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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银行大劫杀
盛暑七月的夜里,延安的窑洞中,梁艺萍顶着大大的肚子,坐在炕上拿着一件衣服,正凑在灯下掐虱子,自己已经怀孕八个月,这种时候是多么希望能够安安静静睡一觉啊,然而这些小东西却总是给人捣乱。
自从来到延安,一群青年学生很快就发现,在这里生活条件其她方面的艰苦倒是还可以忍受,唯独有两种特别恼人的生物,让人十分困扰,一个是狼,一个是跳蚤。
狼不必说了,自从日军开始轰炸延安,古城已经成为一片废墟,大家都搬到城外山上的窑洞里来住,便很容易听到山林野地之中的狼嚎,尤其是冬夜里,外面下过一阵大雪,雪片在地上铺了厚厚的一层,天气极其的寒冷,狼的叫声本来便带了一种凄厉,这种时候听起来更加的瘆人,那野狼饥饿的嘶嚎,随着呼啸的北风忽远忽近,忽高忽低,如同自己小时候妈妈讲精怪的故事,那缥缈凄惨的鬼魂哀嚎,难怪有个词叫做“鬼哭狼嚎”,听在耳朵里,只觉得一种无尽的悲伤从心底里一点点弥漫开来,寒森森地拨动了胸中那根敏感的弦。
然而狼无论如何凶恶,终究还稍稍好对付一些,人们下夹子,用猎枪,都可以打到狼,自己甚至也吃过狼肉,只是那肉的味道又酸又苦,当时自己差一点把舌头都吐了出来,自幼便晓得肉是好吃的,从没想到世上居然有这么难吃的肉,后来老乡告诉这一帮城市里来的年轻人:“狼肉不中吃,俄们从来不吃的,只有狼皮能用。”
当时几个青年学生的表情就是:“您老为什么不早说?早说了我们也不吃了!不过毕竟是自己猎获的,而且无论如何总归是肉食,味道糟糕也忍了吧,在这里要想吃到肉,可真的是不容易呢。”
狼的可怕,还有办法对付,如今随着人的活动范围的扩展,狼已经逐渐退却了,然而这小小的跳蚤却竟然令人无可奈何,刚刚来到延安,学生们很快便发现,与她们同居一室的便是这一窝一窝赶不尽杀不绝的跳蚤,还有虱子,被褥里面生跳蚤,枕头上是跳蚤,衣服里也有跳蚤,简直是无处不在,当地的老乡早已经习以为常,世世代代就是与跳蚤共生过来的,然而这些青年学生,尤其是从大城市来的年轻人,从前哪里见过这个?起初简直是毛发都竖起来了。
然而到了后来,便也渐渐习惯,陕甘宁边区的三三制民主政权,每逢开大会的时候,那些参议员们坐在那里一般说话,一边摸着虱子,很有一点“王猛扪虱谈天下”的洒脱不羁,于是人们便笑称这些虱子跳蚤都是“抗战虫”、“革命虫”,青年学生们倘若能够忍受跳蚤,那才是真正与工农大众打成一片,是经受住了革命的考验。
其实到如今两年时间过去,自己也是很能忍受这些小东西了,毕竟在黄土高原这样的缺水条件下,难以经常洗澡洗衣服,跳蚤虱子滋生,也是难免的吧,只是有时却仍然觉得有些厌烦,做不到像其她人那样,乐呵呵地豁达对待,把虱子跳蚤当作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这或许是自己头脑里的“小资产阶级情调”作祟吧。
梁艺萍抚摸着自己的肚皮,从内心里,自己是多么不希望在这个时候生育孩子啊,抗战还没有胜利,革命还没有成功,而边区环境自从皖南事变之后,蒋介石断绝了八路军的军饷,封锁边境,如今的边区是多么的艰难啊,从前偶尔还能够吃到白米白面和猪肉,然而现在整天都是小米,每天两餐饭,没有菜,腹中的胎儿又是在吸收母体的营养,自己整天都感觉饥肠辘辘,简直饿得难以忍受。
一想到当前的革命,还有这样艰苦的环境,梁艺萍是多么希望能够做一个手术,然而可惜不能够,因为就在今年一月,边区政府颁布新的保育儿童决定,其中明确规定:“严禁打胎。有特殊情形,经医生证明及当地政府批准,才可经医生打胎;私自打胎者以犯罪论”,自己不想成为革命的罪人,因此只好把孩子生下来。
梁艺萍轻轻地叹了一口气,革命是艰难的,是要付出巨大牺牲的,生育也是在为革命做贡献,纵然再怎样痛苦,也要勇敢去面对,自己唯一担心的,便是生了孩子之后,因为要养育幼儿,会让自己跟不上同志们的步伐,给远远地甩在后面。
其实自己已经算是幸运了,孕期妊娠反应不严重,照样吃得下喝得下,除了最初有过几天反胃,之后胃口都是很好,看到了什么都很想吃,什么小米饭啦,南瓜汤啦,还有盐水煮土豆,都吃得香喷喷的,尤其想一条鲜鱼来吃。
她是曾经看到过其她女同志怀孕,吐得实在凄惨,吃进多少吐出多少,吐完了食物吐胃液,吐完了胃液吐胆汁,仿佛要将五脏六腑都吐出来一样,自己在旁边只是看着,都觉得心惊肉跳,本来延安物质条件就比较艰苦,再这样吃什么吐什么,培养胚胎全靠母体原本的基础,这简直不是怀孕,而是在活生生地吸女人的精血,果然生了孩子之后,那位女同志臼齿动摇,之前光润的脸上出现皱纹,连大脑反应都显得迟钝,本来是一个矫健的青年女战士,如今好像老太婆一样,很难再成为战士了。
这时,一个三十几岁的男人走了进来,不是罗峰,而是一个八路军干部的模样,手里提着半条咸鱼,他进来后乐呵呵地说:“艺萍,我向人家讨了半条咸鱼来,可以蒸了吃,给你补养一下,也让你肚子里的小八路长得更壮实一些。”
梁艺萍接过那半条干鱼,伸出舌头便先舔了一口味道,非常的咸,然而又是多么的鲜啊,自己是有多久没尝过这种味道了?梁艺萍眼前不由得便飘过茶叶蛋、干腊肉、精白米、猪肉松、奶皮子、熏鱼……多么的熟悉啊,那是自己离开上海奔赴延安的时候,谢芳仪和余若荻姐妹两个送给罗峰和自己的,而罗峰……如同许多往事一样,都淡淡地随风去了。
上海租界的街头,仍然是熙来攘往,余若荻这一天蹲在街边,拿着一对手镯正端详着,这是两只老银鎏金的手镯,雕刻的花鸟图案之间,分开来镶嵌着四个字:女界文明。
手镯的质地颇为厚重,而且还是有开关,可以开合的,余若荻一向不喜欢戴首饰,觉得麻烦,比如耳环要扎耳洞,手镯则是要吃力地套进去,倘若要取下来的时候不知怎么竟然牢牢地箍在那里,可是麻烦,这样能够开合的手镯,倒是不错。
余若荻将一只手镯打开来,往自己腕子上一扣,只听“咔嚓”一声轻响,锁扣搭上,那手镯便严丝合缝地环在了手腕上。
余若荻举着手腕看了一会儿,微微地笑,前世自己对女权文化衫之类没有什么兴趣,不过这一世倒是很喜欢这样的小物件,觉得十分有趣,也当做是一个纪念吧。
摊主看到她喜欢,便不住地说着:“小姐,我看你也是个读过书的人,是有思想有追求的,我们女界报国,也不当落后于男子,所以才提倡‘女界文明’,这个手镯戴在你手上,多么的合适啊,要不要买下来呢?”
余若荻一笑:“这一对手镯,再加上这个针筒,要多少钱呢?”
“二十块。”
余若荻点了点头,也没有讲价,拿出钱来给了对方。
八月里,余若荻也比较清闲,此时正是农闲的时候,她白天便很有时间到处走,余若荻来到戴凤那里,将那支针筒送了给胡宝珠:“宝珠姐,我在外面看到这个针筒,觉得拿来给你装那些针很合适,你瞧瞧喜欢么?”
胡宝珠接过针筒,抿嘴笑着:“啊呀呀,这样一来,我也成了新女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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