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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合作一个男人一旦有了牵挂,他就有了……
流沙城和外界还有一项不同,那就是可以用魔晶付账。房主走后,牧云归低声道:“流沙城似乎很喜欢魔兽。”
或者说的更准确些,是向往。
江少辞合上院门,不在意道:“天下这么大,有人视魔兽为敌,就总会有人崇拜魔兽的力量。”
是啊,牧云归一路走来,天绝岛视魔晶为垃圾,无极派不允许弟子接触魔晶,唯有流沙城,城中处处可见兽骨、兽皮,街角巷口画着魔兽模样的图腾,从上到下都弥漫着魔道气息。
就连房东,听说他们身上有魔晶,也立刻表示可以用魔晶结账,甚至比用灵石还热切。江少辞和牧云归已积攒了许多魔晶,天绝岛时他们去外海历练,一天下来就能收割十来块;等到了无极派,他们大部分时间都待在门派里上课,偶尔去剑谷关练手,也兑换三自留七。
任何一口价买卖都占不到便宜的,无论无极派还是天绝岛,他们兑换时给出来的价格,绝对远远低于魔兽真实价值。所以江少辞主张积分够用就行,交易能少做就少做,这次他们离开无极派,门派令牌里剩余的积分基本是空的。
故而,牧云归和江少辞身上别的不说,魔晶倒是有好些。尤其是那些二三阶的低阶魔晶,江少辞嫌弃它们成色次,不肯用,牧云归又用不到魔晶,只能放在吊坠空间里落灰。没想到来了流沙城,二阶魔晶竟一跃成为最受欢迎的硬通货,牧云归自然求之不得,赶紧换出去了。
房东走时高高兴兴,牧云归用一些积压的杂物换了个清净居所,也觉得划算至极。
牧云归在城里问药时就强撑着精神了,如今到了安静地方,脸色不免倦怠起来。江少辞见状,送她进屋休息。牧云归一边走,一边说:“他们似乎在做一些禁忌试验,比如将魔兽的四肢嫁接到人身上。今日那个人便嫁接了一双手,在我们没看到的地方,指不定还有多少呢。”
江少辞拉开屏风,将床榻上的东西扯下去,说:“一群亡命之徒,指望他们有什么道德感。只要利益够大,他们什么都愿意做。”
他们在吊坠中自带了行李,被褥靠枕都用自己的,根本不接触房主的东西。牧云归看着江少辞粗暴的动作,眉尖细细颦起:“这么一群暴徒,流沙城的城主却能将他们管理得服服帖帖。做魔兽试验那些人未必都是自愿的,成功一个,失败不知凡几。这里的城主看起来不像好人,我们初来乍到,你不要冲动。”
江少辞将床上原本的东西扔下去,放好新被褥,颇为无辜地说:“我又没做什么,我只是伸张正义罢了。”
牧云归实在怕极了江少辞搞事,她无奈道:“能进这座城的都是恶人,而能活下来的,更是恶人中的恶人。我们并不会在流沙城久留,不值得淌他们这滩浑水。至于流沙城主这种人,还是不认识为好。”
今日遇到何魏,即便江少辞不出面牧云归也不会有事。虽然她很认真地练剑,但还是得承认,她最擅长的并不是剑法,而是轻功。照影剑被何魏困住后,牧云归可以松开剑撤离。她轻功好,身形敏捷,只要她存心想躲,根本没人追得上她。
而且,牧云归还有剑灵啊。她修为低,但桓曼荼和容玠可不是。牧云归只是不想出风头,所以才没有召唤剑灵。要不然,随便叫一个剑灵出来,削这群亡命之徒都绰绰有余。
牧云归深知客不离货、财不露白的道理,低调些总没有坏处。江少辞嗯嗯点头,一口应下:“我知道。你先休息吧,不用担心外面。”
牧云归被江少辞半扶半压地放到床上,她精力实在撑不住了,一沾到床榻就犯晕。她眼睛越来越沉重,却还坚持着对江少辞说:“你也早些休息吧,不要出门了。”
江少辞坐在床边不语,牧云归很快昏迷过去,但睫毛还在细微颤动,明显睡得不踏实。江少辞无奈,低声道:“好。”
他应完之后,牧云归才像是放了心,终于合眼睡去。
沙漠里天黑得早,入夜后风声呼啸,枯枝发出呜呜的声音,映在窗纸上宛如鬼影晃动。江少辞坐在榻边,静静看着牧云归。
江少辞记得第一眼看到牧云归时就觉得她像一个瓷娃娃,精致美丽到极致,但处处都透着脆弱。如今她比在天绝岛时瘦了些,脸颊上的婴儿肥褪去,五官愈发舒展,容貌依然白皙美丽,但多了一份坚定。
世界对美人多有优待,但同样也充满陷阱。因为太容易得到旁人的善待,飞鸟很快就不愿意自己捕食,渐渐的,翅膀萎缩,爪喙钝化,等她们想要飞行的时候,就会发现自己已经失去了挥翅的能力。
因此,她们只能继续做一只金丝雀,施展自己美丽的羽毛和歌喉,换取精米细水。时间久了,周围人乃至她们自己都会觉得,这样的生活没什么不好,不用为衣食奔波,不用面对晴雨寒暑,实在好极了。
但牧云归却不一样。她应当很小就知道自己长得好看,但她没有被男孩子的示好冲昏头脑,依然一步一个脚印,努力充实自己。没有人会觉得看书练剑比参加宴会轻松,她每走一步,不光要克服自己的惰性,还要抵御外界诸如“你是女子,不需要这么拼”、“你长得这么好看,练剑在身上留疤怎么办”、“哪能让你做粗活,这种事就该让郎君来”等等蛊惑。
有的漂亮姑娘就此生惰,从此被同龄人越甩越远,长大后还要被人说,看,美丽的人都是废物;只有一小部分人能继续往前走,风霜里跋涉,泥水里打滚,她们放弃那条更舒服的道路,却能站在阳光下,冷冷对别人说“不”。
江少辞曾经觉得她是个傻白甜,现在却由衷欣赏她不把自己长得好看当回事的心性。不谙世事的善良不是善,是蠢,而她深知人性本恶,依然能坚持善意对人;明知道自己天赋一般,却还能十年如一日早起修炼。清醒又坚定,善良又包容,她这份韧劲比很多天才都强。
她能养出这样的性格,想来和母亲也脱不了关系。西流沙和北境雪原相距不远,离开沙漠往北走,不到一天就能进入北境的地界。不知道,她母亲是何人,当年为什么会流落到天绝岛?
江少辞一边想着,一边将牧云归的手腕抬起,轻轻放入锦被内。他把牧云归的被子拉好,站起身,不慌不忙地往外走去。
一推门,粗粝的风沙扑面而来,大漠深处仿佛有巨兽咆哮。江少辞转身,将门仔细合上,确定不会漏过一丁点风沙后,才悠然道:“你应该庆幸,刚才你们没有发出声音。”
牧云归和江少辞临时落脚,对住所没有太讲究,找了个独门独户、周围没有高物遮挡的小院后就付租金了。此刻夜幕四沉,风沙满地,墙壁在背阴处投下一片阴影,漆黑寂静,悄怆萧索。
明明没人,江少辞却对着风说话。他话音落后,黑暗里缓慢响起脚步声。一个人从阴影里走出来,道:“贵客盈门,有失远迎。今日手下无状,叨扰了贵客,望仙尊海涵。”
乌云被风吹散,月光短暂地铺洒下来,照亮了霍礼的脸。江少辞看到他,平静地问:“你就是流沙城的城主?”
“正是家父。”
霍礼说完,看着江少辞,偏头笑了笑:“仙尊似乎并不意外?”
江少辞短促地笑了一声:“一万年虽久,但流传一两张画像也不算难事。我也很欣慰,终于有一个看过画像的人了。”
霍礼当然认出来了。来“拜访”新住户之前,霍礼还好奇过,能单手拧断何魏胳膊、神不知鬼不觉抢走老三佩剑的人,到底是何方神圣。这种人,又为什么要进流沙城呢?
等进入这个院子,亲眼看到了江少辞后,霍礼霎间明白了。霍礼活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觉得自己走大运。
他竟有幸验证一个千古之谜,一万年前那位闻名遐迩的天才果然没死,不出意外的话,现在还在被仙门通缉。霍礼摇头笑了笑,说:“我这个人很少服别人,但却着实佩服仙尊的胆量。你们横穿西海,想必是从无极派过来的吧。你直接进入桓致远的地盘就够大胆了,竟然连易容都不做?”
江少辞嗤了一声,不在意地理了理袖口:“败军之将,何足挂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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