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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就如阿鲁贝利西所预料的一样,罗凌直接开足马力迎敌,根本不畏惧冰炎和烈火的他一上手就击飞了格斯和卡兹,致命的内劲,致命的脑震荡,即使矮人的体质再好,也难以抗衡,飞出六七米远的双矮直接熄火,再没了反应。
黑蹄的巨斧舞动的更疯了,罗凌根本不跟他硬碰硬,打架不是打铁,如果力量大就牛b,那一流高手应该是万吨水压机。然而,就在罗凌准备继续用脑震荡的方式让牛头人晕菜的时候,异变再起,只听嗖的一声,再看,那穿甲胄的剑男竟然和侏儒化作了一道横空流光,向西飞去,数秒间已经化作了星尾般的小亮点。
罗凌根本不晓得对方是使用了什么顶级飞行术还是穿了火箭鞋之类的宝贝,他也小小尝试了一把煮熟的鸭子飞走了的滋味,果然是很扫兴,很败兴。
于是罗凌改变了主义,他忽然觉得牛头人很不顺眼,脑震荡对付他有些优待了。于是罗凌就拳拳到肉的开始用老拳拿黑蹄出气,这一斗,打了足足45分钟,直到黑蹄皮肤上都渗出了血,并且从牛被揍的肿成了犀牛,这才作罢。罗凌估计,现在用这头牛的肉做爆浆撒尿牛丸,都省了用木锤酱肉的工序了,直接包,成品弹性绝对好。
七个狩魔人从始至终没一个跑的,不是不想,而是不敢。在他们面前战斗的这两方,实力凌驾于他们太多。想他们这样的组合,就算是平时,遇到一拨能暴魔,可以全身而退,那都是祖上护佑,现在要武器没武器,能力还被封,如果逃跑,估计随便来一个注射了兴奋毒的能暴魔,都能在两分钟之内把他们全体干翻。有了这样的认知,终于以微小的代价,迎来了第二次被宣判命运的时刻。
当然,这些当事人并不会因胆小懦弱救了自己一命而心怀感激。就像大多数人对已经得到的总是带着那么点理所当然的傲慢一样。狩魔人们在痛恨自己,痛恨同伴,痛恨为什么没有得到更多,也许在最混乱的时候胆子大些,现在已经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也说不定。所以他们利用头盔的通讯器私聊频道里互相埋怨指责,辩论是非对错,非要挣一个把大家害到现在这种地步的罪魁祸首出来不可。就连那个老鸟圣骑,也弹压不住,都是阶下囚,能力也被封印,老鸟短时间积累的那点权威,而不足以震慑这些受到挫折就怨天尤人的新人。
罗凌根本懒的管这些人。虽然数量足足有七个,可这些人对他来说,只不过是饭桌上最后赠送的水果拼盘,冒险者们才是点的主菜,现在漏上了‘什锦烩肉’和‘香酥鹌鹑’,罗凌觉得很晦气。怔怔的看着剑男和侏儒如天空中如陨星般远去的最后一点光影消失不见,罗凌低声啐了一口:“狡诈的人类!奸滑的侏儒!”
轰!被一时忘记了存在的藤蛋终于在黑火的炙烤下爆炸。冰巨人化成了水,水由变成了气,爆炸可以理解,只是爆炸之后诞生的新鲜事物,却让罗凌有点始料不及。
当黑火焚着最后一点藤蔓,连同大片的水汽被寒风吹散,竟然有一缕冰蓝色的、亮晶晶的烟尘不散,并且如同活物般飘向罗凌。
以罗凌现有的知识,很难分清这缕烟雾到底是什么东西。它不是尘,因为就算再细的尘土、就算罗凌看不到,也能感应到其性质。它也不是烟,烟不可能有这种晶莹的光泽,它也不是光,因为光是能量,是能量,罗凌就一定能清晰的感应到其存在。更有趣的是,这莫名其妙的东西竟然还有自己的意志,罗凌感应到了这种意志,很朴素的、属于智慧生命的意志,且愿意臣服于罗凌。
罗凌猜测这可能就是当初冰巨人核心的那团流质蓝光所化,虽然其主动臣服于征服它的强者的这种行为,罗凌不觉得有任何可耻的地方,可太过于陌生的存在,还是让罗凌有些担心,尤其是当他搞清楚,这玩意臣服的概念是以他的手臂为家之后。
并没有挣扎太久,罗凌很快就做出了决定,以自己血肉中的魔力滋养这个生命,还是比较划算的,虽然越简单的意志往往代表越顽强,但是罗凌想了半天,也不认为它会凌驾于魔神的意志之上。何况,还有契约的约束,以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对着冥河发誓而产生的主仆契约。
冥河是存在的,虽然从位置上,到意识上,都离现在的罗凌遥不可及,可作为魔神血脉的继承者,他还是有这种以冥河为誓的资格。尽管罗凌知道,现在,不论是他,还是这奇异的生命,一动不动就扯到冥河怎么怎么样有点小题大做,不过没关系,古人为了几个铜板的独资,都能指天划地,以上帝的名义起誓赌咒,他稍微托大一些,也是可以原谅的。何况,罗凌的信念正在一点点增强,信心正在一分分增大,他相信,终于一天,他将睥睨天下。这是心底的呐喊,这是存在的动力,这是强者的信念:我强,我坚信,我无不可征服。
第七章 斩获总是有的 下
对于有魔力脬的罗凌来说,念古(那团烟尘的名字)那每日50标准单位的魔力饲养消耗算不了什么。可在契约成立、附体于宿主的这一过程中,罗凌还是被狠狠折腾了一把。许是饿的久了,念古一下子差点耗空了罗凌的现有魔力存量,幸亏是现在大局已定,否则,这要再来一番适才那个级别的战斗,还不知道鹿死谁手呢。
操控无灵魂物,说简单些就是让死物活起来。在罗凌看来,念古的能力还算是比较有趣。至少,以后开什么金库的大门用不着玩黑客、玩破解了。当然,这是个比较疲赖的说法,只要稍动动脑筋就可以想到,如果罗凌花些成本做个钢铁傀儡,那么有了念古,一个很不错的,不会死的打手就诞生了。至于具体的战力和特技,究竟可以达到怎样的水准,还要测试过才清楚。
跑了两个冒险者,罗凌到并不觉得可惜。他看的出来,这支冒险队的核心,是眼下昏迷不醒的女法师。而他的最的兴趣所在,也正是此人。
既然第一次见面的方式很不友善,罗凌觉得自己也就没有必要惺惺作态,去表现出一付谦和有礼的男人风度。所以,他很理直气壮的开始扒女法师的衣服。包括内衣,戒指、发簪、耳钉、头绳什么的,一个不剩,就如同古代被憋狠了的暴民,对待落在他们手中的地主老婆一般。
“好了,现在,我已经不太担心你能作出逃逸或伤害别人的事了。”对封印魔力之类的技巧没什么造诣的罗凌,本着相当朴素的‘为我好,也为你好’心理,就在这大雪地里,将气息奄奄的女法师剥成了大白羊。
确实是大白羊,罗凌本以为会是个黑不溜秋的黑暗精灵呢。只瞧不久前用法术轰他时的那股狠辣劲,十足的蛛后信奉者,哪知竟是那种雪肤金发的地表精灵。罗凌看不出这个皮肤水嫩白腻的如同凝脂,又有着一头淡金色长发的女性精灵究竟是树精灵、还是野精灵,又或者其他什么精灵血统,但他从这精灵的一些独有特征上,还是看出了其另一半血统,恶魔。
首先是角,虽然只是贴着头皮在头顶上微微鼓起那么一点点,被瀑布般的金发遮着毫不显眼,可这种本质的东西足以证明很多问题。还有那雪臀后的半尺不到的小尾巴,以及金色的瞳孔,这些特征足以说明,她的父亲是恶魔世界中一位地位相当于现代白领的博爱且运气不错的家伙。
“羚角金瞳,血统也算不错了,如果是劣魔、贱魔的后代,那才倒霉,除了惹一身骚,天赋上半点好处都落不到。”罗凌如同一名在局子里工作多年的验尸官般,以相当冷酷淡然的手法,翻看了下这混血精灵的牙齿、瞳孔,还捏了捏对方的ru球。
“健康程度比想象中更好一些,脉搏、呼吸,以人类的标准推断,现在应该已经醒了。是不堪忍受**,故意装晕吗?”罗凌轻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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