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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熙临用词平和:【放心,我从不做亏本买卖。】
司徒朝暮:【……………………】
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
真不愧是豪门大少爷,说话就是有“水平”。
司徒朝暮也是真的不理解了:
【为什么】
【要去】
【那么远的地方?】
宋熙临:【方便说话。】
到底什么话非要跑去山里说啊?
司徒朝暮百思不得其解,也是真的不想跑那么远:【不能找个】、【近一点的】、
然而她的第三条消息还没打完,宋熙临的回复就发了过来:【你想知道的,我也会如数告知。】
司徒朝暮正在打字的手猛然一顿,盯着屏幕犹豫了几秒钟后,将对话框中已经编辑好的文字全部删除了,复又打了个:【好。】
第二天早上九点,她如约准时地来到了自家小区的大门口。
路边停着一辆看起来毫不起眼的黑色大众轿车,就连车牌号都是平平无奇的字母加数字,然而旁边儿那辆白色的宝马车却小心翼翼地绕开了这辆车,恨不得离它八丈远,生怕蹭到它。
随即司徒朝暮又仔细地瞧了瞧那辆黑色大众,车标下面带字母,可以硬刚奔驰和路虎——一辆顶配辉腾,价格至少二百万。
啧,这泼天的富贵。
也只有那种钱多到烧手的大户人家,才会选择花二百多万买一辆大众,因为他们不需要把钱花在刀刃上。
在司徒朝暮有限的人脉中,如此富有的人物仅有一位……临街这边的车窗忽然降了下来,坐于其中的人果然是宋公子。
他所坐的也必定是轿车后排、副驾驶后方的那个位置,因为他毋需凡事亲力亲为,一定会有专属的司机为他效劳。
司徒朝暮朝着那辆黑色辉腾走过去的同时,不禁在心中感慨了一句:这兄弟俩,一个浪迹江湖,一个锦衣玉食,还真是同人不同命。
她直接绕到了车的另外一边,拉开了车门。
宋熙临身穿干净整洁的白衬衫和浅蓝色牛仔裤,衬衫扣子一丝不苟地系到了领口最上方一颗;牛仔裤熨烫平整,质地高档,不带一丝褶皱;脚上踩着的一双白色运动鞋也是整洁如新,一尘不染;浑身上下唯一的配饰是他修长白皙的左手手腕上戴着的那一块银色的腕表,是百达斐丽。
他的整体穿搭相当简洁,却处处彰显着上流社会的优雅与矜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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