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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光束撕开夜空,在黑夜的上空晃过一道道白线,射向窝棚。西邨看见了光点。“是秦伯的手电筒!”
“秦伯,快跑到火堆来!狼怕火!”西邨忘记了害怕,使尽身上所有的力气,朝着北面,对着发出光点的方向大喊。可是,在空旷的荒野,在呼啸的风里,这声音是那么的微弱。
“啊!”又是一声惨烈的嚎叫!是人的声音,是秦伯的嚎叫!狼群把秦伯包围了?咬着了?十几只饿狼啊!它们是不会轻易放弃这顿美餐的!饿了一冬天了,这方圆几十里还从来没遇上这么丰盛的美餐,岂肯放弃?
手电筒发出的光束在空中剧烈地晃动,而且仿佛朝火堆这边靠过来。可是,光束突然之间熄灭了!秦伯被狼扑倒了?被咬断喉管了?狼吃人是从前面扑向人,用冲力把人扑倒在地,然后撕咬人的喉咙,最后才开始享用美餐的。父亲说这就是“前怕狼、后怕虎”的原因。不知道秦伯你懂不懂?如果背对着狼,狼的前爪趴到你的肩膀上,你可千万别回头,立即用手里的牛角刀刺它!对,秦伯手里有牛角刀,还有带刺的耙子,可以且打且退,跑到火堆就平安了,就不怕狼了!可是,这是一大群十几只饿了一冬的狼啊!有在后面的,有在前面的,围着你,团团转,跟你耗,秦伯怎么躲、往哪里躲啊!冲得出狼群的包围吗?
“往火堆这边跑!秦伯,要不要吾来帮你啊?”西邨从火堆里捡起几根着了火的树枝当火把,离开火堆,朝北面跑去。可是,刚走几步,树枝上的火被大风刮熄了,周围一片黑暗。
再也听不见惨烈的呼喊,再也看不见手电筒的光束!这时候,西邨是多么盼望着能够听见哪怕是撕他心肺的嚎叫啊!他颤抖着踮起脚尖向北面瞭望,可是,除了黑暗,什么也看不见;他竖起耳朵倾听秦伯的呼喊,可是,除了哀嚎的西北风,他什么也没听到。
西邨不知道,也看不见,秦伯在专心致志地核对罗盘与北斗星、寻找埋宝地点的时候,听到了人的呼叫——在这荒野里只会是西邨的声音,同时也看见了由远而近的绿光,渐渐地靠近了身旁,绿光光点立即围住了他,随后发出了能把他的苦胆吓破的嚎叫!他情知遇上了野兽,遇上了饿狼,必须马上脱身,跑向火堆。可是,他也明白,如果跑是跑不过狼的,而且越是跑,狼就越是紧追不舍。他打起手电筒,且退且照,用手电的光照射,用手中的刀吓唬。可是,手电筒发出的光是那么微弱,只照见饿狼那灰黄的眼睛,而且,照到前面的狼,围在他身后的狼直扑上来,他退,狼也跟着退,包围圈越缩越小。他不知道,这群狼在火堆旁已经费去了许多耐心,好不容易找到他这团肥肥的肉,勾起的回忆、吊起的胃口、引起的食欲越来越强烈,脾气越来越暴躁,早已等得不耐烦了。终于,秦人方被脚下的什么东西绊倒,倒进坑洼里,手电筒滑落在地。他是什么也看不见,四周一片黑暗,只见绿光朝他扑来。而饿狼们却把他看得清清楚楚,一涌而上,争先恐后地咬断了他的喉咙,围在四周撕裂他的衣服,用尖利的牙齿撕咬他的**,抬起头津津有味地咀嚼吞咽,摇头摆尾地对视,仿佛在庆贺它们的合作成功,相互赞赏人肉的鲜美。
地上只剩下一堆白亮的白骨了,觉着还没有吃饱的几只狼仍不罢休,伸出舌头舔着上面的血迹,再用尖利的牙齿咀嚼,发出“咔咔”的声响。
头狼是第一个吃饱的,嘴里叼着一大块滴着血的人肉,飞奔而去。一群狼紧紧跟上,还在啃人骨的狼立马叼起骨头就追。
狼群从火堆旁窜过,跑向黑暗。
西邨睁着惊恐的眼睛,看见了叼着肉、衔着骨头的狼。跑在最后面的狼回过头来朝西邨张了张它的血盆大口,仿佛是狞笑,仿佛是恐吓,仿佛是警告。不管西邨明白不明白,理解不理解,狼的这副模样能是感谢吗?
“完了!秦伯没了!秦伯被狼吃掉了!”西邨只觉得荒野越来越空旷,越来越恐惧,天旋地转,黑黝黝的天幕像一头巨大的怪兽压下来,张着比狼还要大的嘴,把他吞进去,咀嚼着。“秦伯,你回到火堆来!”他瘫倒下去。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他耳边响起秦伯伯的声音:“坐在火堆边上别动,茅草烧完了马上再添!我找到了宝贝的地方就回来找你!”他一下子吓醒了,火堆里的茅草和树枝快要烧完了。“马上添!这群恶狼不会轻易走的,只怕还在周围打转呢!”西邨立即添柴,连搭起的窝棚也被拆掉,用来烧火。西邨坐在火堆前不敢闭眼睛,生怕一觉睡过去,火堆熄灭了,狼群再围上来。
火堆没有熄灭。火光照耀着西邨瘦小的身体、没有血色的脸。柴火一直烧到东方发亮。
天已经大亮,应该是出太阳的时候,可四周依然是灰蒙蒙一片。西邨怀着孤独、悔恨、悲凉的心情,一步步走向北面,寻找秦伯的尸骨。
一堆被饿狼添得干干净净的白骨散乱地撒在坑洼里。西邨经历了黑夜野狼的袭击,已经没了恐惧。他把狼吃剩下的秦人方的骨头捡起来,装进原本是秦人方准备包裹宝贝的黑黑厚厚的口袋里。四周是被狼撕咬破碎的衣服、满是污泥的手电筒、罗盘、小耙子、牛角刀,衣服的口袋里还有没用完的一沓子钱。西邨把这些东西收罗起来,放进包袱里。这个包袱与来的时候相比,除了少掉一些钱之外,多了秦人方的白骨。
“必须马上离开这个吃人的地方!”西邨没有丝毫的犹豫,沉痛地背起包袱,朝秦人方被狼吃掉的坑洼地投去一瞥,沿来路越过山包,走下山去。
好在秦人方带足了路费,没被狼叼走。狼只吃人肉,却不识人用的钱。这让西邨猜想,秦伯在出发前也许预料到这趟出门与前几次一样会空手而归。这说明他对此行并没有抱多大希望,只是想再来试试。他是等不及破解了八卦地图、有了绝对的把握再来起宝,他不甘心呐!可是,他哪里料到,他这次是有来无回,走了条没有回程的旅途,踏上了不归路,再也没有机会来了!宝贝的诱惑力太大了,迷了心窍,居然让他置生死于度外。
西邨没了“见市面”的**,更没了闯江湖的冲动,他要马上赶回家,把噩耗报告给小凤的娘。他直奔车站。
小凤得知爹爹被狼吃了,会怎么样?小凤娘又会怎么样?
小凤没了爹,今后怎么办啊!
可是,西邨怎么也想不到,更其残酷的危险埋在他返程的路途,他将经历又一次磨难。
多舛的命运!
人生本来就是一段荆棘丛生的旅途,是时刻需要博弈苦斗的。然而,对于一个刚过十一岁的儿童来说,未免太残酷了。
经历了磨难的西邨才懂得什么叫人生。
他已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要吃尽人间的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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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东青来的李公安仗着公安的“行头”和身份是打算来捉人的,可是,徐雪森亮起自己的头衔,又临时诌了一篇连自己都觉得好笑的“官话”,居然把他给镇住了,不但不敢再提捉人的话,反而向徐雪森道歉,而且攀起朋友来。这使徐雪森猛然醒悟“头衔”——做官——的好处。
西邨娘在刘站长来通知的时候就不怎么赞成丈夫去当官。她知道丈夫的脾性,没有官帽的时候都是东帮西助的,解放前就是如此,也没见着发财,茅草房还是茅草房,现在当了官,还不是更忙了?那生钱的鹞子手艺还不给扔到了一边?扔掉了手艺,到哪里去挣钱翻房子?可是,她哪里拗得过丈夫?再说了,是刘站长极力撺掇的,刘站长总不会害丈夫吧?
徐雪森可不这么认为。他想,当这个芝麻都比它大的副社长,虽然看不到有什么好处,至少从目前来看也无啥坏处,况且又不是自己争来的,是人们硬是送上门的,不接白不接、不当白不当。自古以来,哪有当官的住茅屋、穿旧衣、吃糠咽菜的?拿了国家的“俸禄”,吃着“皇粮”,还怕造不起瓦房、盖不起楼房?否则,窑山的老梁、老马他们为什么革命?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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