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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新指指鱼:“吃他,我和你父亲弄到的。”
奥格和康看看鱼,都大皱眉头:“它很难吃,现在有吃的,还是别吃它哟。”奥格还补了一句:“我讨厌那个味道,还是等别的东西都吃光了再说。”
瞧瞧,已经被孙志新喂养得嘴巴都变叼了,以前只要是能吃的食物,他们可是来者不拒,哪像现在?还要挑味道……
布库倒对孙志新的手艺很有信心,好奇的问:“吉玛有办法做得很好吃?”
孙志新笑道:“当然。你吉玛我是谁?”
奥格这个别扭的青春期人士仍然拿不信的眼光看孙志新,康侧眉毛一跳:“哦?那我倒要尝尝。奥格,去叫里肯过来,我的女人也叫上来学学手艺。”
孙志新脸孔一下就黑了,见脸皮厚的,就没见过像康这样脸皮厚成这样的。自己来白吃白喝就算了,还要叫上儿子和老婆,一家大小全在这里吃白食……好在自己和纳鲁钓到的不算少,不然哪来那么多鱼喂这群狼?
脸上悻悻的,心里老大个不爽。但见奥格高高兴兴的去喊里肯一家,只能摇头叹息史前人当真要比自己这个现代人热情豪爽。小小羞愧了一下,转瞬间就忘得干干净净,提起鱼到河边去处理。
鱼这个东西,确实肉质细嫩鲜美。但鱼本身带着一种水产的浓重土腥味,一但做不好,就会由美味变成狗不理,难以吞得下去。以目前的条件而言,佐料又少得太多,去腥的姜、葱、蒜全都没有,仅有蘑菇和盐。孙志新左右考虑了一下,无意瞅到一块平整的石板,灵机一动之下打算做铁板,呃,石板煎鱼。因为就鱼的烹调手法来说,烤和煎、炸无疑是腥味最少的做法,很适合现在的条件。至于烤制食物,史前人类已经吃得很多,像纳鲁一家就对烤这个手法兴趣不大,相反很喜欢孙志新做的炸、煎、炖、焖一类的做法,所以烤鱼放弃,做石板煎鱼。
先将鱼去鳞,洗净,腥味重的腮、划水鳍和鱼筋都去掉,再洗,至无血水流出。再拿回来,用盐仔细抹过,放进陶锅里,加上蘑菇片搅拌,让鱼肉透入鲜味。紧跟着又把布库掏回来的鸟蛋打了几只放进陶锅里继续拌。蛋清可以去腥,更能上鱼肉在烹制过程不至少流失大量水份而失去鲜美,是烹调鱼类时很重要的添加物。
到得此时,众人都已经看出来孙志新处理鱼肉的手法很是别致,经过一番处理后的鱼肉鱼腥味大减,,不仔细都闻不大出来。摆在陶碗里鱼肉呈一种略微透明中又带着白里泛着粉红的色泽,看上去很是细嫩。于是大家都开始期待起来,只觉得经过孙志新的处理后,或许那鱼肉会真的很好吃。
康家里的老婆,是个五大三粗的女人,孙志新整个处理过程中她都在仔细观看,生怕错过任何一个环节。自己男人在族长家吃过一次饭后就念念不忘,总是说起毕达拉察阿苏的手艺有多了不得,她早想学了,现在终于有了机会,哪里肯轻易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学习的环节?
孙志新刚才的处理方法叫腌鱼,一般情况下做鱼都会经过这一步简单的步骤,为的是去腥,也为了让鱼肉入味。而鱼肉肉质细嫩,这个过程不必花很长时间,十五分钟到半小时足够。
将腌好的鱼拿出来,把陶锅洗净,放上油,烧到八成滚以后把鱼下锅煎至四成熟,表面金黄,鱼尾微翘就可以。这是为了进一步跑油去腥的过程,同时也为下一步的板煎做好上油准备,不然以鱼肉的细嫩,很容易粘连在板子上,让肉损失不说,卖相还会四分五裂又七零八落的非常难看。有人喜欢吃被五马分尸的鱼吗?反正孙志新是不喜欢,一看到这样的鱼就联想一车裂一类的不好东西。
鱼肉被炸过之后因为已经能闻到一股和其它肉类完全不同的香味,即不是鱼腥,也不是肉香,说不出来是什么味道,就是觉得香,别的肉类散发不出这个味道来。跟以前放到锅里煮过的味道天差地别,那个味道简直没法闻,鱼腥味道被放大N倍,而这个却好闻得很,让人食指大动。虽然还有些微带鱼腥味,但已经被其它更香的味道掩盖过去,光是想像就能感觉出来它会很好吃。
就在大家都以为可以吃了的时候——又见孙志新从帐蓬外拿进一个谁也没有想到可以在烹调上用到的东西——整块一尺见方的薄石板,架在火上,又涂上油,慢慢的把它烧热。
看到这里时康的老婆郁闷了,她上哪再找这么一块石板去?得,回头自己找块合适的慢慢磨吧……
不过她由此对孙志新很是佩服,毕达阿察阿苏就是不一样,那些石块石板丢在那里,谁也没想到过竟然可以拿来做吃食,偏偏他就想到了,这就足以见得他当真是与众不同。
就见那石板被涂上油后慢慢烧热,上面的油开始滋滋作响,鼓起一个个的小泡。小泡又紧跟着暴开,散出一股奇怪的味道,竟也很香。
难道是石头也会飘香?孙志新别至的手法让人大开眼界,众人头一次觉得食物这个东西并不仅仅是好吃,就连烹制它的过程也可以是一件很有趣的事,让人看起来觉得赏心悦耳。
布库张大了嘴:“吉,吉玛,它……它也是锅?”
“傻小子!”康大笑,伸手拍了下布库的脑袋,因为手劲太大拍得布库一个趔趄。奥格不满的瞪他一眼,把弟弟拉回来抱住怀里,解释道:“以前部族没有陶锅的时候都用石锅。不过……跟吉玛用的完全不一样。没这么……嗯……平坦。”
“这么平也叫锅?”布库还是不懂,伸手抚着被康打痛的后脑勺。
孙志新用更精确的语言道:“一般来说,中间凹进去能用来装东西煮东西的叫锅。我手里这个更适合煎、烤,叫石板平锅更恰当一些。”
嘴里说着,手下也没停,把鱼放了几尾到所谓的‘石板平锅’上。手法类似于铁板煎烤。现代有平底锅,铁板烧烤等等,现在没有那些高端玩意儿,只能用石板平锅啰……都是环境逼出来的应急法子。
过得一块儿后,那块并不太薄的石板已经烧热。鱼放到石板上时,因为布满了油汁,顿时滋滋作响,油烟和着一股更加浓重的香味立即弥漫出来,整个帐蓬都充满这股子鱼香味。
“真的很香,一点怪味也没有!”康就是个饕餮,反应最大。
纳鲁也脸上动容,半点意料不到这个极为难吃的东西真能被孙志新弄得这么新奇美味。
布库又得意了,从头到尾他都对孙志新充满了信心,当下拉住奥格,道:“哥哥,我没说错吧,吉玛就是能有办法把它做得很好吃。吉玛,熟了没?我想吃了~”
奥格看了孙志新一眼,又把眼光飞快移开,脸上还是那种臭屁模样。倒是里肯已经被香味引得口水横飞,嘴里大赞:“奥格,你吉玛真厉害!”
奥格撇着嘴,倒着吸了一下口水,食欲燃得火热,却就是不肯正眼看孙志新一眼。
再过得一会儿,鱼在石板上已经被煎炸得至八成熟,更是浓香郁郁,皮面上已经微微形成一层焦脆的酥壳。孙志新翻动着鱼让它受热均匀,轻轻捅开鱼肉表层看了一下,见里面雪白的鱼肉已经完全凝固,微戳之下就有骨肉分离的感觉。这才起身走到帐蓬外扯下几朵已经晒干的干蘑菇,用手撕成小块,再放到掌心里将它搓揉成细末将,撒在鱼身上,鱼的两面都如此。然后再次浇油,待蘑菇也开始起油泡时,最后一步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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