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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山比我还重要吗?你不如就住在山上孤独终老好了!”
“没有你重要,什么都没有你重要。”楚瀛凝视着火苗,眼底倒映着赤红的火光,“正因为你对我来说太重要了,我才想要你坚韧又顽强;我想要无论我们将来遇到什么坎坷,都能安然无恙地渡过,像那句誓词:直至死亡将我们分开。”
丁厌的手搭在膝头,耳朵贴靠在手背上,他侧着头看身旁的人,不慎被湿木燃烧的烟雾熏到了眼睛;他的睫毛眨了眨,眼尾浸润着莹亮的清光。
“你觉得我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吗?”他说,“我想过的,并且我比你有信心,你不该太小瞧我。”
狠话易说,要落实却极有难度。
第二日,天微亮被人叫醒,意识又要开始新一天的征程,丁厌悔恨得想撞死自己,什么树啊誓言啊,滚蛋去吧。他要回家,他要睡懒觉,走不动,真的走不动了。
楚瀛无法迫使他睁开眼睛,于是走出帐篷,再回来时摸着他的头发说:“睡吧,等你睡醒了,我们中午再出发。”
丁厌如愿睡到了中午,可清醒后产生了浓浓的自我厌弃情绪。吃了饭再次启程,他茫然地眺望着延绵无尽的山脉,不知自己这叫自食其果还是罪有应得。
他们整整走了三天,这期间丁厌暗自吞了几公斤眼泪,可哭过还是得继续上路。他在心里把那三个人的十八代祖宗全诅咒了一遍。
神经病啊!这世界上的极限运动和探险爱好者,都是有受虐倾向的神经病!
老天爷快劈一道天雷收了你们吧!
第三天的夜晚他们还走了两小时的夜路,最后宿在光秃秃的山岩上。
丁厌睡得安稳无梦,早上六点被人推醒,他以为还要接着走,穿上衣服收拾起行囊。但楚瀛把他带到了帐篷外,给他戴上一条温暖的围巾。
戴心诚是真不怕冷,只穿了一件衣服就敢站在风口。
“应该要来了?”
“还有五分钟。”
——谁要来了?丁厌迷迷糊糊地倚在楚瀛的肩头,甚至不知道自己这句疑问没有发出声音。
黎明天光吐露,照射着暗紫的深影。
丁厌被那高耸的巨型山峰吓到登时睡意全无,直冲天幕的山体层峦叠嶂地屹立于天地间,像一头头庞大畸形的怪物。
随着光线变亮,山峰的形状也变化莫测,时隐时现。丁厌慢慢看清,那些原来是云朵和山雾,真正的山掩藏着厚重的云层之下。
天空如一片浓郁的紫色轻烟,一缕金光似针尖般从中绽放,将云层染成柔艳的桔红色。
他们站在山梁上的垭口处,晨风吹开了对面缭绕的云雾,露出一丛深黑与雪白相间的山尖。
那座雪山恰似沉睡的美人,雪肤玉骨,太阳光照射着她沉静的脸庞,鬼斧神工的五官落上一道灿烂的金红。
一阵酥麻的震颤从丁厌的心口蔓延到四肢,席卷了他的每寸皮肤和细胞。
“这个地球,竟然这么美啊……”他颤声道。
世间的所有词汇和语言皆无法详述,唯有亲眼所见。
他在看日出,楚瀛在看他,问:“偶尔看一看这个地球的另一面,感觉也不坏?”
丁厌打消了拿摄像机记录眼前风景的念头。记录是相对容易的,可世上最尖端的设备和最绝妙的画笔,也不能模拟人的记忆;记忆是光感叠加触感,是视觉和心灵的多重洗礼,是无可复制的经历。
“那棵树呢?那棵树更好看吗?”他突然学会了期待。
“嗯,更好看。”
楚瀛所说的那棵树是这段旅程的终点,它生长在山体边缘的一口洞穴中。
那是一口朝天开的天坑,直径足足有三十米,笔直的悬崖垂落幽暗深渊,离洞口十米的峭壁上却凸出了一方山岩,形成一处十五平米左右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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