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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开心坏了,回程路上一直讨论几件事:
第一,德尔中尉为什么脱人家裤子?
第二,可不可以告她性骚扰?
第三,她为什么喊那么大声?是第一次见到吗?
第四,那些总有机会见到这些东西的平民百姓女孩们,她还会当兵吗?
我爱的人已经飞来了(1)
大妈
我们两个的恋爱故事有两个版本,她坚持是纯情版的,我不同意,我坚持是色情版的,每次讨论到这个问题时她都气得够戗,说我故意亵渎神圣的爱情。说实话还真是故意亵渎。
一开始是通过网络认识的。应该是1998年底,我们都常去一个刚建立的网站捧场。我那时候也是刚接触网络不久,刚学会下载歌曲,每天跑到各个站点搜索久违的中文歌曲,宿舍里一天到晚回荡着唐朝乐队的“梦回唐朝”,刺激得战友们大半夜的老敲墙。
那时候真是亢奋,就觉得一下又找到组织了,又有人跟我说中国话了,又能谈论当年的话题了,真开心,开心得胡说八道的。去网站的论坛看看,一下就认识到自己的中文退步了,憋了一脑袋话就是说不出来,眼看着别人出口成章的,真着急,缅怀当年作文得高分的辉煌。
那些能说会道的人里面,有一个外号叫“大妈”的,女的,北京人,岁数跟我差不多,喜欢装老,说的全是大白话,像街坊邻居唠嗑,更像没能混进居委会的落后老太太,完全跟琼瑶是两个路数,我就喜欢上了,想方设法的套瓷,后来知道这就叫缘分。
套瓷久了,也就成了熟人,但是仅限网络,从来连照片都没见过,也没想见,普通网友吧,何必呢。后来结婚后,我屡次试图说服MIAO,说我们两个其实算网恋,她皆不胜怒,欲蹄之。网恋怎么了?又光荣,又酷。
再后来,1999年吧?网站越来越大,朋友越来越多,也就相邀一见,这个俗套是必不可少的。我有一次请假回纽约,路上就不停的给所有洒落在纽约的,如明珠般的网友们打电话,敲定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然后就非常欣喜地听一个朋友提议:“要不,也叫上大妈吧?”
见到了大妈
那天晚上,革命性的历史地点,纽约唐人街,老四川餐馆,我见到了传说当中的大妈,以及其他三个美女和两个俊男。大家都一样,男的女的都争着孔雀开屏,展露自己最值得给人看的一面,很快就才子佳人济济一堂,场面显得很繁荣。那天正巧是大妈的生日,席间宣布了出来,我非常会来事儿,转身出门去大班饼屋买了个生日蛋糕回来,热热闹闹的给她过了这个生日。
这个初次见面的地点是不可能忘记的,日期是她生日,更不敢忘记,我比很多男士都要幸运,不需要额外作功课来背熟如此重要的历史事件。
当时没意识到从此就可以重点进攻了,实际上我当时要么是觉得自己一个人挺好,要么是还没从别的乱七八糟的关系中抽出身来,总之纯洁地觉得大妈是个好朋友,好哥们,以后应该有空多见见。
大妈,又见大妈
于是两个月以后,我们又见面了。当然还是我请假回纽约,还是我边开车边给所有人打电话约着见面,只是这一次非常巧,谁都联系不上。好不容易大妈接电话了,她第一句话就是:“啊?!电话怎么响了?哎呀我忘关电话啦!我还在飞机上呢,别人非骂我不可,等会儿我下了飞机再跟你说话吧!”,电话撂了,把我烦得。
过了一会儿她打电话过来,约好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我按时赶到她住处的楼下,坐在车里等她下来。再见到大妈,是一种惊艳的感觉,红色皮裙,黑色高腰皮靴,脸上画得像妖精,把我感动坏了,说:“哎呀何必呢,不就是朋友见面吃顿饭吗,穿得这么精神干吗?”
她说:“没有没有,主要是想吃完了饭去新泽西州参加一个朋友的晚会。”
她还问我愿不愿意一起去,谁傻呀?听不出来是在敷衍我?根本就不是诚心请我,所以我特大度地说:“不了不了,别人都不认识,以后再说吧。”
我们就去了法拉盛北方大道上面一家韩国人开的咖啡馆聊天,聊些你最近怎么样啊这类无聊的话题。虽然只是第二次见面,第一次单独见面,但毕竟已经在网络上认识快两年了,感觉像老朋友一样,休闲又放松,不用老绷着。
结帐的时候我坚持买单,恰好身上又没有那区区八块钱现金,该店的规矩又是超过十块钱才可以刷卡,就顶在那里了。我跟那个韩国女招待说:“同志,你看我请女同志喝咖啡,能让她掏钱吗?换成是你你乐意吗?还是跟经理商量商量吧。”
她就笑,然后真的刷卡结帐了。我这人就这样,总喜欢跟女招待臭贫,在任何餐馆吃饭都能把那些女孩逗得笑嘻嘻地。
喝完咖啡又驱车二十分钟去艾姆赫斯特的老华西街吃台菜。吃的什么早就忘了,就记得她去了一次洗手间,回来就眉飞色舞地给我讲她如何忘了锁洗手间门,如何用脚尖艰难地扳动马桶的抽水开关,如何在把腿抬得高高的时候被人推门撞见,我就笑,说我都是用纸垫着手去摸那个马桶抽水阀,用脚太缺德了。一般我不太跟人讨论上厕所的事,那天谈得还很尽兴。
吃了饭出来已经晚上九点多,夜生活该开始了。我去停车场提车,她在餐馆门口打电话确认晚会的事情。我开车过来,就看见她在人行道上旁若无人地对着手机大喊:“你说什么?我听不清,你开玩笑吧?!真的?!怎么死的?”眼看着就站不住了,腿发软,直往地上坐。
我赶忙停下车,过去抱住她,扶她坐进车里。她完全是吓坏了的表情,直哆嗦,脸色惨白,语无伦次地说:“HOBBIE死了,HOBBIE自杀死了”。
我爱的人已经飞来了(2)
我们想有个家
我小时候特羡慕坐过飞机的人,就像现在的小孩崇拜杨利伟似的,觉得那是个可望不可及的人生目标,特别惨。后来当了空降兵,再后来中美两边跑,再加上频繁的旅游,现在是一上飞机就犯困,烦得不得了,根本顾不上找空姐臭贫。
住宾馆也是,哎呀我太怀念童年时跟着我爸去宾馆看望远方来的客人了,每年都能有那么两三次,每次都是叫一声叔叔大爷,然后就直奔洗手间,锁好门,放一池子热水,在里面云山雾罩地泡两个小时,什么时候他们大人聊累了,什么时候砸门叫我赶紧穿衣服回家,现在想想真是够丢人的。
那时候我是真没想到我和MIAO将会有那么长的时间以宾馆为家,全世界飘着,就是没有个属于自己的落脚的地方。住的宾馆之多,就像走过的城市之多一样,慢慢的就不再在乎它们各自外在的不同,而是直奔主题,洗洗睡了。
刚明目张胆地出双入对的时候,她在纽约,我在北卡,相距600英里,都是不能随便请假的工作,但我们就是能做到平均二十天见一面,回想起来我都佩服自己,也佩服年轻人火力壮。
我回纽约一般住在她租的公寓房间里,中间抽空带她去看望我父母一次,不一定留宿,挺大的人了,带女朋友住父母家有点不好意思,还是住花钱租的地方塌实。唯一的问题是她隔壁那个房东,事儿多,总给我脸色看,说当初说好了只住一人,我不能留宿。我也没管她的,反正每次只有四天假,最多住两晚,该住还住,就是得尽量小声点。声大了不行,墙薄,怕刺激她。
她去北卡都是住我们军营里的空降兵旅社(AIRBORNE INN),设备还真不错,经营方式也完全商业化,价钱只有外面宾馆的一半,好像是不到三十美圆,出门就是福利社,特别方便,最烦的就是每天早晨都有说不定哪个连队故意跑到院子里面晨练,边跑步边喊口号:“嘿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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