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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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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的定力

我是属于很不会干活,手笨腿也笨的那种小孩。如果某件工作需要掌握物体的性能,并运用我的肢体的活动去顺从那种性能的话,我往往会在实践中一败涂地,要通过加倍的努力才能达到中下等的水平。比如给煤火灶搭围子,比如挑担子,比如到井里打水等等,我都多次练习过,但进展还是那么微小,简直可说是没有进展。唉,物体是多么的不可捉摸,我的模仿算计能力又是何等的低下!

我在同学家看她用一把简陋的火钳在泥地上滚出一个个细小的湿煤球,然后将煤球一个一个地叠放在出口很小的、长长的灶膛里。那是多么高超的技术活儿,煤球要放得恰到好处,中间的火眼要空,架子要搭得稳。一会儿功夫,蓝色的火苗就窜起老高,朝里头一望,黄通通、红艳艳的,燃烧得多么充分。由于是湿煤,燃烧的时间又更长,节省了燃料。“我每天都要做这个。”她自豪地说。我却很惭愧,我在家里弄火,常把火弄灭了。每次弄灭了,就沮丧得要哭出来。

干活,意味着将心力和肢体运动同外部的事物相结合,我大概是很不擅长于这个的。我仅仅擅长于技巧很少的,近似本能的体育运动,比如跑,跳,荡秋千之类。搞这类运动时,你的注意力不用投向外部,只要凝聚在心头就可以了。而且也不用构思和策划,屏住气就可以解决一切。

回头看看我几十年的阅读生涯,我发现,我的阅读从来就丝毫不关注“现实主义”的那些技巧和方法,我也几乎从来不去注意文章的表面结构,叙事的所谓策略等等。我每阅读一部喜欢的作品,都是“屏住气”,让语言发出的暗示信息在我心头开花。十三四岁读《红楼梦》时是这样,今天读《堂?吉诃德》时仍然是这样,只不过现在比少年时代更自觉了而已。我的阅读方法始终没变。从前并没有人教我,应该说,那正是出自本能的阅读。

也许就是这种特殊的阅读方法在多年里暗中铸成了我的非理性小说。我的所有的小说都是“屏住气”的产物,是一种垂直的运动,是肢体力量与心力合一的自发律动。当太阳照耀着万物时,我的心底便会酝酿出一轮又一轮的这类运动。我几乎是刚一开始创作就体验到了自由,因为自由,就是心力的解放啊。同样,刚一开始创作,我就懂得了保存体力的重要,一定份量的体力才能保证心力的创造性发挥。如果我哪天感冒了,就会坐在桌边一个字都写不出。我的写作不需要任何技巧,唯一需要的就是心的定力。而保持这种定力,是需要很多很复杂的“活”的技巧的。也就是说,我必须艺术地活,才有可能将自己的创造状态维持下去。我现在也可以自豪地说这句话了:“我每天都要做这个。”

我的心跃跃欲试,时刻准备着去进行那种异质的发挥。我要维持创作的状态,就必须尽量脱离同社会的直接联系,并具备在创作的瞬间将自己转化为“超人”的技能。当我专注于这种活法时,律奏便会自然而然形成。我跑步,锻炼身体,我同体内的疾病抗争,不敢有丝毫懈怠。每天,我坐下来写作两次——上午和下午。

我就快54岁了,我的心依然在跃跃欲试,我的目光远比年轻时深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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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

那是我读过的最入迷的一本书——在小学三年级时。书名叫《孤魂鬼影》。内容已经差不多全忘记了,似乎是写一个本地人成了一个受“美蒋”操纵的特务,住在坟地里,夜里出来搞破坏活动。有一个情节至今记得:那个坏人为了让村里的人认不出他来,就将黄豆炒热,倒在盘子里,然后将自己的脸压在滚烫的黄豆上面,烫成一个麻脸,像出过天花一样。我无数次想象这件事,就仿佛那些黄豆陷进了我自己的脸颊,我将它们一粒一粒地抠出来。那一定疼得钻心吧。

那本书就像一块磁石,我一做完作业就捧着它坐在那里再也不动了。我看得慢,因为书里头有些生字,但我又急于了解情节的发展,所以我的情绪就如火烧火燎一样。那些场景是多么的恐怖啊,深更半夜,一个影子在坟茔间窜来窜去,然后消失得无影无踪。白天里,公安人员去那地方寻找,无论如何也发现不了这个鬼影的痕迹。看到这里,我全身都在发抖。屋外寒风呼啸,屋内的人全睡着了,我的思维在走钢丝。那个鬼会不会就藏在我家的床底下呢?或者窗户外头?有一刻,我看到有张模糊的脸在玻璃上晃动了一下,啊,我简直要发疯了!我应该钻到被窝里头去,钻进去就好了,谁也伤害不到我了。但是我还想看,我想知道结局。唉,结局!不认识的字越来越多,我越来越恐怖。我还在坚持。我瞟了一眼闹钟――两点三十分!明早还得上学,我吓坏了,放下书,钻进被窝,在寒冷的黑暗里,我全身发麻,但我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

一连好多天,我心神恍惚,不断回想着《孤魂鬼影》里头的情节。我已经知道了结局,结局很没意思。可是那些情节,实在是给我太强烈的印象。我一遍又一遍地翻回那些惊心动魄的地方重读:黑森林啊,墓地里的鬼窟啊,同恶魔面对面的较量啊,平静的表面底下深藏的阴谋啊等等,还有什么比这更符合一个九岁女孩的想象力呢?当我沉浸在恐怖情节中时,我身上的疯狂就被激发出来了。也许其实,我以为自己就是那个恶魔?但恶魔终于被揪出来了,他脸上的麻洞凄惨地面对着白天的强光。真是不可思议啊,这到底是什么性质的表演?

在课堂上,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在夜半醒来的时分,我常常会产生那种黑色的念头:魔鬼(书里说他是披着人皮的狼)会不会就在我们当中?如果被魔鬼盯上了,我会不会死路一条?多么可怕的家伙,竟然住在坟墓里头!我脑海里反复出现这样的画面:一个模糊的人影,提着一盏马灯在坟茔间悠转,有人发现了他,他跳起来,机警地躲在一块墓碑后面。为什么摆不脱这个鬼影?看来我太想扮演他了,他对我有着无穷的吸引力!

终于。那本书还回图书馆了。从那个时候起,或许我模糊地揣测到了自己心底的嗜好吧——我喜欢恐怖体验。但在那个时代,恐怖体验是不容易找到的,它只会不期而至,那时你往往要被危及生命。于是我有限的几次可怕体验(从车上摔下,掉进水塘,踩塌屋顶的椽子等)成了我终生的收藏,隔一段时期它们又会像幻灯片一样回放。而我自己在片中,永远是那个夏天穿无袖衫,瘦骨伶仃的小孩,目光迷茫。

如今真的魔鬼是离我越来越近了,我还在不遗余力地扮演他。一旦结缘,终生相伴。无论我已经走得多远,那山间某地的林涛,依然如我孩童时代那样呜咽不已。

。 想看书来

日记

我从10岁就开始记日记,但记了没多久就停止了,中间断断续续又重操过旧业,但终于还是没能坚持下来。我在日记本上面写的字工工整整,我下决心要把心里所想的事全记下来。可是过了不久,我就发觉记下的东西没什么大的意思,还有点做作。因为一些模糊的念头自己也是很没把握的,而用当时那种水平不高的、多少有点夸张的文字将其固定下来之后,过一段时间来看,就觉得幼稚,没有意义。

我读到小学时写的那本日记,那里面大部分都是流水帐,像是为了应付老师而写的作文。这同那个时候的小孩没什么大的区别。只有一点值得注意的就是,我对自己是有要求的,并且这种要求是持之以恒的。某一天,我写下这个句子:“早上一定要锻炼半小时,以跑步为主,下雨跳绳。”我又写道:“每星期做一件好事。”这些要求都是我痛下决心之后写下的,日后便一定会照着去做。写日记,我没有对自己撒谎的习惯。但是我却没有感到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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