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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我们真的搞不明白,她为什么不加入进来和我们一起欢乐。经过分析,我们一致认为她大概性格孤僻,要么就是失恋了!
后来我们才知道,原来,我们那一时期的“兴奋过度”其实不足为怪,那是属于历届学生在初入大学时常犯的通病——“大一综合征”!
529的窗户正对着小操场,晚上熄灯后经常会有男生在那儿弹吉他唱歌。其中有一个唱得好极了,每次发现是他在唱歌的时候,我们总会立即把窗户彻底敞开,然后头挨头地挤在窗口听。其实不只我们,那时候女生宿舍的不少窗户都会为他敞开……很快,我们打听到那个男生曾经因为在校园歌手大奖赛上拿了第一却又拒绝接受奖杯而闻名。听说他当时在台上说:“我的歌是唱给我的朋友们和我自己的。因为难以推辞我才参加了这次比赛。不过,我认为音乐是不适合比赛的,因为它没有一定的规则,只有对于懂得的人,它才是最美的……”听了这一典故,我们对他更加佩服了。从那以后,再听到他弹琴唱歌,我们就会不约而同地忘记喧闹。秋日里清冽的空气伴着琴声、歌声涌进每一个人的心底,总是会让我们不由自主地悄悄潜入各自心灵深处那比星空还要难以琢磨的幻想空间……那些夜晚,最初纯属偶然,但是到了后来,就慢慢掺进了企盼。大概,潜意识里,我们都需要那样特别的晚上来呼应那一时期的我们刚刚踏入青春领域还“无的放矢”的情感和期许吧。
在许多方面,我们的“小帮派”都可谓志趣相投,要不然,我们也不会在军训时那么相见恨晚地迅速“组织”起来,并日益确信这个小集体存在的必要……至今,我们仍然保持着每年春节聚会一次的约定,那大概是我大学生活唯一的收获吧!不过后来,因为在学校里实在太“惹人非议”,导致各班的辅导员老师不得不再三出面加以干涉。我们被迫收敛了最初的“嚣张气焰”,不但“活动”逐渐转为“地下”,也拉长了频率……当然,这其中还有另外的原因,那就是——有人开始谈恋爱了。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第一乐章 112路的蓝鸟,带我们飞往幸福之陆(6)
事隔多年,每当我回忆起大学生活,面前总是会浮现出那么几副面孔,与之相伴的那些场景总是会让我微笑起来——那是存在于我心里的永远的明媚,因为,我们曾经一起度过青春里最无忧无虑的时光。
当然,我也得交代一下“兴趣是可以培养的”这句话对我是否起到了作用。
大一已经开始初步涉及专业课,那些《微积分》《经济法》《会计学》等枯燥科目实在让我伤透了脑筋。在那些课上,我常常答非所问,无论如何也“培养”不了兴趣!我不是没有努力过,我曾想方设法让自己把眼睛睁得大大的盯住黑板或课本,可是不知怎么回事儿,那些内容就像魔咒,总是轻而易举地就让我走了神儿——在这一点上,我不得不承认我对自己根本无能为力!到了后来,我索性就在课桌下面架上一本小说,或者在耳朵里塞上小型耳机来打发那漫长而难捱的时间……再到后来,我就根本不去上课,而是躺在宿舍里睡大觉!
我并非不担心自己的学习成绩,可是那些课我实在没兴趣上!再加上据某些高年级的学哥、学姐传授经验:大学只要你有本事考上了,混个及格,毕业是再容易不过的事儿了,因为大学考试根本不像中学管得那么严……于是我掉以轻心了。
中学整整持续六年“半封闭”、“半军式化”的生活让我此刻如出笼之鸟,更何况×院距离市区繁华地带不远,坐上112路公共汽车只要五六站就能到达东四,而且,中途换乘去任何地方都相当方便。于是,我越来越频繁、越来越大胆地往外跑。在“小帮派”的活动减少之后,我逐步发展为参加更加小型甚至独立的活动。也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怎么那么吸引我,反正我的心就像是生出了翅膀而屁股底下又仿佛长了刺,我自己也奈何不得!我渐渐丢掉了诸如晨练、晨读等好习惯。中学时,我可是有着连续六年几乎每天都雷打不动晨跑3000米并读一小时英文的好习惯。除了英文、文学等少数几门感兴趣的课,就算只是出去“看人”,我也觉得比在学校里有意思。×院曾有一篇报道校园生活的文章,因为一句一语道出了大家心声的话而被奉为经典:112路的“蓝鸟”,带我们飞往“幸福之陆”。那的确是我那段生活的准确写照!
虽然不管什么时候提起×院,我仍会充满情感,而且至今偶然从校门前经过时,我都会满怀深情地看上一眼,但我不得不说:当年×院的校风校纪确实有待整顿。还记得当年入校时,高年级学生曾经非常“自豪”地向我们介绍:咱们学校是“出名”的北京四大高校之一!现在我回想起来最关键的原因就是距繁华地带太近,学生太容易受到干扰和影响——比如街上流行什么款式的服装、发型,×院学生总是首当其冲,甚至大有领导潮流的趋势;再比如随便哪一天你从×院学生宿舍的窗口或走廊经过,听到不止一个宿舍在播放某首歌,那么你就可以断定那正是那段时期最走红的歌儿;还有,那些年的“下海”热潮,×院的学生也纷纷效仿,卖点儿明信片、贺年卡、长筒袜什么的实在是极为普通的现象,我甚至听见过有男生在晚自习时大谈倒飞机的买卖(信不信由你)——不管那是不是在吹牛,作为一个小小的“大学生”,敢想到这儿也算可以了!当然,不是没有潜心向学的学生,但在当年的×院,这类学生大概要算极少数,而且大都被冠之以“没有实践能力”,尤其是男生,要是那样可是连女朋友都很难找的!总之,当年×院的学习氛围的确不算浓厚,新生且不说,那些高年级的学生,在我印象里,大多不是忙着谈恋爱,就是忙着想办法赚钱和为毕业后的去向作打算。于是,在这种“大潮流”里,我对自己的行为泰然处之。 。 想看书来
第一乐章 112路的蓝鸟,带我们飞往幸福之陆(7)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当初父母在我小学毕业的时候让我投考一所位于市郊(几乎就是在山里)而且得住校的中学的良苦用心——也许他们早就看出了潜伏在我身上的某些“不安定因素”吧。事隔多年后我才知道,如果没有那六年不受干扰的潜心苦读,我该是多么苍白!
后来,当我开始唱歌的时候,我惊奇地发现,我周围有些歌手居然连类似童年的“童”这种极为普通的常用字都不会写,只上到初中甚至小学毕业就匆匆忙忙去寻找成名、发财的机会,而且也从不看书、听音乐(除了学唱自己得要表演的歌儿)——难怪整个中国流行音乐的发展速度会那么缓慢,方向又那么令人失望!
我曾经说我从不后悔当初退学的选择,因为我要做我喜欢的事,走我自己选择的人生之路。但是今天,我想要更正。因为,我不得不承认,那时候我太年轻,挥霍了大好时光,还自以为是地认为自己很有“魄力”、很“勇敢”——事实上,高等教育最重要的是对一个人整体素质的培养,并不在于你将来一定要从事某一职业,而我当初偏偏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那是一段不知天高地厚、笑得肆无忌惮的日子,那些日子里我的内心仿佛只存在着这两样东西:骄傲和躁动。我几乎拥有那个年龄的女孩儿应该拥有的一切——健康、美丽和指日可待的美好未来。然而,我并不知道珍惜,也不知道——它们都是捧在手心里的水,并不会永远存在。
大学的时候,我曾经有过一次短暂而心碎的恋爱。他是高我三届的大四学生。大一那年一个深秋的晚上,在一幢塔楼21层某单元朝南的阳台上,他突然闯进了我的生活。
其实,在这之前我已经埋下了伏笔——在那些我还不知道什么是忧伤、纵情欢闹的夜里,他发出的声音曾经从敞开的窗户进入我清澈见底的内心,像一粒小石子一样溅起层层涟漪,使我骤然安静……但是,在那个晚上之前,我对他从来只是远远注视抑或侧耳聆听,顺其自然与他的歌声相遇,然后产生某些猜测和联想……而那个晚上,我忽然在深秋清冷的月色里与他在一个高高的阳台上单独相对……
那是一个周末,在高年级学生组织的家庭Party上,我因为闹热了,就一个人跑到阳台上去乘凉。
那天晚上的夜空是北京深秋里我最爱的那种:苍穹高远辽阔,群星清晰可见。我不知不觉就看得出了神……忽然听到有人拉开门走上阳台,一回头,便遇到了他的目光。 我知道那是他,虽然从未近距离面对过。我有点紧张,因为对他并不熟悉却又早有好感。他就那么来到我身边,和我一样倚着栏杆举目眺望……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办法再离开阳台返回到屋内的喧闹中,他的出现总是会让我安静,即使是在那些隔着遥远距离的夜里。不知就那样过了多久,我们开始断断续续地交谈。在那样的夜里,我们说话的声音都很轻,像是怕惊扰了在夜色里翱翔的神灵……后来,他说他想把月亮盖上,把路灯打碎,他说:“我想带你回家!”那一刻,晚风撩起我原本静静垂落的长发,起伏的发丝不经意间触碰到他的面颊。他侧过头来看着我,眼睛像星星一样闪亮……我慌乱地低下头,然后,他抬起手把那些被风吹乱的发丝重新替我理到耳畔,我没有拒绝……。 最好的txt下载网
第一乐章 112路的蓝鸟,带我们飞往幸福之陆(8)
我们有过甜蜜而难忘的时光,极其短暂的一段时光,那些学生恋人所能够拥有的一切浪漫回忆。在那些随之而来的冬日的夜里,我们曾经“轧”遍大半个京城的马路而不知寒冷、疲倦为何物。
我怀着一种虔诚的心情把自己所有的“第一次”都交付给他,并且天真地以为我找到了幸福,我以为有一天我和他一定会像我的父母一样结婚、生子、白头偕老。我惊奇地发现自己变了,其他男生从此再也不能进入我的视线,我才知道原来自己骨子里其实仍是个“传统”的女人,虽然拥有时髦的外表和装束…… 他是我眼里的“高寒”(琼瑶小说《聚散两依依》中的男主角),是我整个少女时代的梦想(身高超过一米八,会弹吉他会唱歌——中学的时候,晚上同宿舍的女孩儿曾经聊起对于未来男朋友的期许,我脱口而出的就是这句话),他浪漫而且拥有足以让那个年龄的我晕眩的语言天赋——记得我曾经闹着要跟他学琴,当时他正靠在宿舍的床上抽烟,听了我的话,他看着那一缕袅袅上升的青烟,给了我一个不紧不慢的回答:烟可以抽,但不能上瘾;琴可以学,但不能上瘾;恋爱可以谈,但也不能上瘾……他总是那样,说出的话就像《哈姆雷特》的台词,让人琢磨半天。
那是中国刚刚开始有流行歌曲的年代,全国上下正刮着一股吉他热,琴弹得好歌儿又唱得好的男孩儿总是很容易受到女孩儿们的青睐,而我又偏偏是最吃这一套的。我上中学时,只要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一帮弹琴的男孩儿就挪不动步——也许这就是“音乐的力量”吧。反正这种东西对我相当“行之有效”,不仅贯穿我的命运,并且始终影响着我的方向。
他告诉我,他本来有一个女朋友,是他同班的一个女生,已经好了三年,但是看到我之后,他就确信那段感情他已经无法再继续下去。他说对那个女孩深感抱歉,但也只有不得已而为之,因为与其欺骗他人情感,还不如实话实说,长痛变作短痛……他说这些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倒让我觉得是我自己犯了错。
那个女孩儿也曾找过我。那天中午,我正在盥洗室洗头发——你们应该可以想象得出,我是多么爱惜我那终于得以如愿以偿的“梦想”!面对其他必须付诸体力的劳动我未免有些不屑,但在这一点上我倒是分外勤快——我总是让我的头发保持在干净得随便一阵微风都能让它们飞扬起来的程度!
她对我说她很爱他,她说你还太年轻,以后有的是机会,把他让给我吧!记得当时,我觉得她对我说这些很可笑,我对她说:如果你们之间这么久的感情都抵不上一个新的诱惑的话,那么这份感情是不值得留的。
事后,我颇为自己的那句话得意。可是,我没想到,当同样的事情在我自己身上重演时,我也犯了同样“愚蠢”的错误。
爱情里的人,大概都是愚蠢的吧?尤其是那种年轻的爱情,在那种伤痛的后面,得需要一份怎样的执著啊?其实人有时候是这样的:不是面对不了那个失去,而是面对不了自己的失败;不是不能放弃,而是不愿相信存在于那些变故背后的真实原因。
大一第一学期的期中考试,我有两门不及格。虽然考试前我也曾临阵磨枪地在昼夜教室通宵达旦玩命“钻研”了两个星期,熬红了眼睛熬绿了脸,而且作好了一应俱全的抄袭准备,但结果仍然事与愿违。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第一乐章 112路的蓝鸟,带我们飞往幸福之陆(9)
考《经济法》的时候,监考老师还没在教室里溜达上几圈儿就一屁股坐到我旁边的空座位上了,我的“战友”们也无法对我伸出援助之手了……本以为他休息一会儿就会继续转悠,谁知道他一坐下就没再挪窝,眼看时间越来越紧迫,我彻底绝望了!我把考卷翻过来掉过去,实在找不出什么可以填充的内容,情急之下,我竟急中生智地在考卷背后写了一封致《经济法》老师的信——在信里,我对自己一学期以来的学习态度进行了严肃彻底的自我批判,并声泪俱下地列举出各种理由希望他高抬贵手、网开一面。经济法老师倒还真没对我的“诚恳”置之不理——他当然不可能真的给我及格,而是把我叫到办公室谈了次话——那次谈话内容倒也没什么新鲜的,无非就是鼓励我寒假好好补习争取通过补考。不过,特别让我无地自容的是,在谈话结束之后,他忽然慈祥地笑了,然后说:“我教了这么多年,还真没见过你这样的学生,你怎么会想起来写这么封信呢?”那句话被旁边的人听见传了出去,我的那封信也就成了我们学校那段时间颇为著名的笑话!事后想来,我自己也纳闷当时怎么会干出这件“脑子进水”的事儿来——也许是因为以前一直是好学生,从没为考试发过愁,一时急坏了吧。
寒假里,我“不得不”留在学校里补习功课以应付补考。不过,我当然不会跟我爸妈说实话,恰好那年寒假我要随校队参加在北大举行的高校排球联赛。于是,那就顺理成章地成了我的借口。当然,留在学校里其实是我求之不得的,因为我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和他在一起。
我没想到,那个寒假的记忆是破碎的。
除了参加比赛,每天上午的时间,我都在温习功课;下午,则是倒上几路公共汽车去找他。可是,他总是不在。有几次,我就那么固执地坐在他家的楼梯口等他,直到天完全黑了下来。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不愿再见我。在那些坐在楼梯口,眼巴巴地看着楼门洞外的一方天空的时间里,我一边企盼着他的出现,一边在心里为他编织过一千种理由,固执地坚信他是有原因的。
寒假里有一些外地生,因为路远没有回家。我和隔壁宿舍一个叫徐薇的高我一届的女孩儿成了好朋友,我们总是一起去食堂打饭,有时候也会一起去东四的夜市吃上一顿小吃,然后再看一场电影。有一部叫做《欢颜》的片子,我们一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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