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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这事都怨我……我不该瞎猜,不该自顾自地高兴,是我想多了……”方刘氏抽泣着说。
“阿秀,你也是为晓芸好……晓芸是个好姑娘,只是和一白没缘分。”陈大叔叹口气。
“我看他们这段日子走得近……表哥,你不知道,晓芸这丫头,个性太强,别看她总是笑笑的,其实我这个当娘的,都不知道她想的什么。她太要强,心思太深,外面的男人,都是看中她的脸面,图她有几分颜色,她都是看不上的,我也不舍得把闺女交给那些个人……眼瞅着晓芸年纪大了,再不嫁,可真成了个老姑娘了……”方刘氏满怀忧郁地说,“我看得出来,晓芸她,对一白是有心的……我再没见过像一白这么好的年轻人了,难得他也能理解晓芸的想法,俩人能处到一起去……他俩要是好了,多好啊,该多好啊!”
陈大叔在一旁听着,不搭话,我觉得有点尴尬,往后退了退,在外面绕了一圈,再过来。
还好,方刘氏不再哭了,正准备把帕子收起来。我假装没看到她红红的眼眶,朝她做了个礼,算是打过招呼,对陈大叔说道:“大叔,我有点事想和你说,你方便过来下不?”
陈大叔点点头,忧虑地看了眼方刘氏,起身跟着我出来。
到了我住的院子,一边走,我一边跟陈大叔说:“大叔,前几天,我心情比较不稳定,乍喜还忧的,满脑子心事,忙这忙那焦头烂额,有些事情一直没和你说,你别生气。”
“孩子,你这是说的啥话?大叔也帮不上你什么……”陈大叔叹了口气。
“其实,我之前一直有个心上人,是我在外头认识的。我跟你说实话大叔,他是个武林中人,来去无踪的,背景比较特别。后来,我俩分开了两年,我那时候那么难受,就是因为惹了他不高兴,他走了……前些日子,我又看见了他,我俩说合好了,彼此心意相通……我是一定要娶他的,甚至很急,前几天才那么赶,呵呵。”我笑笑,“我想在婚前,让你们见见,他同意了,就在我屋子里呢。你见见他,好不?”
陈大叔看样子很吃惊,但也不是那么吃惊……怎么说呢,大概我这一段心事,突然说出来,不吃惊不可能,可我要娶老婆,对象不是他们一直以为的方晓芸(我想,方晓芸应该已经向她母亲澄清过了),自然是别人,也就没什么好惊讶了。
“既是你喜欢的,你高兴就好。”大叔点点头,真诚地说。
说话间来到厅里,我让大叔坐好,再去接苓儿过来。
苓儿看着我,笑问:“你那位大叔,怎么说?”
“他说我喜欢的,我高兴就好。大叔人是不错的。”当然,我也没给他任何劝我的机会,上来就说个明白。
我能和大叔一起住这么久,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他人虽然寡言,朴实,但很明辨事理,也很尊重我,从来不试图干涉我的决定。六年了,不管是明朝人还是现代人,能做到这一点,都是很难得的。
苓儿进了厅,朝陈大叔行了个小礼,在我看来,却已经是非常郑重了。我的苓儿,不知道多久没对人行过礼,如今,还不全是为了我。
我感动地和他交换了一个眼神,苓儿眨眨眼,不看我了。
“这位姑娘……”陈大叔见到苓儿,立刻站起来,有点手足无措,比见到县太爷时还紧张的样子,想了半天,才呐呐地说:“姑娘,我是个粗人,别的不会说,但是,一白是个好孩子,我希望,希望你们能好好地过日子,你们俩,都好好的。”
短短一句话说完,他已经紧张得冒出汗来。
苓儿轻轻道:“我明白大叔的意思,你放心吧,我和萧一白,会一切都好的。”
她的声音又恢复成以往的低柔婉转,听着十分柔和动人。
至此,诸事大顺,只等着订的东西运回来,良辰吉日,我便可以和苓儿,成婚了。
一切,都是如此的美好,美好啊!
定终身 第十八章 婚礼
第十八章婚礼七月初六,婚礼前一天,苓儿手下的心腹雇了可靠的人,领着八十八个青壮男子,穿着一水儿的簇新青色短衫黑裤,精神奕奕地护送着苓儿的六十八抬嫁妆,由南方而来,浩浩荡荡地进了镇子,在镇子的主干道上绕了一周,再回到镇南头刚挂上“萧府”牌匾的,我的新宅子,把嫁妆送进去。
苓儿嫁妆包含的内容种类多种多样,光家俱就有床、榻、桌椅板凳、衣柜、箱子等等,一应俱全,且全是紫檀和黄花梨材料的,不仅描了金边,还镶嵌了珠宝玉石,工艺精湛,造型美观,每一件都堪称是艺术品和奢侈品的完美结合,精致奢华无以言说。家俱之后,是各种瓷器、首饰、胭脂水粉、珠玉摆件、珍品字画等等,每一种都码放得整整齐齐,尤其那上百件首饰,闪着晶莹的亮光,华彩夺目,无一不是上上品,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这六十八抬上乘物件,在镇子绕那一圈时,不知道让多少人看直了眼,也让坐在茶楼楼上包厢里的我和苓儿,忍不住相视而笑。
苓儿和陈大叔见过面以后,就回去做他的准备,我也和陈大叔表达了婚后想搬出去过“二人世界”的念头。陈大叔表示理解,我又说,我还是打算在陈家办喜事,新婚前三天也会住在那里,毕竟陈家是我在这里的第一个家,我还指望陈大叔领导我的亲友团呢(亲友团成员,也就是陈大叔和我手下的掌柜账房等)!陈大叔听了,十分高兴欣慰。
苓儿在准备嫁妆之前,问我,若是他搞得太扎眼,会不会给我带来麻烦。还能有什么麻烦?无非让人觉得,我傍大款了呗,殊不知,能傍上大款,那是本事啊。我让他可着自己心意来,什么东西好用什么,我还不是跟着沾光么。苓儿办事效率比我高得多,没多久就都置办停当了,我估计都是花高价买的现成的,还有他以前收集的许多宝贝。这六十六抬,终究还是顾虑了在镇上的影响,和镇民们的承受能力的,不然,堂堂日月神教教主,他要怎样的排场不行?
半个月前,镇南头这栋外面朴素,内有乾坤的宅子,也冠上了我和苓儿的姓氏,命名为“萧府”,进行了最简单初步的修饰打理,主要是外墙刷了漆,修了边边角角,屋顶墙头,显得干净整洁了许多,也大气了许多。
我们的新房,在七月初完工,我定的东西,包括家俱和礼品,也都在六月下旬就都送过来了,我又赶忙雇了人,把聘礼装到那造型大方质地不俗的箱子里,送出镇子。苓儿在距离镇子一百多里的地方有一处庄子,据说有偌大的宅院和上百名佃户,几百亩农田,聘礼送到那里,自有人接收。
所谓聘礼,除了那些有意味的礼品,算个样子,讨个吉利,其余值钱实用的东西,其实都被我们留下,备着以后生活中使用了。
在期待和紧张中,七月初七,这个我亲自定的结婚大日子,终于到来了。
在这一天,新嫁娘要先在自己家里“上头”和“开脸”的。“上头”,即改变头发式样,把头发全部盘起来,梳成发髻。“开脸”,一般是请一个“全福人”,即公婆、父母和丈夫俱在,儿女双全的年长妇女,由她用细丝线绞去准新娘脸上的汗毛,并修细眉毛,剪齐鬓角。按照我们之前说好的,此时苓儿应在离镇子最近的那座小城,他新购的一栋宅子里,做这些准备。全福人是没必要找的,这些事他都很拿手,完全可以自己做,至于做到什么程度,自然是全凭他高兴了。
与此同时,我身着红色新郎礼服,按照明朝风俗,用的庶民假九品的鹌鹑补子,飞鸟与彩色祥云图案相称,很是吉祥,胸前扎的红绸子花,更显得喜庆之极。我□所骑,乃是苓儿赠送的一匹神骏宝马,纯黑的没有一丝杂毛的高头大马,坐在上面十足威风。在我后面,跟着一顶定做的八人抬红轿子,并一个雇来做样子的媒人、一个负责掺新娘的喜娘和几个相貌端正的小伙子,从陈家出发,带着一队吹吹打打不停奏乐的鼓乐手,朝苓儿所在方向前进。
这充满传统韵味的亲迎喜乐,我听了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这次却觉得格外不同,似乎……似乎这次的声响要格外大些,感觉格外喜气些。马我是刚学会骑不久,此时却坐得尤其稳当,背脊挺得笔直,总觉得所有人都在看我……我也没什么怕别人看的,可这个时候……但愿我的脸别像我这一身衣服一样红吧。
紧张是正常的,我也不刻意按捺,只让它保持在可以接受不至于出错的范围内就好。一边紧张着,一边期待着,等着见我的爱人……虽然他是个男子,可他喜欢做新娘子,我就把他当作我的新娘子,又如何?只要他能高高兴兴的,我也就高高兴兴的。
婚礼不过是个仪式,可却是个最最重要的仪式。这个仪式之后,我就能光明正大的和苓儿厮守,和他在一起,一辈子不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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