锁住拇指的铐,恨烤人的太阳,恨石人石马石供桌,恨机器,恨活动在麦海里的木偶般的人,恨树,恨树疤,恨这个世界。但他只能啃树皮。他的牙fèng里塞进了碎屑,嘴巴里满是鲜血。松树一动不动,不痛也不痒,不怨也不怒。他想到了死,用额头碰撞树干,耳朵里嗡嗡直响,眼前出现了一条通往地狱的灰色道路……
阿义再次苏醒过来时,浓厚的乌云布满天空,太阳藏匿得无影无踪。
回头看文革前十七年的长篇小说中,我认为写得最真的部分就是关于爱情的部分,因为作家在写到这些部分时,运用的是自己的思想而不是社会的思想。一般说来,作家们在描写爱情的时候,他们部分地、暂时地忘记了自己的阶级性,忘记了政治,投入了自己的美好感情,自然地描写了人类的美好感情。
十七年的长篇小说中故事各异,但思想只有一个,作家只是在努力地诠释着什么。但他们在篇幅很小的爱情描写中,忘记了阐释领袖思想,所以这些章节我认为实际上代表着作家们残存的个性。所以如我们上面列举的那些爱情片段,就显得异彩纷呈,非同一般。
如丁尚武与林丽的爱情,就写得慡朗潇洒,不同凡响。这是美女爱英雄的典型,丁尚武是一脸的大麻子,刺人的小眼睛,而林丽是天生丽质,多愁多病。两家还有血海深仇,丁尚武一直不用正眼看人家林丽,还老是当着人家的面磨他那把大刀片子。当年我读这本书时,杀死也想不到林丽竟然会爱上丁尚武,但人家就是爱上了。当我看到林丽在月光下向丁尚武这个粗鲁丑陋的家伙袒露情怀时,我的心里真是难过极了。我替林丽遗憾,应该去爱史更新史大侠呀!但人家偏偏不爱史大侠,人家就爱丁大麻子。现在回头想起来,这个作家真是会写爱情,如果让林丽和史大侠谈情说爱,那就没劲了。
白茹对少剑波的爱情,也是女追男,那种多情少女的微妙细腻的心态,写了整整一章,标题就叫&ldo;白茹的心&rdo;。少剑波起初还假正经,可能是重任在肩,生怕误事,但打下威虎山之后,这老兄也顶不住了,站在雪地里,说了不少梦话。当年我是一个少年,我姐姐是一个大姑娘,因为她的文化低,看书有困难,让我给她读这两个章节,在我母亲做针线的油灯下。我害羞,不给她读。她生了气,说她牺牲了自己,不上学,出大力挣工分,养活我们,让我们读书识字,可让我给她读小说我都不愿意,实在是忘恩负义。我母亲也帮着我姐姐批评我。我就说,娘啊,您不知道她让我读的是什么东西!母亲说,什么东西?连你都读得,你姐姐比你大许多,反倒听不得了?读!于是我就说,读就读,但是中了流毒别怨我。我就给我姐姐读&ldo;白茹的心&rdo;,听得我姐姐眼泪汪汪,听得我母亲忘了手中的针线活儿。我母亲就说起了当年在我家驻扎过的游击队里那些军官和那些女兵的故事。说男的如何地有才,吹拉弹唱样样行,写就写画就画,那些女的个个好看,留着二刀毛,腰里扎着牛皮带,挂着小手枪,走起来像小鹿似的。我以为母亲说的是八路军,但长大后一查文史资料,才知道当年驻扎在我们村子里的那支队伍是国民党领导的队伍。‐‐后来的事实证明,我姐姐还是中了流毒,她听了&ldo;白茹的心&rdo;之后就跟村子里的一个小伙子谈起了恋爱,打破了&ldo;父母之命,媒妁之言&rdo;的婚姻模式,招来了村子里的纷纷议论,把我父亲气得半死。我躺在被窝里蒙着头装睡,听到父亲和母亲在训斥我的姐姐。我知道姐姐是让&ldo;白茹的心&rdo;给害了。
《三家巷》里周炳和区桃的爱情也写得动人心魄,把我迷得几乎死去。我躲在我家磨房里读到区桃姑娘死去时,眼泪夺眶而出。现在回头想起来,周炳这个人物贾宝玉的影子重了一点,但就像与初恋的情人相逢一样,固然有许多的失望,但那份感情还是难忘。
我觉得,在文革前十七年的长篇小说中,对爱情的描写最为成功、最少迂腐气的还是《苦菜花》。
中国人向来喜欢才子佳人的老套子,影响到作家,就愿意让英雄美女终于成为交颈鸳鸯并蒂莲。《苦菜花》里,杏莉和德强端的是天生一对地设一双,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可作家把他们的爱情写足、让读者在心理上享够了艳福之后,突然笔锋一转,就把杏莉给写死了。杏莉这一死可是惊心动魄,这一死对残酷的战争,对残酷的阶级争斗都是有力的控诉,让人充分地体验了悲剧的快感,体验了美好事物被毁坏之后那种悲剧的美。中国是一个封建历史漫长得要命的国度,几千年来积淀下来的封建毒素在每个人的血管里流淌着。每个人的屁股上都打着封建的纹章。在作家的爱情描写中,一般来说不愿歌颂甚至不愿以同情的态度来描写男女之间的偷情。《苦菜花》在这方面却有重大的突破。作家用绝对同情的态度描写了长工王长锁和杏莉妈妈的爱情。这种爱情带着一种强烈的、震撼人心的病态美,具有很大的征服力。我认为,冯德英这一招远远地超过了他同时代的作家,他通过这一对苦命鸳鸯的故事,告诉了我们许多深邃的、被社会视为禁忌的道理。冯德英还写了花子和老起的爱情,如果说他对王长锁和杏莉妈妈的爱情更多地是持一种同情的态度,那么,他对花子和老起这种充满野性力量的爱情,就完全持一种赞美的态度了。我非常敬佩作家的这种直面人生的勇气。即便是爱情小插曲,作家描写得也不同凡响。如绢子和姜永泉的爱情,我读书时就感到,姜永泉与绢子的年龄差距是不是太大了一点?还有美丽多情、才貌双全的卫生队长白芸主动向战斗英雄王东海求爱,这是多么好的一对啊,但是作家竟然让王东海拒绝了白芸的求爱,竟然让战斗英雄选择了寡妇花子。她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抱着大白菜,辱房肥大,动作粗俗,怎么能与白芸相比呢?当年看小说看到此处,我感到真是遗憾极了。这种遗憾说明了我根本就不懂爱情,而冯德英是真懂爱情的。这种遗憾还说明即使在我一个小孩子的心中也有着浓厚的封建意识。在我的心中,花子是一个拖着&ldo;油瓶&rdo;的寡妇,用农村的话说就是一个&ldo;半货子&rdo;,而白芸却是一个黄花大闺女,两个人简直不能比较。冯德英却让身穿军装、腰扎皮带、身腰窈窕、亭亭玉立的白芸把花子抱起来,连叫了几声好姐姐,让王东海抱着花子和老起生的孩子站在一边观看。这个场面简直力量无边,不但在文革前十七年的长篇小说中没有,在文革后截止到目前为止的小说中也还没有。另外绢子和姜永泉的爱情、七子和病媳妇的爱情,也都写得很有感觉。《苦菜花》在对残酷战争环境下的两性关系的描写卓有建树,其成就远远超过了同时代的作家。他确实把装模做样的纱幕戳出了一个窟窿。由于有了这些不同凡响的爱情描写,《苦菜花》才成为了反映抗日战争的最优秀的长篇小说。
十七年的爱情描写,是有成就的,但由于政治的和历史的原因,限制了作家的思想和才力,使这本来应该大放异彩的东西,被挤到一个憋窄的角落里,宛如在断墙边上偷偷地开放的小花,苦菜花。
由于过分强调政治性和阶级性,更由于强烈的政治风雨把作家们抽打得缩头缩肩,他们在动笔前,钢笔里就灌满了&ldo;阶级斗争&rdo;牌墨水,无论他们主观上采取什么样子的态度,这种墨水留下的痕迹里,无法不散发出那种可恶的阶级斗争气味。因此,十七年中的大多数长篇小说中的爱情描写,很少有人去描写除了无产阶级之外的别的阶级的爱情,即使有,也是写他们的y荡和色情。好象只有无产阶级才懂得爱,而别的阶级都是一些畜生。仿佛只有无产阶级的爱才是爱的最完美的形态。所谓阶级的爱情,其实是个很荒唐的说法,我觉得,爱情里反映出的阶级斗争是很少的,尤其是在爱之初。
落后的道德观念也粘滞了作家的笔,使作家只有在那种符合道德的轨道上迅跑,而不愿意下到生活的蛮荒里,去搜寻一下桑间濮上的爱情。作家只能吟唱既符合现时道德又符合传统道德的小夜曲,而不敢描写掩藏在道德唾骂中的恶之花。这样就画出了一幅幅经过了高温灭菌的爱情图画,图画中的人不食人间烟火,男的如天父,女的似圣母,他们怀抱中的婴儿,不但体无血污,而且没有肚脐眼。在这样的图画中,我们看到的只是一种道德化了的爱情,爱情本身所具有的那种蓬勃的生命力被彻底地阉割了。这样的爱情是虚假的,与生活中的爱情大相径庭。
小说中,尤其是长篇小说中几乎不能缺少的性爱描写,在当代文学史上,一直受到极不公正的待遇,这除了前面所讲的道德的、政治的因素之外,我个人认为还有科学上的、美学上的深刻原因。我们中国人,由于受到了几千年的封建传统的影响,对性心理、性生理一直讳莫如深,视为洪水猛兽。这种现象至今存在。这种科学上的落后,导致了整个社会在性方面的愚昧,这种愚昧又导致了变态疯狂和道貌岸然。作家一是无力与社会风尚抗衡,二是往往自己也被这种落后的社会风尚所毒害。钢笔里除了灌满&ldo;阶级斗争&rdo;牌墨水之外,又灌进了&ldo;真封建伪君子&rdo;牌墨水。另外,我们一直不能把性爱当成一种美好的事物来欣赏,总认为这是见不得人的丑事,总是羞羞答答,犹抱琵琶半遮面。这种科学和道德上的落后,表现在文学上,一是可能出现极端的色情描写,来发泄被扭曲了的情欲;二是出现带着口罩接吻的爱情描写。这两种现象都是不正常的,前一种是真堕落,后一种是假正经。这中间还有一条路,还有一种对性爱的描写方法。
当代文学正如江水向前流淌,性爱描写所达到的艺术高度,会成为衡量某一时期文学所达到的艺术水平的一个衡量标准。十七年中我们还有一部《苦菜花》,何况现在,何况将来。
高密东北乡原产白色温驯的大狗,绵延数代之后,很难再见一匹纯种。现在,那儿家家养的多是一些杂狗,偶有一只白色的,也总是在身体的某一部位生出杂毛,显出混血的痕迹来。但只要这杂毛的面积在整个狗体的面积中占的比例不大,又不是在特别显眼的部位,大家也就习惯地以&ldo;白狗&rdo;称之,并不去循名求实,过分地挑毛病。有一匹全身皆白、只黑了两只前爪的白狗,垂头丧气地从故乡小河上那座颓败的石桥上走过来时,我正在桥头下的石阶上捧着清清的河水洗脸。农历七月末,低洼的高密东北乡燠热难挨,我从县城通往乡镇的公共汽车里钻出来,汗水已浸透衣服,脖子和脸上落满了黄黄的尘土。洗完脖子和脸,又很想脱得一丝不挂跳进河里去,但看到与石桥连接的褐色田间路上,远远地有人在走动,也就罢了这念头,站起来,用未婚妻赠送的系列手绢中的一条揩着脸和颈。时间已过午,太阳略偏西,一阵阵东南风吹过来。冰慡温和的东南风让人极舒服,让高粱梢头轻轻摇摆,飒飒作响,让一条越走越大的白狗毛儿耸起,尾巴轻摇。它近了,我看到了它的两个黑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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