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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我们睡了两个小时左右。
黎明时分,我们被因法杜斯叫醒了,他来告诉我们他侦察到鲁欧有大的动作,国王的散兵正向我们的阵地进发。
我们爬起来,穿上护胸甲,此时我们十分感谢这件衣服,亨利爵士穿上它就像当地的勇士。“当你在库库安纳,你就要入乡随俗,”他把闪亮的铁衣穿在宽阔的胸上时说,这件衣服合适极了。他并未就此打住,在他的要求下,因法杜斯给了他一套当地的军服。他穿上了指挥官的豹皮斗篷,额头上束上了黑色鸵鸟羽毛,腰间还围上了漂亮的白色牛尾短围裙。脚上穿了浅色口套鞋,山羊毛腿饰,配上一把带犀牛角柄的巨大战斧,圆铁上包着白牛皮的盾牌,一定数量的飞刀,这就是他的全副武装。这些装束只有高级将领才能穿戴。不过,他还加了一把左轮手枪。毫无疑问,这个装扮像是一个蛮人,不过我必须得说,亨利爵士的这套装束好极了,最大限度地展示了他健美的体魄,我从来没有看过他比这更好的打扮。不久伊格诺希来了,也穿着相同的装束。我心里想,以前从来没有看过两个这样出色的人。
至于我和古德,盔甲并不特别适合我们。开始,古德坚持要穿上刚找到的裤子,他五短身材,戴着一只眼镜,脸刮了一半,护胸甲里塞进一条破旧的灯芯绒裤子,看上去与其说令人难忘,不如说引人注目。而对我而言,这个铁衬衫太大了,我把它穿到所有的衣服外面,鼓鼓囊囊,显得有些难看。我扔掉裤子,只穿着生皮短统靴,决定光着腿上战场,万一有必要,能够迅速撤退。盔甲、长矛、我不知道怎么用的盾牌,两把飞刀、一支左轮手枪和一个大羽毛,为了达到表情残忍的效果,我把羽毛别到了猎帽顶上,这些就是我的全部装备。除了所有这些东西,当然我们都带上了步枪,但弹药已经剩得不多了。一旦冲锋,它可能没有什么用处,我们让人扛着枪跟在身后。
整好装束,我们迅速吃了些东西,然后出去看看事情进展得怎么样了。在山顶平地的一个地方堆着一堆小山似的褐色石头,这既可做指挥台,又可做指挥塔。我们发现因法杜斯被自己的军团围在当中,那支灰军无疑是库库安纳最精良的军队,和我们先前在边远村庄看到的是同一支军队。这支军队有3500人左右,正处于备战状态,成队成队地趴在草丛中,观望着国王的军队像蚂蚁纵队一样从鲁欧爬出来。这只纵队人马众多,排成三队,似乎没完没了,每一队至少有万人至万人。
他们一离开城镇,就整起队伍,分三队前进。一队向右,一队向左,第三队则向我们慢慢逼近。
“啊,”因法杜斯说,“他们要从三个方向攻击我们。”
这看起来是个相当糟糕的消息,因为我们在山顶上,方圆有一英里,尽可能集中相对小的防卫范围非常重要。但是由于无法判断敌人进攻的方向,我们不得不充分利用这个地势。因此,我们给各个军团下令,准备分头狙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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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重逢(1)
这时我们遇到了这奇异旅程中最富戏剧性的一幕,着实让我们觉得这世界真是奇妙无比。
我沿着小溪在他俩前面安静地走着。溪水流出绿洲,渐渐又被干涸的沙漠吞噬。这时我猛地停了下来,使劲揉了揉眼睛。在我前面不到20码开外的地方,有人用树枝和干草搭了个小屋。草屋躲在一大片无花果的树荫底下,正对着溪水,惬意得很。它的式样有点像卡菲尔的窝棚,只是门洞被改成了正常尺寸。
“这种地方怎么会有间草屋?”我自言自语道。话音未落,草屋的门开了,从里面一瘸一拐地走出一个白人来。他穿着兽皮,一脸浓黑的大胡子。我以为我一定是被太阳眩花了眼。这不可能,没有猎人会跑到这种地方来,更别说在这驻扎下来了。我们大家都盯着他看了又看,这时候亨利爵士和古德走了上来。
“伙计们,瞧那儿!”我说,“看见那个白人了吗?还是我在做梦?”
亨利爵士盯着他看,古德也盯着他看,突然间那个瘸腿大胡子的白人迸出一声长嚎,然后跌跌撞撞地向我们冲过来。快到跟前的时候,他仿佛晕了似的一头栽倒在地上。
亨利一步跨到他跟前。
“上帝啊!”他大叫道,“是我弟弟乔治!”
听到这动静,从草屋里又跑出个披着兽皮的人,他提着枪冲我们奔过来。一看见我,他也大叫出来。
“马楚马乍恩,”他叫着,“你认不出我了吗,先生?我是猎人吉姆呀!我弄丢了你写给主人的信。我们困在这儿都已经两年啦。”说着那家伙一下倒在我脚下,在地上高兴得直打滚。
“你这蠢货!”我说,“真该拿皮鞭好好抽你一顿!”
这时,大胡子男人醒了,他坐起身来,双手和亨利紧紧地握在一起,激动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不管他们以前有过怎样的争执——我猜想是为了一个女人,不过我从来没问过——现在全都忘得一干二净了。
“老伙计,”亨利终于开口说话了,“我还以为你死了。我翻过了所罗门山脉来找你,到最后都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没想到竟能在这沙漠里遇见你,真是一场奇遇阿!”
“大约两年前,我本来也想要翻越所罗门山脉,”乔治回答,他好久没机会开口,说话断断续续、磕磕巴巴,“但走到这里时被一块大石头砸断了腿,进也不能,退也不能,只好窝在这里。”
我走上前去,对他说:“你好啊,乔治,还记得我吗?”
“啊,这不是猎人夸特曼吗,呃,还有古德?等一等,伙计们,我又开始晕了。这一切都太奇妙了,对于一个已经绝望的人来说,这是多么令人欣喜的事啊!”
那天晚上,我们围着篝火,乔治对我们谈起了他的故事。他的经历和我们一样,波澜迭荡,长话短说,大概是这么个情况。大约两年前,他离开希坦达部落,向所罗门山进发。我让吉姆带给他的信被弄丢了,他至今也不知道有信这么一回事儿。但是,根据他从土著人那儿得来的信息,他没有去示巴女王乳峰,而是向着我们刚刚下来的梯状山坡而来,这条路显然比多姆·西尔维斯特拉地图上标注的那条路要好走得多。他和吉姆在沙漠中遭遇了千难万险,最后终于来到了这片绿洲。但这时乔治·柯蒂斯却遭遇了一场可怕的意外。他们到达的那天,乔治坐在溪边休息,而吉姆则在他上方不远处的岸边采蜂蜜。这时他踩松了一块大石头,那石头滚下来砸中了乔治,把他的右腿压断了。从那天起乔治就变成了瘸子,既不能继续进发,也不能原路返回,最后他们决定在绿洲里住下来,因为这样好歹还有一线生机,若是返回沙漠,则必死无疑。
不过,他们倒不用发愁食物。他们来的时候带了足够的弹药,绿洲经常有大群的野生动物来寻找水源,尤其是在晚上。他们开枪射杀,或是挖陷阱捕猎。肉用来当食物,他们的衣服穿坏后,就穿兽皮。
乔治最后说到:“这样,我们在这里熬了快两年,过着鲁滨逊和星期五的生活,期待着哪天会有土著人过来带我们离开,可是至今没人来过。昨天我们刚做了决定,由吉姆独自去希坦达部落求援。他原定明天出发,不过我实在是没指望他能再回来。我原以为你早把我忘了,自己在英国过着舒坦日子,可你竟找到这儿来了。对我来说简直是喜从天降,你也没想到能在这儿见到我吧!这真是这世上最奇妙的事情了,简直是奇迹啊!”
第二十章 重逢(2)
亨利接下了话茬,把我们这次冒险中的主要情节讲给他听,一直说到后半夜。
“我的天!”乔治看到我拿出的钻石惊呼了起来,“除了找到我这个一钱不值的人,你们的千难万险至少还是有收获的。”
亨利笑了起来:“它们归夸特曼和古德。我们一开始就说好了,所得的财宝归他们两个人分。”
这话引起了我的沉思。跟古德商量之后,我告诉亨利我们决定和他一起平分这些钻石。如果他不接受,就把他的那一份交给他的弟弟乔治,毕竟乔治为了寻找这些宝藏,比我们吃了更多的苦。最后我们说服亨利接受了这个建议,不过乔治是后来才知道这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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