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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敢凑过来,但是狗敢,一只黑黄毛皮的小土狗晃晃悠悠的凑了过来,闻闻这个、闻闻那个,最终选定了谭晶的靴子边,趴下不走了。谭晶倒是不嫌这只小狗脏,一伸手就把它抱了起来,放到了自己的腿上,白裤子上立马就有了几个黑脚印。不过她不在乎,转头从身后的一个背篓里翻了翻,结果掏出了一块腔骨,递到了小狗的嘴边上。
这只小狗如果是人的话,肯定也是一愣,然后小心的嗅了嗅那块肉骨头,再三确认这就是传说中的猪肉之后,立马用前爪死死按住那块腔骨,张嘴就啃,时不时还从喉咙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吼声,这是在警告其它同类,别过来啊!这是我的!
“你抱着它去门口玩去,辉子,你把背篓的东西拿出来,给婶子弄点晚饭,多弄点,咱们人多。”洪涛很清楚的看到当谭晶把那块腔骨喂狗时,屋子女主人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她身后那个小男孩也开始舔嘴唇。如果不是顾忌洪涛他们在这里,估计他就得冲上来把狗打跑,把肉骨头留下。
为了不让谭晶这个二百五再做出什么会刺激到主人的事情,洪涛先是把她轰了出去,然后又给高建辉和吴全派了个活儿,这样屋里人的注意力又重新被转移了,因为那些背篓里还有更多的肉、排骨、活鸡、鸡蛋、豆腐干和调料之类的东西。
女人和孩子们都被食物吸引到了门口,那几个挑夫也跟着出了屋,他们的任务已经完成,等把背篓腾空,他们还要赶路回去。屋里就剩下村长、洪涛、两位技术员和那个赶车的老头儿。洪涛这时又掏出烟来,重新发了一圈,大家都点上,然后和那个赶车老头一个主说,一个补充,把自己这些人的来意和这位村长又详细说了一遍。
此时洪涛这张嘴算是找到了用武之地,从饭前一直说到了饭后,把这位杨村长和闻讯赶来的几位村中长者都说得一愣一愣的。他不光说修路的事情,更多的还是给村民们在说一旦这条公路修好之后的美好生活前景。修路不是他的强项,他的强项就是忽悠,就是凭借他多出来那几十年见识来给你展现出一个既合情合理、又有迹可循的新视野。
晚饭刚吃到一半儿的时候,赶车老头他们村里的两位村官也摸黑赶了过来,就算他们这种走惯了山路的山民,身上也是滚上了不少泥土,一看路上也没少摔跤。怪不得那些挑夫宁肯饿着肚子趁着天色还没全黑非要赶回去呢,晚上走山路真是一件儿很危险的事情,只要不是特别急,就算是祖辈生活在这里的山民们也不愿意冒这个险。
这一夜注定是个无眠的夜晚,洪涛说得太兴奋,即使爬了多半天的山路,却依旧没有困意。这里的山民们生活太苦了,很多人一辈子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县城,像赶车老头这样可以赶着毛驴车多走几十里路去外面开开眼界的人,在每个村子里都是超越村长一般的存在。村民们有个大事小情的,都要跑去问问这些有见识的高人,因为他们什么也没见过、什么也不懂,只明白自己村子里的事情,再复杂的东西他们从来没想过,也没机会想。
对于这些村民们来说,洪涛这些人就是半神。他们所有的问题提出来,洪涛都能给出一个答案,从村里孩子的教育问题到各村如何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如何利用这条还停留在嘴上的公路发家致富的问题,他这个半神都能给大家画出一个道道来。听完他的每段发言,周围围着的人都会不住的点头称是,从他们脸上的表情上,洪涛能够看出来,他们是真信了。不光信了,而且已经开始向往了,自己给他们带来的不是一条路,而是一个生活的希望。只要看到过这个希望,他们一辈子就都忘不掉了,现在这条路已经不是自己要修,而应该是他们要修了。
不光是洪涛睡不着觉,那些山民们也睡不着。他们七八个人一直都围在火塘周围,用洪涛大部分都听不懂的乡音,彻夜讨论着刚才洪涛所说的那些东西。一边用他们最淳朴的思维分析着其中的可行性,一边筹划着这条路到底该怎么修、从哪儿开始修、谁来修等等这些细节问题。就睡在堂屋隔壁的洪涛一直到半夜三点多,还能听到堂屋里低低的谈话声和火塘里木柴的噼啪声。(未完待续……)
PS:PS:保底二
五百一十六章 山路十八弯 (280张月票加更)
“……这样啊,那就到了他们村找村长问问吧。对了,大爷,您那个村儿里通公路了吗?”老头说的这个情况并没出洪涛的意料之外,所以他也不发愁,而是和老头聊起了这里的生活环境。
“公路?哪儿有公路啊,再走五里路,这个驴车都坐不上啦。”老头对于洪涛提出的问题很是鄙视。
“那我们买的这些东西怎么办?”谭晶一听连驴车都没的坐了,立马就急眼了。
“人挑着,村子里有的是人,你们城里人也不会缺这几个挑脚钱吧,如果早和我说的话,我就不会让你们买的,糟蹋钱啊。”老头接着又把谭晶也鄙视了一下,在他看来,这些城里来的孩子根本就是败家仔。
老头说得一点儿都没错,这条碎石路走了不到一公里,就变成了更细更崎岖的土路,再走一段儿,直接就变成羊肠小道了。看着那条隐没在山腰上的路,洪涛的两条腿也有点发酸,他上辈子当过几天驴友,对于这种山路略知一二,没经过长期锻炼的人走这个路根本就不成,一个山头就得爬两小时,很是辛苦。
离土路尽头不远的地方,有个小村子,赶车的老头和其它三位赶车人把车上的东西全都卸了下来,然后拉着驴车进了村子。他们得把车架子寄存在这个村子里,然后再帮洪涛他们雇几个挑夫,本来这四只毛驴就能背不少东西,但是洪涛他们买的东西有点太多了,当时又没征询这几位车夫的意见。所以毛驴也背不了这么多。
洪涛到不在乎多雇几个挑夫,每个人也就是十块钱的事儿。他索性让那个赶车的老头多雇几个,然后把毛驴腾出来别背货物了。干脆驮人吧。按照老头的说话,这里距离杨树沟村还有大约二十多里的山路,洪涛不确定自己这几个人能坚持下来,累的时候有毛驴代代步很关键。
这里的挑夫没有扁担,他们一人背着一个大竹篓,半人多高,不管什么东西,往背篓里一塞,背起来就走。洪涛他们六个人则跟着挑夫后面。赶车老头他们牵着四头毛驴走在最后,就像电影里演的那种探险队一样,沿着那些野兽和人共同踩出来的小路,一头钻进了大别山的腹地。
在那个小村子下车换挑夫的时候洪涛看了看手表,是上午十点半,等他们终于看到了杨树沟村时,已经是下午五点钟了,整整走了六个半小时。其实他们并没走这么长时间,其中至少有三个小时是在休息。不是大家一起休息,而是挑夫和车把式一起等着洪涛他们休息。
其中最怂的就要属高建辉和吴全这两个人了,然后就是洪涛和大姨夫公司里的那两个工程技术人员,最适合走山路的居然是谭晶。当她从行李里拿出一双旅游鞋换上之后。仿佛瞬间就变成了大山的女儿,虽然还赶不上那些挑夫和车把式的脚步,但是像洪涛这样自认为体能很好的家伙。半个小时就能甩出几百米远,根本就看不到人了。
“这个女娃子真不错。你们几个可是太孬了!”赶车的老头看着呲牙咧嘴、每走一步都和登天一样难的洪涛,露出两颗黑乎乎的大板牙笑了。
“哎呦……她从小就长在山区。我们见过的最高峰就是香山,这能比嘛!”洪涛就算是累死,这张嘴也不会闲着,腿肚子都快转到前面来了,他还有功夫和老头分析为什么谭晶能走山路,而他们这几个小伙子却不能走。
“哈哈哈哈哈,你应该跟我回家一次,我让你看看什么叫真正的大山!”谭晶得意洋洋的看着双腿像面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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