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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亮的剑身之上,血迹斑驳,腥臭味冲天而起。
没有一丝害怕,浑身的细胞都在欢呼,久违的感觉不断复苏。
他甚至感觉到了身体的轻微颤抖,那是发自灵魂的兴奋。仿佛眼前的不是血肉地狱,而是饕餮盛宴一样。
怕不是有点大病!
但这种感觉来得刚刚好,娴熟的技艺、勇敢的意志以及残忍的杀心结合在一起,他化身为一台病态高效的杀戮机器。
他能预判敌人的动作,以至于敌人像是可笑地自动送到他的剑刃下一样——这是用节奏在杀人。
他总能打在敌人最难受的位置上,让他手忙脚乱,最后被斩于剑下——这是用经验在杀人。
他浑身浴血,吼声如雷,像是地狱中走出来的恶鬼一样,往往能夺人心魄,先手毙敌——这是用勇气在杀人。
他杀人的招数太多了,简直信手拈来,面对不同的敌人,瞬间就能使出最合理的方法,用最简练的动作、最快的速度,消耗最少的体力,解决当面之敌。
技艺娴熟的新人,或许也能杀死当面的敌人,但绝不可能像他那样举重若轻,体力消耗最少,动作一点不拖泥带水。
妈的,杀人都杀出艺术感了。
“饶命……”一名满脸稚气的敌兵哭丧着脸,踉跄后退,见到邵勋加快步伐,绝望地向前捅出长枪。
枪杆被邵勋夹在腋下,黄彪眼疾手快,刺出长枪。
“噗!”敌兵流着眼泪,捂着腹部,软倒在地。
无数军靴从他身上踏过,军阵一往无前。
黄彪用余光瞟了眼督伯邵勋,嘴角抽了抽。
他怕了,幸好督伯是自己人……
杨宝在后面远远看着,只觉尾椎骨上生出一股寒意。
什么阴谋诡计,就是个笑话。你再智计百出,在邵勋这种残暴的实力面前,终究太过空洞——是的,在杨宝眼中,邵勋就是那种残忍暴虐的武人,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什么人都敢杀,让人发自内心地恐惧。
或许,他和张方是一类人吧。
雨越下越大,已经没人用弓了,战场上的一切都回归最原始的肉搏。
三百多战兵从辟雍出发,一路向北,过国子学、雨花寺、牛市等,杀出去了好几里地。
贼军屁滚尿流,遗尸数百,散乱得不成样子。
邵勋浑身已经湿透,血水顺着剑刃流下,滴答滴答,溅起一朵又一朵血花。
西面也响起了猛烈的喊杀声,那是平昌门大街。
驻扎在那一片的应是牙门军某部,人数不详。他们动手比这边晚,但终究是动手了。
听声辨战况,牙门军的战斗力还是不错的,杀声一直向北,往平昌门的方向延续。
能有人呼应,这种感觉真好。同时也从侧面说明,洛阳守军暂时还能拧成一股绳,大都督司马乂的命令还是管用的,至少部分管用。
邵勋回头看看跟随而来的军士们,发现第一排换了不少新面孔。
战争,总是会死人的,哪怕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依然会死不少人。
再后面,糜晃的幢旗还在,听那密集的脚步声,似乎多了不少人,莫非有城南百姓自发跟随?
“打胜仗,容易不容易?”邵勋将重剑扔给王雀儿,换了一把新的,笑问道。
“有督伯在,何敌不可破?”黄彪避开了邵勋的眼神,大声回应道。
老实说,他有点害怕这种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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